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迄今,儒家思想一直对我们的文化和社会产生着深刻影响。近代以来,儒家思想遭到猛烈抨击。孔子作为儒家的鼻祖,更是首当其冲。
因为对儒家及孔子的了解不多,人们有时会将儒家思想中保守落后的部分简单粗暴地归结为孔子之“过”,认为孔子就是一个主张提倡特权和复古的老顽固。但这些其实都是对孔子的误读。
从儒家发展历程来看,从孔子算起,儒家已有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儒家本身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甚至后出的代表性人物相对于前人而言,已有很大的出入。因此,要想准确理解孔子的思想,必须回归到孔子所处时代,去探究孔子思想的根源所在。
等级,还是平等?
众所周知,儒家的理论起点是血缘伦理,即以自己为中心,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呈不断递减的趋势。推广到社会伦理,便是承认等级的客观存在。大概正因如此,许多人认为儒家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因为当今是追求平等的社会。
我们不妨先回到孔子的源初阐述,看看他在这个问题上到底着眼于什么。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论语·颜渊》
孔子在这里提出的治国方法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八个字也成为儒家强调等级的基本证据。诚然,当今社会,父母并不因年龄和辈分而有优先决定权,成年人也未必要唯父母意志是从,而是大家均应服从于“理”。即使如此,等级依然客观存在,社会依然是金字塔结构。
如此看来,问题不在于等级本身,而在于承认等级仍无法完全消除的前提之下,是否还存在更合乎人性的追求。
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其实孔子意在通过这几种关系说明,每个人在社会等级中均有不同的身份规定,只有各自尽到身份义务,社会关系和国家治理才有章可循。换句话说,国君要像国君,臣子要像臣子,父亲要像父亲,儿子要像儿子,并不是自上而下的威权视野,也不是强调臣子对君主的服从、儿子对父亲的服从,而是等级之下的个体视野,亦即每个人都有应尽的本分。
与儒家讲等级相反,墨家主张兼爱,即平等无差别的爱。墨子的基本推论是,每个人都把别人视同自己,把别的家庭视同自己的家庭,把别的国家视同自己的国家,天下不就太平无事了吗?其实,这是用圣人的标准要求常人,不符合人之常情,注定只能是乌托邦。
相反,儒家讲血缘伦理,是基于自然而然的情感,是用常人的标准要求常人。因此,孟子批评墨子:“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
因此,我们必须承认,无论何时等级都客观存在,关键在于如何实现相对平等。在现代社会,这表现为权利和义务双重平等。也就是说,拥有这份权利的同时,必须接受相应的约束。
儒家承认等级,而且等级越高,相应的要求也越高。也就是说,君主要有君主的样子,而君主的样子不同于大臣,因为对君主的道德要求更高。正因如此,儒家的基本态度是,对政府和公众人物要求越严越好,对普通百姓反倒可以宽以待之。
当然,儒家也有不足之处,因为它的着眼点主要是身份义务,而现代社会更注重权利平等。或者可以说,在宪法赋予每个公民所拥有的权利平等方面,儒家是缺位的。这种显而易见的局限性,正是重新阐释儒家思想时尤应在意的。
特权,还是法治?
