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学外语,张翎当年是从艰难的自学开始,并且后来纯粹靠学校以外学来的英文叩开了名校外语系的大门,人生由此海阔天空;李晓愚的外语则是国内完整的学校教育加上留学生涯的产物,谈论起来有着属于这一代人的明朗自信和轻松自如;而孙小宁学外语,不但方式是网络时代的“在线学习”,而且纯粹是出于一种求知欲,近乎文人雅兴,审美意义大于实用价值。多么有趣。而不同时代的讯息由此透露。
——潘向黎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些我始终无法克服的恐惧,比如开车、比如爬高、比如在乌泱泱的人流中辨认一张脸、比如在饭局上遭遇一位脸色冷峻用锥子也扎不出一句话的近邻、再比如从天花板上悬挂下来的一头蜘蛛,尤其是鼓胀着绿色肚皮的那种……我的恐惧不胜枚举。但我也总有一两样感觉无畏而坦然的事情,比如学习陌生的方言,甚至外语。我用这一两样东西抗衡着我对这个世界的整体恐惧,拿它们来维系赖以生存的平衡。
我的家乡以奇异的方言闻名全国,至今我仍旧能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里,依据口音顷刻间辨认出我的乡亲。在我的童年甚至少年时代,普通话尚未普及,我们把街巷里走过的少数几个操普通话的人称作“外路人”———那个称呼里带着明显的不屑,用今天的话来表述,就是歧视。我上的小学是一所干部子弟学校,班级里有几个南下干部的孩子,他们不会说温州话,在我们井蛙似的耳目中,他们嘴里吐出来的是“大舌头”的普通话。没多久,我就像感染流感那样地感染上了他们的“大舌头”,被老师选上作为一些应节应景的诗歌朗诵节目的表演者。当然,那时的我还不知道,从执拗的乡音中挣脱,不太费力地进入另一种语音环境,也是一种本事。这种本事的基本配方是:大量的无畏甚至厚颜,加上同等数量的喜好,再加上少量的天分。
十六岁那年我辍了学,到一所郊区小学任代课老师。半年之后,我进入一家工厂,成为一名车床操作工。生活枯燥无味,我无所事事,开始把大量的空闲时间用来学习国画。我拜在一位师专美术教师门下,从他那里,我知道了谁是任伯年、什么是兼工带写、南派山水和北派山水的区分在哪里,等等。那时学画的动机简单而实际,就是想换一份轻松干净些的工作,可以坐在温暖明亮的光线里,用狼毫描绘出口工艺彩蛋。但是我很快就发现,青春的身体所积蓄的能量,是七个任伯年和四十九个彩蛋也不能完全消耗的。有一天,突如其来的,我想到了学习英文。还要在很多年后,我才会意识到,这个“突如其来”其实并不突然,那是我身体里一条强壮的神经在经历了持久的压抑之后,发出的第一声呐喊。这个突发的奇想与学习国画的冲动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其中完全没有功利目的,我并未想通过它来改善我的生活境遇———上大学、出国留学还是很后来才冒出来的新鲜词。那时我想学一门外语,仅仅是因为喜欢探索乡音之外的那个奇异声音世界,尽管几年之后我的生活轨迹竟然因此而改道———那其实归功于世道的突变,与我最初的动机全然无关。
我已经想不起来,我究竟是如何在那个信息极为闭塞的年代里,弄到一本美国出品香港印制的 《英语九百句》 的。但我至今清晰地记得那本书的样子:厚厚的开本,纸质薄如蝉翼,封面已经被无数双手磨得起了毛边,许多页上都留有折痕。每天夜里我都会躲在被窝里,用被子蒙着头,把收音机调到最小的音量,悄悄地收听“美国之音”,跟随一个叫何丽达的女人,一课又一课地学习 《英语九百句》。用今天的标准来审视,那个女人的嗓音具有几分林志玲的韵味。我从未听过任何一种语言被这样的声音诠释过。那个声音抚慰着我被高音喇叭里那些粗粝声响划出斑斑伤痕的耳膜,带着一丝无法言说的蛊惑,让我既激动又恐惧。激动是因为前所未有,恐惧是因为怕惹祸上身。
每一次听完何丽达,我都会小心翼翼地把收音机调回到大家都收听的新闻台。有一天我实在太困了,竟然忘了此事。第二天一位邻居过来串门,随意打开我放在桌子上的收音机。还没听完第一个句子,他已面色骤变。我和他同时去抢夺那个旋钮,他比我快了一秒钟。啪嗒一声,世界陷入沉寂,我们几乎可以听得见彼此脑子中急遽地行走着的思绪。后来他什么也没说,毫无表情地起身离去。在那以后的几个月里,任何一声寻常的叩门都可以让我从凳子或床上惊跳起来。最终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是我们在院子里相遇时,再也无法坦然直视彼此的眼睛。
