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王熙凤赚入大观园后,尤二姐的结局就已注定,曹雪芹对她经历的描写,充分展示了王熙凤“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的一面。最后尤二姐不堪凌辱,吞金身亡,人们没料到的是,王熙凤竟然不顾“死者为大”的习俗,会在尤二姐后事的操办上设置障碍。当贾琏要领取丧葬费时,她先是以“家里近来艰难”为理由想拒付,后又改口说“这里还有二三十两银子,你要就拿去”。贾琏虽知尤二姐死得蹊跷,抚尸痛哭时也有“终久对出来,我替你报仇”的许愿,但为了料理后事,并不敢与王熙凤强争,还是平儿看不过去,“将二百两一包的碎银子偷了出来”帮贾琏对付丧事。可是这点钱怎么够用,仅仅那副棺木就“价银五百两”,贾琏也只好先“赊着”再说。
读了以上情节,一些疑问油然而生。贾府规矩大,有一套严密的管理制度,这就是作品中常提到的“祖宗旧例”。贾家开府已历百年,像尤二姐这样的妾,死后丧葬费的支出自会有明确的标准。作品里没有提及妾死后丧葬费应是几何,但透露了两条相关的信息。赵姨娘兄弟赵国基死后,荣国府给了二十两的抚恤金,袭人的母亲死后抚恤金是四十两。由于王夫人的明确指示,袭人已享受妾的待遇,但她母亲抚恤金倍于赵国基的却非格外优待,而是照例办事:赵姨娘是“家生子儿”,即贾府奴隶的子女,而袭人是从外面买来的,两者的规定本不相同,故而探春翻阅旧账看到的是“两个家里的赏过皆二十两,两个外头的皆赏过四十两”。尤二姐的身份是妾,她的丧葬费标准当然要比妾的亲属高得多,无论如何应远多于王熙凤所给的二三十两银子。
赵国基死时,是李纨、探春与宝钗协同代王熙凤管家,但病中的王熙凤不放心,还特地派平儿来关照:“赵姨奶奶的兄弟没了,恐怕奶奶和姑娘不知有旧例,若照常例,只得二十两。”了解了财务规定后,探春向赵姨娘作解释时也说:“这是祖宗手里旧规矩,人人都依着。”由此可见,王熙凤对抚恤金丧葬费之类的规定一清二楚,她对尤二姐的后事敢公然违规操作,并非只是一时的冲动,借机发泄对贾琏偷娶尤二姐的愤恨,其中还有贾母的因素。王熙凤与秋桐的进谗,使贾母对尤二姐下了“可是个贱骨头”的判断,“众人见贾母不喜,不免又往下踏践起来”。尤二姐死后,王熙凤“又回贾母说如此这般”,致使贾母下达了“停五七日抬出来,或一烧或乱葬地上埋了完事”的指示。饶是贾府有相应的财务规定,但老祖宗对此人印象不佳,王熙凤就敢有恃无恐地只拿出二三十两银子。参与管理家务的贾琏自然知道妾的丧葬费标准,同时也清楚王熙凤有恃无恐的原因,当现实大于规定时,他只能选择屈服。
围绕尤二姐的丧葬费,作品描写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回避了她的身份归属:她是贾赦的儿媳妇,并非贾政一支的人,而贾赦与贾政已分房而住。曹雪芹在第三回“贾雨村夤缘复旧职,林黛玉抛父进京都”里就已作了交代:黛玉进荣国府见过贾母后,接着便去拜见大舅舅贾赦,邢夫人带着她由西角门出荣府,在大街上走了一段路,“往东过荣府正门,便入一黑油大门中”,这便是贾赦的家,已完全是独立的居所,“黛玉度其房屋院宇,必是荣府中花园隔断过来的”。关于贾赦家里的日常经济事务,曹雪芹在第四十六回中有专门介绍:“家下一应大小事务,俱由贾赦摆布”,而“邢夫人禀性愚犟”,“凡出入银钱事务,一经他手,便克啬异常”。这些描写说明贾赦、贾政兄弟俩在经济上也已互相独立。照这个道理来说,自己的儿媳妇死了,丧葬费由贾赦家支付才对,王熙凤代贾政家行使职权时,连那二三十两银子都可以不给。不过话说回来,贾琏夫妇当时在贾政家里帮忙打点家务,连每月的月例都是在贾政家领取,按这个道理推演,贾赦也有理由拒付尤二姐的丧葬费,更何况“禀性愚犟”的邢夫人又“克啬异常”。问题竟成了无解的死结,借王熙凤爱用的话来说,这个“饥荒”可不好打呢。追究到这里,又有个问题冒了出来:既然兄弟俩已分家,王熙凤是贾赦的儿媳妇,她怎么在管贾政家里的事?这层关系荣府上下谁都知道,但只有平儿说了出来,她在第六十一回里曾劝谏王熙凤:“纵在这屋里操上一百分的心,终久咱们是那边屋里去的。”曹雪芹的错位安排自有其用意,但此事与本文无关,且按下不提。
