《宫锁连城》到底有没有抄袭《梅花烙》?昨天下午,北京三中院一审判决一锤定音,认定于正构成侵权,并判令其侵权剧立即停止复制发行传播,于正需在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500万元。
法院认为,虚构题材不同于真实历史题材的作品,作者可以有较大创作空间,即便对于同类情节,不同作者创作的差异也会比较大。具体到本案中,不可否认文学作品中难免有借鉴情形,但于正所使用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等,超越了对琼瑶作品合理借鉴的边界,因此构成侵权。自此,这场持续8个多月的琼瑶诉于正抄袭案暂告一段落。
《宫锁连城》是于正《宫》系列第三部,于4月8日在湖南卫视黄金档播出。开播之后,该剧就因为男女主角的调包、女主角背部的胎记和剧情走向与琼瑶作品《梅花烙》惊人相似而引起热议。4月15日,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表公开信,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控诉于正抄袭自己的《梅花烙》,要求湖南卫视停播《宫锁连城》。当事人于正则通过长微博对琼瑶进行了回应,称《宫锁连城》的剧本创意来自和张庭的讨论,并曾第一时间把剧本交给琼瑶的公司,当时并未收到异议,表示“绝对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面对此回应,76岁的琼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如果我还年轻,一定打官司到底”。
5月27日,琼瑶正式将于正及湖南经视、东阳欢娱、万达影视、东阳星瑞等四家文化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00万元,走上了法律维权道路。12月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国内139位编剧签署联合声明声援琼瑶,呼吁保护原创,并称“拭目以待法律对此做出公正的判决”。
宣判后,琼瑶第一时间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表达了她的激动心情:“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我和于正的个人争议,而是‘是’与‘非’之争,是‘正义’与‘非正义’之争!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于正工作室则发表声明,称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
文汇报记者 徐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