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锡荣
按照文物鉴定的规则,只要一处“不对”,那就是整件东西都“不对”了。而这件东西,“不对”的地方也未免太多了。
据报,12月4日北京匡时拍卖公司以303万多拍出一件鲁迅手迹:佛教偈语“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放下佛经,立地杀人”,落款是“鲁迅”(参见文末附图)。据拍卖公司图录说明,这个条幅是放在一个小木盒里的,木盒面上有中文题款:“朝花夕拾。安三七十七。此书是周树人先生真笔也。思慕故人不尽,添四个字在此。这是鲁迅先生书名也。”拍卖公司备注:“清水安三旧藏并题盒。”鲁迅研究专家陈子善和黄乔生都写了考证文章,分别考索了相关史实,也提出了一些存疑之处。但当然,之所以能拍到三百多万,买家还是看好的吧。但据我考察,这个条幅的难解之处和疑点越来越大。
首先是,饭田吉郎介绍的明信片和这个条幅究竟是什么关系?虽然饭田没有像日本人惯常做的那样提供图片,但我们当然没有理由怀疑饭田吉郎说的不是事实。但是,他的说法里却有很多东西让我们实在无法排除疑点:
第一,鲁迅在明信片正面写了“应需回信”四个字,那就是非常奇怪的事:这不是鲁迅会做的事啊!试想,鲁迅会在给别人的信或者明信片上这样写吗?这样要求别人回信,未免太不礼貌了。这种话,更多像是收信人自己的标注,以提醒自己别忘了写回信。黄乔生的考证也说是收信人的标注,但是饭田却是明明白白写着“在明信片的正面有鲁迅写的‘应需回信’字样”。饭田解释说:“看来很可能是应清水的请求而写的复信”,这同样令人起疑:鲁迅即使是应清水之请写回信,怎么可能把对自己的提醒写在给对方的明信片上呢?
其次,按照《鲁迅日记》的记载,清水与鲁迅的接触主要出现在1923-1924年,因而《鲁迅全集》编者把这个偈语时间定为1923年。但是,饭田的文章却说“当时中国正处于‘五卅’惨案和蒋介石反共‘苦迭打’的黑暗社会之中”,那么,这就不可能是1923-1924年的事了。但是,1927年后,清水在鲁迅日记上却并没有明确记载。现存鲁迅日记,在1927年后仍有“清水”的记载,但据注释,却是另一个清水:清水三郎,是一个地质学家,1931年时在上海日本人办的“自然科学研究所”任研究员,经增田涉介绍认识鲁迅。在1931年5月到1935年11月间,鲁迅日记有关于他的记载达23次,远远多于清水安三。看来,说清水安三在1927-1931年间与鲁迅有第二个交往高峰,肯定是有问题的。不过,据我所知,《鲁迅全集》的人物注释,是以早年“鲁迅著作编刊社”的杨丽萍女士等人的调查为基础的,但并未经过两个清水本人的证实。所以,也不敢绝对说,那么多次记载“清水”,一次也不是清水安三。清水安三自己说,他也曾在上海见过鲁迅。但问题是,为什么鲁迅对此没有丝毫记载呢?
其三,饭田吉郎说,明信片写的收信人是“上海市徐家汇清水安三先生”,这也是非常奇怪的。徐家汇是个地名,不是具体地址,甚至不是路名,就凭这个地址,是否能找到清水安三呢?他又不是什么大名人,况且他既然不是定居上海,就只是临时居住而已,而这写法好像只要到了徐家汇便人人知道他住在哪里一样。还有一层,如果确是1927年以后,鲁迅住在上海,写到本市的信,并不用再写上一个“上海市”,尤其是不用、也不会多写一个“市”字,要不就写“本市”。甚至即使是从外地寄到上海的信,一般人都很少写这个“市”字,因为只写“上海”照样会寄到上海“市”。我们看鲁迅收信的很多信封上就是没有“市”字的。所以,身在上海的鲁迅给同样在上海的清水写信,而要在封面上写“上海市徐家汇清水安三”,即使属实,也实在是非常奇怪的。
其四,“明信片”一词,在日语里应为“叶书”,而饭田却写的是“页书”,这也是非常奇怪的。
其五,正如大家所质疑的,按照饭田记载,鲁迅写的后两句是“放下佛教,立地杀人”,这是也奇怪的。虽然从意涵上说,放下佛教也是可以成立的,但是从文字上说,却是不通的,尤其是对于作为太炎弟子,特别讲究文辞工稳的鲁迅来说,多少显得有点业余了。从平仄的角度看,前两句是“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中原韵),后两句却是“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如果把“佛教”换成“佛经”就合乎平仄了。如果东西不假,那在音韵上也是一个小瑕疵。
光是饭田写于1996年的介绍文字,就有这么多令人困惑的问题。看来《鲁迅全集》收入这件东西是有点风险的。现在我们再来看这件东西本身,疑点更大:
其一,这个条幅,拍卖说明是“日式条幅”,其实这个条幅跟日式条幅有明显区别。日式条幅一般上端都有两根垂带,而这个条幅却没有;
其次,这个条幅装裱极差,表面很不平服,这种皱褶,完全不像日式装裱的精致平服。倘若说是保存不佳所造成,则又与收藏盒的考究相矛盾。
其三,收藏盒上的题款更出问题。首先,清水有必要用纯中文来写吗?作为日本人,清水的中文似乎并不好。现在我们假定他是个中国通,中文好得不得了,可是,须知他毕竟是日本人,他为自己精心收藏的鲁迅书法做收藏盒,居然用中文来写说明,未免太奇怪:难道他不准备给儿孙看,倒是准备给中国人看的吗?他知道这件东西将来要卖给中国人的吗?
