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作家和伟大作品,总是要求细心而训练有素的读者。这里我们说说伟大作品中那些令人出其不意的人物命名,对读者的期待。
先说莎士比亚吧。他的笔下,有一个最让 人匪夷所思的角 色———福斯塔夫(Falstaff),这是几乎每个读过莎剧的人,都知道的“邪魔”。但或许极少有人知道,这个一等一的“坏人”的名字,却是对莎翁本人名字Shakespeare的滑稽模仿。
倒下去 (Fall) 的棒子 (staff),可不就是与挥动的 (shake) 的矛 (spear) 相对应吗? 莎士比亚这是在干什么!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他怎么能把自己与那个恶贯满盈者相提并论?
富于喜剧感和反讽精神的批评家说,事实上,福斯塔夫身上,不仅有非常值得我们批判的方面———贪婪、好色、无法无天等等,也有莎士比亚希望我们给予他怜悯乃至有保留地予以肯定的方面———比如他的不循常规,比如他的活力,甚至在教育青年上他与苏格拉底的某种共通之处。而这个小小的戏仿,应该是在暗示我们,他———莎翁并不希望我们以非白即黑的方式去理解人性,更不允许以一个固定刻板的标准去圈限人的丰富与复杂?
真是这样吗? 如果是,那么,莎士比亚是在用戏谑的方式幽默地承认,他的身上,或许也有福斯塔夫的影子吗? 我们呢? 我们拥有一点点高于福斯塔夫的道德———乃至伪道学就够了吗? 为什么我们不能向懂得自嘲的莎士比亚学习,变得更开明、更宽容地了解人、尊重人,而要把自己的灵魂始终关在《阿Q正传》 里的“未庄”,甚至还要把别人的也统统关押进去? 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并接受莎士比亚用他的“棒子”和“长矛”给予我们的敲打和启示?
莎士比亚的例子至少又一次告诉我们,对作家而言,起名字,看起来虽不过是个小小的“戏法”,但仔细深究,却大有文章。
如果说,在福斯塔夫这个例子中,人物的命名方式还属于细节问题,那么,另一位英国作家狄更斯 《远大前程》 中的人名呈现,就以一种隐微方式,既表达了对人物本身的看法,也暗示了作品的大结构和核心思想。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狄更斯把自己对人物的判断,直接藏在了他们的名字之中———只不过,译成中文后,这些意思完全遗失而已。比如,中心人物之一的郝薇香小姐,这位“上流社会”的腐朽代表,其英文名字,实际上是Havisham。据英国批评家伊格尔顿在 《文学阅读指南》 (HowtoReadLiterature) 一书中的分析,这个名字很显然就是Have,Is与 Sham三个英文字的组合。
Have当然在很大意义上表明了她的富有,这与她所住的豪宅名叫沙堤斯 (Satis,即满足) 可以对读。但是,在 《远大前程》 中,这位老小姐所拥有的一切,却绝对与香艳的花儿———薇香———没有任何可以相提并论之处。事情正好相反,她的昔日情人在婚礼的当天逃婚,就此毁了她的一生。于是,她每天呆坐在婚宴留下的、腐烂生虫的残余物之中度日如年,身上还批着一袭褴褛的婚纱,把所有的钟表都停留在那致命的时刻。不仅如此,她还收养了一个女孩;而收养的目的没有别的,就是试图用这个女孩作为她报复男人的工具。
所以,虽然“郝小姐”的确拥有富足的上流社会生活,但她的拥有 (have),她的不劳而获,在狄更斯看来,毋宁说拥有的是(is) 一种耻辱 (sham)。她的名字,因此在字面上,乃是一种反讽、一种诅咒。她的富有而却痛苦的所谓上流生活,恰与主人公匹普 (Pip) 的姐夫乔·葛吉瑞———一个贫穷而快乐的铁匠———的生活形成了鲜明对照。
而更重要的,是匹普这个名字。根据伊格尔顿的拆解法,整个 《远大前程》 的故事,就蕴含在这个简单而多少有点奇特的名字之中。Pip的第一个P,表明了孤儿匹普的贫贱出身,而中间那个i在这个意义上,则代表了匹普试图跻身上流社会的过程。但,具有高度讽刺意味的是,事实上,这个在铁匠铺里长大成人的苦孩子,最终又不得不回到自己出发的地方,这就像他名字中的第一个p字又以同样不变的样子再次出现在他的姓氏的末尾,成为了第二个p,那么简单、那么让人哭笑不得。而这,就是匹普的“远大前程”,也是一切试图靠投机拥有富贵荣华者的远大前程。是对十九世纪英国社会状况的巨大讽刺,或许也是对某种永恒复返、无法超越的生活的滑稽写照。
我们也许可以不同意伊格尔顿的上述分析,但至少,它有利于我们更认真地去理解《远大前程》 那个几乎是在玩文字游戏的开头:“我父亲姓匹瑞普 (Pirrip),我自己的教名叫斐理普 (Philip)。童年时口齿不清,这姓和名念来念去都只能念成匹普 (Pip),无论如何也不能念得更完整,更清晰。于是我就管自己叫匹普,后来别人也就都跟着匹普匹普地叫开了”。全书一开篇,狄更斯就如此不厌其烦地调侃匹普的名字,不能不说是有大深意存焉。
比较而言,托马斯·曼的 《魔山》,在给人物起名字上,似乎要比狄更斯少一些炫技成份。他的主人公,名字太普通了,就叫汉斯 (Hans)。猛一看来,这几乎相当于在中文小说中,有个主要人物叫“小强”、“铁蛋儿”或“张三”、“李四”。
这位有能力写作“现代西方精神百科全书”的作者,何以如此疏忽?
