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迪亚·戴维斯在因布克国际奖而家喻户晓之前,更出名的一个身份是“保罗·奥斯特的前妻”。她与奥斯特在哥伦比亚大学上学时相识,毕业后两人共同进行文学翻译和写作,并于1974年结婚,育有一子,但这段婚姻没能维持太久。保罗·奥斯特是美国著名的作家、导演,被称为“穿胶鞋的卡夫卡”,其小说《纽约三部曲》一度在美国文坛引起激烈争论。不少人认为,在戴维斯作品中频频出现的“丈夫”,指向的就是保罗·奥斯特。
在一所被围困的房子里
在一所被围困的房子里住着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男人和女人在厨房里蜷缩着,并听到了轻微的爆炸声。“是风,”女人说。
“是猎人,”男人说。“是雨,”女人说。“是军队,”男人说。女人想要回家,但她已经在家里了,在这乡下的深处一所被围困的房子里。
丢失的物件
它们丢了,但又没有丢而是在这世界的某处。它们大多数很小,虽然有两件大一些,那是一件外套和一条狗。在那些小物件中,有一枚价格不菲的戒指,还有一粒贵重的纽扣。它们从我和我所在的地方丢失了,但它们又并没有消失。它们在别的地方,或许,属于其他人。但即便不属于任何人,那枚戒指,对于它自己来说,依旧没有丢,而是还在那儿,只是不在我所在的地方,而那粒纽扣,同样地,在那儿,只是仍然不在我所在的地方。
鱼
她站在一条鱼面前,想着她今天犯下的某个不可挽回的错误。现在这条鱼已经被煮熟了,她独自一人面对着它。这条鱼是给她自己做的——房子里没有其他人。但她这一天非常不顺。她怎么可以吃掉这条正在一块大理石上冷却的鱼呢?而且这条鱼,同样地,这样一动不动地,被除了鳞,剔了骨,同样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全然处于孤独之中:被以最终级的方式冒犯,被这个女人用厌倦的眼神这样看着,因为对它做了这件事,她犯下了一天当中最新的一个错误。
爱
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已经死了好几年的人。对她来说,刷洗他的外套、擦拭他的砚台、抚拭他的象牙梳子都还不足够:她需要把房子建在他的坟墓上,一夜又一夜和他一起坐在那潮湿的地窖里面。
一号妻子在乡下
一号妻子打电话去要跟儿子说话。二号妻子不耐烦地接了电话,把电话给了一号妻子的儿子。儿子听到了二号妻子声音中的不耐烦于是告诉母亲他以为打电话的是父亲的妹妹:愤怒的姑姑,经常来电的人,麻烦的女人。一号妻子想:她自己会不会也是一个愤怒的女人,经常来电的人?不,她是愤怒的女人但不是经常来电的人。虽然,对于二号妻子来说,也是麻烦的女人。
和儿子通完电话后,一号妻子心中产生许多不安。一号妻子思念儿子,想着几年以前她本人,同样,接起电话,和丈夫愤怒的妹妹,经常来电的人说话,在麻烦的女人面前保护丈夫。现在二号妻子要在麻烦的妹妹、经常来电的人,以及一号妻子、愤怒的女人面前保护丈夫了。一号妻子意识到了这一点并想象将来的三号妻子要不仅在愤怒的一号妻子和麻烦的二号妻子,同时还有经常来电的妹妹面前保护丈夫。
和儿子通完电话后,一号妻子,经常是愤怒的但现在是安静的女人,一个人吃晚饭,虽然有一个大电视陪伴。一号妻子吞咽食物,吞咽痛苦,再次吞咽食物。专注地观看关于易洗炉灶的广告:不是真正的母亲的母亲往热锅里翻一个煎蛋,然后又煎了一个,给不是真正的儿子的快乐的小儿子一个充满爱意的吻,与此同时不是真正的家养狗的西班牙猎狗从不是真正的儿子的儿子盘中偷走了第二个鸡蛋。痛苦在一号妻子体内增加,一号妻子吞咽食物,吞咽痛苦,再次吞咽食物,再次吞咽痛苦,再次吞咽食物。
(摘自《几乎没有记忆》吴永熹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