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男孩亮亮(化名)随父母入住宾馆,自行到卫生间小便时被突然落下的马桶盖(圈)砸伤生殖器。今天上午,长宁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宾馆须承担7成责任,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
幼童
独自小便出意外
去年7月31日,差两星期就满3周岁的亮亮随父母到上海旅游,入住某四星级宾馆。当天下午,亮亮自行到卫生间小便时,马桶盖(圈)突然落下,不偏不倚砸伤亮亮的生殖器。妈妈立即带亮亮到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包皮外伤。
从医院返回宾馆后,亮亮父母与宾馆工作人员交涉,宾馆工作人员也到客房表示了慰问。3个月后,父母带亮亮再次到上海手术治疗。因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今年3月,亮亮父母以亮亮的名义将宾馆告上法庭。
亮亮父母认为,宾馆作为经营者应对顾客在其经营管理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必要保障,亮亮在宾馆卫生间受伤,与宾馆相关设施不完善及管理疏忽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要求宾馆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4万余元。
宾馆则认为,亮亮是一名未满3周岁的幼童,父母让他独自上厕所,存在监护不到位的过错;宾馆卫生间的马桶盖(圈)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因此,即便承担责任,也应承担次要责任。
宾馆
马桶盖(圈)已更换
经两次开庭并委托司法鉴定,法庭确认,亮亮生殖器受伤与他被马桶盖(圈)砸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损伤后遗症尚未达到伤残程度。
本月8日,法院为查明案件事实,到原告当时入住的客房查看时马桶盖(圈)状况,却发现马桶盖(圈)已经被更换。被告的解释是:为迎接“亚信峰会”的客人,宾馆对整个楼面的马桶盖(圈)全部作了更换。
今天,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宾馆应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
承办法官顾薛磊表示,原、被告以“三七开”承担责任为宜。马桶盖(圈)在被告处,被告理应妥善保管。被告提出的更换理由虽然无可厚非,但可以提前通知法院勘察,或可采取公证、录像等多种方式保全证据。但被告没有这样做,最终导致证据灭失,被告存在过错。至于原告方面,其对未满3周岁的幼童监护不力,过错也是显而易见的。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