其实不是疏忽。汉斯,这个毫无个性的名字,恰恰非常符合角色本身资产阶级“富二代”的生命特征:平庸、苍白甚至有几分愚昧。托马斯·曼自己提示说,这个名字,让人想起帕西发尔传说中寻求圣杯的骑士,而这个骑士,事实上是个“纯粹的傻子”———与 《魔山》 中的同名者造成反差的傻子。
从另一方面说,汉斯思想的苍白无力、空空如也,也正是托马斯·曼的有意安排。正是因为这个资产阶级青年的脑子,是一块洛克意义上的“白板”,所以,在达沃斯高地的疗养院里,才有那么多病友认为能够做他的老师,能够把他们的思想主张灌输给这个受教育者。即使他们自己是病人,也还能这么做。而所有这些教师的思想,联系起来看,就差不多是一部现代西方思想史了。“刻毒”一点的读者,甚至认为,汉斯,就是那个短命而无辜的魏玛共和国的人格化表达,它在多种精神力量的撕扯下,由于没有真正的自我,无所适从。
而托马斯·曼给其他几位主人公所起的名字,在很大程度上证明了我们的上述推想。这些人物名字的不同寻常,正好与汉斯形成了极大反差。
比如,克劳狄娅·肖夏太太,对毛头小伙子汉斯来说,既代表着情爱,也代表着诱惑,性的诱惑。书中她名字的原文是ClawdiaChauchet。Chauchet显然让人想到法语的chaudchat(被烫的猫),即英文所谓的hotcat———在这个上下文中,或可勉强翻译为“骚猫”? 至于Clawdia,声音听起来有几分雅致温婉,但如果有谁由此想到猫爪 (claw) 似乎也不算太离谱。无论如何,这位俄国贵夫人在 《魔山》 中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已经基本上在她的名字里有所显露。
另外两位男主人公塞塔姆布里尼和纳夫塔,名字也有讲究。前者Settembrini,如果意大利人看,大概会直呼为“老七”,因为它正与意大利文“七”这个数字相联系,而“老七”确实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的后代(书中暗表,他父亲酷爱古希腊),一个启蒙的热情倡导者。他的精神故乡,他所代表的启蒙共和国,事实上也可以从他的名字上略知一二。
至于纳夫塔 (Naphta),他的名字本身看似没有什么确定的所指,但也多少透露了其犹太背景。不错,他确实是犹太人的儿子,而托马斯·曼甚至还在一封信中明确说过,这个角色乃是以匈牙利左翼思想家卢卡契为模特儿的———尽管卢卡契本人看过 《魔山》一书后对此浑然不知。
不过,从名字所能表示的意义来说,这一切或许也就够了,无需我们做太多解释。
至少,塞塔布里尼这个名字提示我们他与希腊、与意大利的联系,与现代西方资本主义逻辑的联系;而纳夫塔的名字,则与希伯来传统与激进主义有极其微妙的勾连。仅由几个字母组成的的名字,就已暗暗标示了全书大的思想传统和思想斗争的线索,我们怎么能不佩服托马斯·曼举重若轻的能力! 又怎能不再次感叹,文学作品中人物的命名,实在不是一件小事。它看起来不起眼,甚至常常被粗心的读者熟视无睹,但却是我们理解作者,理解伟大作品的重要线索和依据。
“名不正则言不顺”,信夫!
2016年4月再改
文/ 张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