在我的好奇心绽开的第一条裂缝里,何丽达第一个钻了进来。在她之后,缝就大了,紧接着钻进来各式各样的人。之后的两三年之中,我像一只无头苍蝇,满城嗡嗡乱飞,嗅闻找寻着任何一个可以面对面教授我英文的师长。我惊诧地发现,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城里,竟然聚集着如此一群奇人,有曾在教会学校任教的教书先生,有前联合国的退休职员,有因荒诞的原因被发配到小城的学究,有闲散于正式职业之外的私人授课老师……我拜在他们的门下,贪婪地如饥似渴地掏取着点点滴滴的英文知识。我很快发现了他们之间的共性:他们的英文长着一颗硕大的逻辑脑瓜子,可以无比清晰地解析一个句子的成分,挑出主语谓语直接宾语间接宾语状语定语;或从一长段文字中准确无误地演绎出有关动词变位从句复句种类等等的句法语法结论。他们的英文不仅长着一颗逻辑脑袋,也长着一双明慧的眼睛,可以一目十行地行走在书页之中。可是他们的英文没长耳朵和嘴巴,患了某种程度的聋哑症。
我跟在他们身边,学到了全套后来大派用场的语法知识。当我在聋哑的英文巷道里磕磕碰碰地行走了几年之后,我遇上了一位奇异的上海女子。这位女子姓周,毕业于北大西语系英文专业———仅仅这个背景在我们那样的小城里就已经带上了某种光环。她跟随被划为右派的丈夫,来到婆家落户,靠私下教授学生自谋生路。我每周三次风雨无阻地骑着自行车到她家中听课。在这里我使用了“听”这个字,并非随意或跟从惯例,我是另有所指,因为她授课的重点在训练口语。我们 (我和她的其他学生) 绕着她坐成黑压压的一圈,听她给我们讲述各种各样在当时的英文教材中从未出现过的新奇故事。我们的听力神经扯得很紧,紧得像一张满弓,因为两遍之后,我们就得按照她的要求挨个重述那个故事。她的评判标准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看我们是否听懂并记住了诸如时间地点人物之类的关键信息,另一方面是看我们使用的词句和语法是否正确合宜。就这样,我们用自己漏洞百出的破英文句子糟践着她的好故事,一个又一个,一次又一次,每重述完一个故事,常常已是一脸一身的汗水。渐渐的,那堵挡在我们跟前的黑墙裂开了口子,那些口子四周长着裂纹,裂缝如萝藤一样延伸交缠。终于有一天,所有的口子都窜通成一气,墙轰然倒塌,我们走到了墙的那边。我们发现我们的英文不再仅仅是脑袋和眼睛,它也成了耳朵和嘴巴。它还是脚,领着我们走入他人的世界。它甚至还是手,带我们叩开灵魂和灵魂之间的那扇门。
周老师的教学特色,基本可以用两个成语来概括:循循善诱,不怒自威。前者是指方法,后者是指态度———她的眼神中始终闪烁着一丝威严的光,即使当她背对着你。学生中有愚顽或懒惰者,常会遭致她不留情面的呵斥。隔着几十年的距离再来回望那段经历,她的威严所带来的恐惧早已消散,如今想来满心竟是感激,因为她教会了我一样学习方法,我把它延伸应用到了外语之外的几乎所有学习过程中。到后来,它几乎成了我的处世态度,我用它来抵御着各种不求甚解和模棱两可。
周老师虽然靠私授学生维生,但她并不滥收学生。她衡量一个学生是否可教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看这个学生的中文功底如何。她认为中文底子厚实的学生,外语水平的提升只在时日。在她的信念里,母语是一切语言赖以衍生的根基,而任何一门外语,都不过是母语根基之上抽出的一条枝桠,结出的一枚果实。根若厚实,枝必繁茂;而根若浅薄,枝必萎靡。她依此原则收了一位英语测试成绩只有十几分,而中文功底颇为深厚的学生,这位学弟后来果真考上了北京大学西语系,成为那个年代流传甚广的一个传奇故事。很多年后,我在海外偶然看到了徐志摩张爱玲的英文日记和随笔,不禁为他们在第二语言叙事中闪烁出的灿灿才华和机智幽默所折服,那时我才幡然醒悟:这两位并未经受过系统英语文学训练的大家,之所以能在非母语叙事中开出如此繁茂的花朵,着实得益于他们庞大精深的母语根系。我至此才真正理解了周老师当年如此关注我们语文功底的深邃用意。
1979年,我用从中学围墙之外东鳞西爪地学来的英文,叩开了复旦大学外文系英美语言文学专业的大门,我那口不入规矩不成方圆的英文,经受了一座名城一所名校的新一轮严苛审视———那将是另一篇文章里的另一个故事。我把我的英文比喻成一件百衲衣,每一个在我求学过程里与我相遇的老师,都在那件衣服上留下了自己的痕迹。我早已分不清哪一块布头来自何丽达,哪一片针脚来自前联合国职员或前教会学校教书先生,哪一条锁边来自周老师……我穿着这样一件百衲衣行走在第二语言的大观园里,感觉自卑,也感觉自豪。
那些年里对一门外语的单纯好奇,到如今似乎也没有完全泯灭。这些日子我常常在欧洲大陆游走,每经过一个语言不通的城市,我都会悄悄地问自己:在今天,我还会有兴致去缝制另外一件也许叫法语也许叫德语也许叫荷兰语的百衲衣吗? 我还能有同样的耐心和勇气去面对那个冗长却不乏快乐的过程吗? 我还会遭遇另外一个何丽达,抑或另外一个周老师?
Maybe(或许)。我对自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