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在 《四十自述》 里说自己学做诗的经验。他说:
我初学做诗,不敢做律诗,因为我不曾学过对对子,觉得那是很难的事,戊申 (1908)以后,我偶然试做一两首五言律诗来送朋友,觉得并不很难,后来我也常常做五七言律诗了。做惯律诗之后,我才明白这种体裁是似难而实易的把戏;不必有内容,不必有情绪,不必有意思,只要会变戏法,会搬运典故,会调音节,会对对子,就可以诌成一首律诗。这种体裁最适宜于做没有内容的应酬诗,无论是殿廷上应酬皇帝,或寄宿舍里送别朋友,把头摇几摇,想出了中间两联,凑上一头一尾,就是一首诗了;如果是限韵或和韵的诗,只消从韵脚上去着想,那就更容易了。大概律诗的体裁和步韵的方法所以不能废除,正因为这都是最方便的戏法。我那时读杜甫的五言律诗最多,所以我做的五律颇受他的影响。七言律诗,我觉得没有一首满意的,所以我做了几首之后就不做了。
在胡颂平的 《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 里,1961年12月5日记有他评论杜甫律诗的话。他说:
像杜甫的 《秋兴八首》,我总背了几千遍,总觉得有些句子是不通的。律诗和缠小脚一样,过去大家以为小脚好看,但说穿了,小脚并不好看;律诗也没有道理。
“闻道长安似弈棋”这一句就不通,下联“王侯第宅皆新主,文武衣冠异昔时”这一联还可以;但接下去的“直北关山金鼓振,征西车马羽书驰”,就说到别的地方去了。
他说“律诗和缠小脚一样”,可见他对于律诗这种体裁贬低到什么程度了。在胡颂平的这一本 《谈话录》 里,1961年12月27日,记有他又一次谈杜甫的话。他说:
杜甫这首 《羌村诗》,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一个极高的地位。但他的律诗往往有“凑句”,为了对对子凑成的“凑句”,就没有文学的价值了。
胡适说杜甫的 《秋兴八首》 有些句子不通。他是拿一个“通”字作为论诗的头一个标准了。胡颂平在1960年3月31日记有这样一段:
今天先生谈起诗,在字纸篓里捡出一份人家油印的诗稿来递给胡颂平,说:“你看,这些也叫做诗! 他们不晓得自己的不通,所以印出来寄给人家看。这样的人很多,像纽约的华侨报纸上,菲律宾……各地的报纸上,常有这样不通的诗。还有些老辈做的诗,也往往有不通的。在这个时代,再用陈旧的诗的格调,再也做不出好的诗了。”先生又说:“怎么叫做通? 第一要懂文法,第二要把意思表达出来。作诗是如此,作文也是如此。”胡颂平因问:“先生过去写的旧诗,收在 《四十自述》 里及 《留学日记》 里的那些旧诗,不是很好的旧诗吗?”先生说:“那是我已经读通了文法,所以没有不通的地方。如某君的‘天道循环之’的‘之’,绝对不通的,他自己不知道自己的不通,他还送我两本呢。”
还有一个情节比这多一点的故事,见于胡颂平这一本 《谈话录》 的1960年12月 23日:
先生今天谈起:“过去有一位朋友请吃饭。这位朋友的儿子写了一些诗,说是新诗吧,又带些旧诗的样子,已经排印好,预备出版了。主人夫妇对他们的儿子很夸奖,要我看一看。我一看之后,全是不通的。我在他们家中,他们又预备了很好的菜请我,我怎么说才好? 我只好说他的老师不好,说他的老师不肯好好的指点他的错误,不曾好好地教导他。他的父母这样夸奖他们的儿子,他的老师怎么好指点他呢! 我说,无论诗或文,第一要做通。所谓通,就是通达。我的意思能够通达到你,你的意思能够通达到我,这才叫做通。我一向主张先要做到明白清楚。你能做到明白清楚之后,你的意思才能通达到别人。第二叫力量。你能把你的意思通达到别人,别人受了你的感动,这才叫力量。诗文能够发生力量,就是到了最高的境界,这个叫做美。我只能这样的对他说,怪他的老师不好。但这个孩子倒长得很好。”胡颂平插嘴说:“这个孩子听了先生的话,得到了指点从此可以开悟了?”先生说:“不会的,他不会听我的话。听惯夸奖的话的人是不会接受人家批评的。正像某先生只喜欢听人的恭维,不听我们的话是一样的。人家请我吃这么好的菜,我却说了不中听的话。”
这些话虽然很不中听,我以为很可以供有志于写诗的青年朋友参考,特别是供有志于写旧诗的青年朋友参考,于是把它摘录下来。像他说的“在这个时代,再用陈旧的诗的格调,再也做不出好的诗了”,我以为是极重要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