儒家主张等级有差别的爱,这很容易让人推论出儒家不赞成人人平等,尤其是《礼记·曲礼上》有句广为流传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似乎更印证了这样的立场。
当然,这句话很有争议,主要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解释。一种释为道德不适用于普通人,法律不制裁士大夫,这不是极度不平等吗?另一种则是把“下”和“上”两个动词的意义做了调整,使之变成道德不能遗弃普通人,法律不能优待士大夫,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实上,这两种解释可能都有所偏颇。
儒家认为,每个人的品行才能都不一样,社会因而分为不同的层级,最简单的划分是精英和大众。同时,儒家把治国之道分为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前者高于后者,《论语·为政》:“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儒家的基本立场是顺从自然情感,不以圣人的标准要求常人,所以不同阶层有或严或宽的社会准则。既然从管理者的角度而言,道德高于法律,那么从被管理者的角度而言,法律是底线,适用于所有人,而道德只适用于精英,因为“民免而无耻”是大众的常态,“有耻且格”是精英的自觉。
也就是说,法律必然治罪,道德只能谴责,对大众而言,政府可以提倡道德,鼓励他们向精英靠拢,但在现实中只要求他们守法即可,无需更多的道德要求,因为道德是守法之外更高的自我约束,能做到这一点即是精英。
正因如此,“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并不是阐述平等与否的问题,而是谈论治国之道,那就是社会有阶层之分,对不同的阶层有不同的适用准则,而且位置越高,相应的要求也越高。
所谓“刑不上大夫”,是指精英触犯了法律之后,并不立即施以刑罚,而是给予一点缓冲时间,因为精英有更高的道德自许,足以自我裁决,而且这必定不是轻于而是重于法律的规定,直至自行了断。非要等到明正典刑,那就不仅是自取其辱,而且有辱士大夫这个阶层。若是不能做到这一点,那就没有资格进入士大夫行列,可以直接依法办事。
谈到法律与道德问题,大家通常会想到法家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其实这个观念并不是法家的终极归宿,因为它的落脚点只在君主。商鞅也好,韩非也罢,他们殚精竭虑的服务对象只有君主一人,民众只不过是他们手里的工具而已。
因此,法家所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实则有一人例外,那就是君主。君主不仅可以不遵守法律,而且随时可以制定法律,他的所有言行都可以作为现行法。恰恰是这个例外,使事情变得无比糟糕。
复古,还是自由?
在一般人印象中,儒家似乎是保守乃至迂腐的形象,而且可以找到很多相应的证据。例如,孔子表示自己“述而不作”,即只是整理前代典籍,并没有什么创造。其实这是谦辞,并非事实。
又如孔子提倡“克己复礼”,《论语·颜渊》:“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在这里孔子把“仁”的实现途径分为内外两个方面,即自内克制欲望,自外恢复周礼。就后者而言,《论语·八佾》讲得很清楚:“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孔子想要复兴的显然是西周礼治。
为什么孔子会有这样的主张?这固然是因为他觉得当时的时代非常糟糕,但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是“法先王”而回到西周么?这是明目张胆地复古,难道不能向前看而有新的建构么?
其实,在中国历史上,复古是十分常见的口号,但许多人只是利用这个旗帜获得合法性,然后旧瓶装新酒。我们应该关注的是,西周对孔子到底有什么吸引力。
西周对孔子的吸引力,简单而言是自由。孔子处身春秋时期,这是一个“礼崩乐坏”的乱世,最显著的趋势是一步步走向集权,春秋是开端,秦朝是高潮。圣人见微知著,孔子不仅敏锐地捕捉到了时代潮流的变化,而且深刻洞察了它的最大弊端。
正因如此,孔子只是以西周作为引子,意在引导大家严肃正视自由日渐远去的残酷现实。相对而言,西周实行分封制和井田制,人们尚能保持一定程度的自由。例如,诸侯对周天子有纳贡和派军队出征等义务,但在自己的领地里有相当大的裁量权。
甚至可以说,西周“天下共主”式的中央政府是一个弱势政府,各地均有大小不一的自治权。这种制度的优势是留下了不少自由空间,劣势则是随着几代周天子的胡作非为,中央政府不断被弱化,并被一些大的诸侯反超,造成了权力下移的局面。
所谓复古,其实只是一个幌子,没有人觉得真能回到过去。或者说,这只是在表达不满而已,目的是为了自由。世间从来没有绝对自由,只有相对自由,而这取决于两个层面,那就是个人与政府的双重克制。孔子主张克己复礼,正是着眼于此。
“等级”“特权”“复古”,这些贴在孔子身上的“标签”很大程度上是对孔子思想的简单、肤浅的解读。对于孔子及儒家,我们既不能将其神化,也不能以偏概全,忽视其思想中有价值的部分。
编辑:朱佳伟
责任编辑:李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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