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验吸引其他地方做法
颜贻潘曾首推温州民间借贷网、首创温州民间借贷法律服务,早在2010年就努力让民间借贷由地下运作走向“阳光化”。“民间借贷规范后,将防止温州再次出现类似1984年、2011年那样的危机。”他认为,除了上述“三赢”,承担债券募集的券商以及在民间融资的各个环节都可以进行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也会因此受益。
上周末,颜贻潘举办了一场温州金改试验区与上海自贸区的对接活动,攀远民间借贷平台借机登陆上海。他认为,民间借贷不规范、利率高、专业人员少、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在全国普遍存在,将金改区的部分成功经验由上海推向全国是可行的。
“现在不少地方政府都看着温州,期待用温州经验化解民间融资危机。如果各地纷纷设立民间融资法律,或将倒逼全国性立法加快。”周德文表示,过去民间借贷一直处于灰色地带,这一次合法化的民间借贷完全可以与非法集资区分开来,比如《条例》规定定向集合资金管理人募集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8倍,法律带来的是约束,本身就是为了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
民间借贷依旧存在风险
《条例》颁布后民间借贷就没有任何风险了吗?周德文提醒说:“不可能,借贷本身一定有风险,我们能做的只是降低风险。”
《条例》确定了强制备案制度。针对“单笔借款金额300万以上”、“借款余额1000万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借款人应当向管理部门报备,颜贻潘觉得这是《条例》最大的亮点。据他分析,借贷双方将前往民间借贷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目前来说,就是指去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备案。不过,《条例》的不足之处在于,谁去备案,怎么备案,有哪些规范的文本和流程等细节问题并未在《条例》中体现,这些应当有具体的制度规定。
对于借贷双方备案的热情,周德文持观望态度:“备案是为了防范风险,但很难说备案有什么直接的好处。借贷有风险,一旦真的出现了问题,即便在政府备案,政府也不用负责任,拿不回借出的钱备案又有什么意义?”他说:“不备案就会受到查处?我看未必。民间借贷私密性较强,查处起来将非常困难,即便找到查处对象,谁来查处,如何查处,仍然是执行时面临的问题。”周德文承认,一部新的法规不可能十全十美,有些问题需要在实施过程中加以解决。
文汇报记者 赵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