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林翼被鲍超所救之事,不少读者注意到了这样一个细节,那就是胡大人的随从把胡大人的马放跑以后,胡大人就不再寻死了。这种事在明清时期非常正常,因为这和明清时期的抚恤制度有密切关系(清朝照抄了很多明朝的制度,抚恤制度也是其中之一)。
明朝的抚恤制度是朱元璋和朱棣父子两人制定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让将士们努力卖命,不要逃避责任。洪武四年,朱元璋规定:凡是武官亡故,他的嫡长子就可以在通过骑射考核后接替死去父亲的职务;如果嫡长子年龄过小,那么就可以从旁支亲戚中挑选一人暂时继承死者的职务,孝子本人拿老爹生前俸禄的一半,等到亡者的嫡长子成年通过考核后,这个职务就自动归孝子所有;但如果死者是勤于王事牺牲在战场上,那么他的继承人在未成年时也可以领到死者生前全部工资。朱元璋还规定,如果阵亡者是在阵前当先、殿后斩将、立有奇功后阵亡,阵亡情形还十分壮烈悲惨的,死者的嫡长子可以另加三级继承军职,此外死者还可以有一个儿子另外接班。所以在明朝的史书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情景,那就是某个指挥官打了败仗,但是他在临死前奋勇冲杀干拼死拼活干掉了几十个敌人,死得非常壮烈。这些死者固然英勇,但是战场表现或多或少也有同僚美化的缘故(尤其是在他们没能控制战场仓皇撤退时)。
朱棣继承了朱元璋的抚恤制度,还打了补丁,他规定凡是在靖难之役中给他卖过命的战友,死后儿孙就不必考核武艺,可以自动接班。这个做法固然让朱棣有了义薄云天的名声,但是也给明朝政府造成了严重的财政压力,在他死后明朝的军官数量从2万多一路暴涨到8万多,让明朝的军费财政十分紧张。
这方面,清朝则继承了明朝的制度,也有很完善的抚恤继承制度。早在顺治初年,清朝就规定,如果士兵在战斗中负伤,可以拿到全薪,还可以安排看仓库等相对悠闲的职务。清朝抚恤制度和明朝差不多,最著名的受益者就是和珅。和珅家世袭爵位是三等轻车都尉,他的堂叔祖阿哈顿色在准噶尔战争中阵亡,家族承袭的官职后升为一等轻车都尉(毕竟不是嫡系),这是正三品的世袭铁饭碗,让和珅有了攀龙附凤的本钱。除了官职饭碗外,清朝还直接给钱,绿营的行情是提督的“安家费”800两,总兵700两,副将600两,参将500两,游击400两,都司350两,守备300两,千总150两,把总100两,外委100两,马兵70两,步兵50两。
胡林翼等人不缺钱,但真的怕战败身死后朝廷算总账,因此遇到被敌人包围的情景往往会找到马匹,试图拍马进行拼死冲锋,死在敌人的枪弹刀剑之下。这样他们两眼一闭就可以保全自己的官位名声,自己的后代也可以得到世袭的爵位官职,算是一种算计。如果他们的随从把马都给弄走了,那么胡大人的送死之心就少了大半。
作者:李从嘉
编辑:徐俊芳
责任编辑:李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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