其四,这里的题款更加要命:首先,他收藏也就收藏了,写个说明也应该,可是干嘛要在这里提什么“朝花夕拾”?如果是当年鲁迅写给他的字,又怎么能说是“朝花夕拾”呢?何况,不值钱的东西才是“拾”,珍贵的东西怎么能说“拾”呢?“拾”又好像是无意中得来,又怎么符合他的身份?其实,“朝花夕拾”含有自谦的成分,早上的花,到了傍晚已经枯萎了,然后自己来拾掇收藏,有“敝帚自珍”的味道,清水的中文既然熟练到了连自己收藏品的题款都习惯用中文的地步,又怎么连这个都不懂呢?这是一;还有,后面那几句更糟糕。“安三七十七”,题款有这样题的吗?居然只写数字不写年纪,这到底是日语还是中文?倘说是“日式”中文,日语真是这样的吗?再次,后面的“此书是周树人先生之真笔也,思慕故人不尽。添四个字在此,这是鲁迅先生书名也”更让人失笑。首先,中文完全不通,跟一个连自己的藏品盒都习惯用中文书写的人,完全不匹配;“此书”,就是个笑话。这不是“书”。而是“书法”!“周树人”三字写法更出问题:他居然把“树人”二字缩小靠边写!把名字缩小靠边写,这是什么情况?基本上只有两种情况:一种,自谦。在给别人书信或文本中自称,名字缩小以示谦卑;其次,在一些公文里,并列提及名字时用,通常用来表示轻视、忽略之意。而清水居然在这样一个极为珍贵的收藏盒题款中提到鲁迅而把鲁迅名字缩小靠边写,不能不让人大跌眼镜!还有,这题款似乎有点文言的意思,但却用了现代白话文的语法:接连用了两个“是……也”,前句只要说“此周树人先生真笔也”就可以了,却画蛇添足,弄得好像他也跟三十年代中国文人一样半文不白了;后面又来“这是鲁迅先生书名也”也是不但不通,而且不合理,前面已经提到周树人了,马上又来说“鲁迅先生”;其实,“思慕古人不尽”,也是问题,故人早已“故”去,如何能用“思慕”?“添四个字在此”不仅莫名其妙,而且又完全是现代汉语。说实在的,清水的中文如果不好,他既不会用中文题写,也不会写成这样!如果好,当然就更不会这样写。
其五,饭田说他见到的明信片写于“五卅”和“蒋介石”时期,则必然是1927年以后,但是,鲁迅有必要在写了一个明信片后,再依样画葫芦自己重新写一个同样内容的条幅吗?迄今所见清水记述与鲁迅的关系,从未提及有这个条幅,如果清水在收到明信片后又请鲁迅重写条幅,这样曲折的过程,他会在多次回忆中一点也不提吗?
其六,再看这个条幅的文字。初看之下,似乎有鲁迅之风,虽然显得松散潦草,还有涂改,但总体上看看似乎还是鲁迅的字。虽然肖振鸣先生指出这书法有很多可疑之处,但当然,我们可以认为鲁迅当时状态不佳,手下力亏,所以下笔散乱,不似当时他的一般毛笔字。但问题是,前面全都松散,到落款“鲁迅”二字却又显得精神起来,这就不合理了。
最后,据陈漱渝先生告知,他问了清水的后人,对方却说不知道有这条幅。诚然,后代不知前代事,也是常有的事。但是,这是清水先生77岁也就是1968年写的,他那么大年龄,又那么珍爱,又怎么居然让这东西出了手,后人居然一无所知?这却是十分奇怪的。
按照文物鉴定的规则,只要一处“不对”,那就是整件东西都“不对”了。而这件东西,“不对”的地方也未免太多了。
编者附识: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鲁迅手稿全集》文献整理与研究”课题首席专家,相关新闻可参见2015年12月3日文汇报文化版《虽有“鲁迅风格”,仍存两大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