我们继续考察尤二姐的丧事。丧事的操办会有各种开销,贾琏拿到的二百多两银子根本不够用,那口五百两银的棺木只能先赊账了。店家同意赊账,前提是清楚不会被赖账,可是贾琏能从哪里弄钱还债呢? 对于这件事,贾琏应该是丝毫不担心,一切都会有人打理,那人便是荣国府账房的管家林之孝,他已经帮贾琏处理过类似的事。在第四十四回里有这样一段描写:贾琏与鲍二媳妇的奸情被王熙凤撞破后,鲍二媳妇上吊自杀。后来林之孝家的向贾琏、王熙凤报告,鲍二媳妇娘家的亲戚要告官,是她好说歹说,又答应给银子,事情才平息下来。王熙凤强作镇静,一口拒绝:“我没一个钱! 有钱也不给。”后来贾琏避开王熙凤找林之孝商议,给了鲍二媳妇娘家二百两,事情算是解决了。可是,这二百两又该如何报销呢? 答案是“贾琏又命林之孝将那二百银子入在流年帐上,分别添补开销过去”。譬如说,购买某物件需要100两银,买办房却做110两的预算,物件买来后,账房按110两入账,于是10两银子就被截留。由于实际上的差额不大,容易得到批准,事后也不易发现,只是操作须得买办房配合,也就是说,截留的10两银子中,有一部分是给买办房经办人的酬劳。作品中特地写明是“流年帐”与“分别添补开销”,意味着需多次重复这一过程,方能将二百两银子凑齐。《红楼梦》 的创作是如此细腻,可谓是滴水不漏,不仅将一件小事都交代得清清楚楚,同时又引导读者联想:主子亲自交办,账房与买办房可以毫无顾忌地作弊,倘若没有主子的关照,他们就廉洁地奉公守法了吗? 在第五十六回里可以看到,小姐丫鬟们所用的头油脂粉都有预算,小姐是每个月二两银子,这笔费用“外头买办总领了去”,可是“买的不是正经货,弄些使不得的东西来搪塞”,换个人办差结果仍是如此,因为“他买了好的来,买办岂肯和他善开交”? 小姐们没办法,只好另掏钱让奶妈等人重新购买。伪劣商品到底便宜,而差价就落入了买办的腰包,而平素里作弊的还不只是买办房。为了避免宝玉与姊妹们为吃饭而奔波,贾母决定在大观园里设立个小厨房,他们的伙食预算也都划归过去。觊觎小厨房管理权的可大有人在,秦显家的在林之孝家的推荐下走马上任,她干的第一件事便是追究前任柳家的,“查出许多亏空来”,第二件事则是“打点送林之孝家的礼,悄悄的备了一篓炭,五百斤木柴,一担粳米,在外边就遣了子侄送入林家去了;又打点送帐房的礼”,既还人情,又为日后的做假账预作铺垫,而她克扣的,则是宝玉与姊妹们及各房丫鬟、小厮的伙食费,可怜宝钗探春诸人想吃个计划外的菜,还得“先拿了钱来,另买另添”。总之,贾府各职能部门的上下人等,都在伺机将“官中的钱”装入自己的腰包,全府氛围如此,贾琏又何须为五百两银棺木的赊账发愁,他只要仿照前例,关照林之孝将那笔开销“入在流年帐上,分别添补开销过去”,尤二姐虽没得到名分上的丧葬费,但问题也总算解决了。
曹雪芹在 《红楼梦》 中勾画了这样的图景:主子可任意打骂奴仆,甚至主宰了他们的生死,可是奴仆却可揩主子的油而自肥,主子却又无可奈何。此图景的勾画并无专章描写,而是随着主要情节的推进,时不时地提到几句,而读者将各处透露的信息聚集起来,一幅图景便自然地浮现在眼前。作品中的一段段文字,除了演说情节的进展外,竟同时还有其他的功效,戚蓼生序 《红楼梦》 时将此创作手法归纳为“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而能做到“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原因则是“蕴于心而抒于手也”。曹雪芹随着情节发展透露了各种经济信息,又描写了一些违例事件,留下破绽让读者追究,自己则避免了不便直接书写的内容。仅就此而言,已足显这位伟大作家非凡的创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