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风流仗剑走天下是中国故人的浪漫,李白就一手拿笔写着“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等诗句,一手拿着长剑走遍了大江南北,甚至还带着剑进出长安。李白能潇洒自如的带刀剑和李唐天子的法令有关,唐朝法令甚至鼓励平民携带刀剑。
因为唐代的府兵制“兵民一体”,府兵们有任务时接受行军总管等人的指挥,或者轮流驻守各地;平时在地方上接受所在军府和当地州县的混合管理,农忙时种地,农闲时就拿着自家的刀剑练武。府兵们平常就要准备一些个人私属的武器装备,“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禄、横刀、砺石、大觿、毡帽、毡装、行縢皆一,麦饭九斗,米二斗,皆自备,并其介胄、戎具藏于库。”大唐百姓平常就可以自备横刀,也可以买卖横刀和弓箭,“谓非弓、箭、刀、楯、短矛者,此上五事,私家听有”。这些武器府兵要向军府报备,在平时要交由军府武库统一保管(其实管理不是太严,交给军库的并不是全部,平时还可以私下买卖不少,敦煌的文书中有不少府兵购买横刀等武器的交易记录,猎户等更是离不开弓箭),练兵和执行任务时再根据凭证取出自己的武器。
唐朝人带着刀剑出入长安,不良人们都不以为然,因为法律规定”诸宿卫者,兵仗不得远身,违者杖六十……疏议曰:兵仗者,谓横刀常带”,上京执行宿卫的府兵不带刀剑才要挨打。唐朝政府真正管理的武器装备就是“禁武器”,它们是“甲、弩、矛、槊、具装等,依令私家不合有”,这些武器威力巨大,持有它们可以对持有私人武器的敌人形成碾压优势。因此“禁武器”就算是顶级豪门家里收藏多了也是嫌命长,武则天就是以李贤的府中找到了数百铠甲为由废了太子。府兵到达执行任务的区域时,会按照任务不同领取“禁武器”,这些兵器管理规定严格,“甲、槊、弓、箭之类,有时应执著者并不得远身,不应执带者常自近身。辄远身者,各杖六十。”府兵还要注意包养,非战斗情形下损坏甲胄等装备也要挨打受罚。在唐朝冷兵器中弓箭和刀都横跨了两个门类,横刀朝廷不管,长安闹鬼时人人都能拿刀剑自卫(“贞观十七年七月,京师讹言官遣枨枨杀人,以祭天狗……于是更相震怖,每夜惊扰,皆引弓剑自防,无兵器者剡竹为之,郊外不敢独行”),但谁拿了陌刀那就是找刺激;长弓、稍弓、竹箭和木箭民间可以当作劳动/防身的工具,但角弓、兵箭和弩箭就是典型的“禁武器”。
唐朝民间有很庞大的兵器需求,唐朝民间也有鱼龙混杂的无良兵器商人,闹出了不少纠纷。同样因为唐朝民间有庞大的武器生产能力,越王李贞等人就在民间“集资”非法购买了大量武器(“冲家人自买弓箭”,李冲就是李贞的儿子),反抗武则天。在唐朝盛世时,大唐的不良人见惯了拿着刀剑的平民,对李白持剑走天下也是见怪不怪。
作者:李从嘉
编辑:张子杰
责任编辑:李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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