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益
冠服衣袜,既是生活方式,也是文化的象征。读顾炎武先生 《日知录》,发现卷二十八中有多则谈及。他说,五六十年间我看到的服饰变化已经很多,所以记录自己所闻,以视后人。其中之一是 《豫章漫钞》:“今人所戴小帽以六瓣合缝,下缀以檐如詹。阎宪副闳谓予言,亦太祖所制,若曰‘六合一统’云尔。杨维桢廉夫以方巾见太祖,问其制,对曰:‘四方平定巾。’上喜,令士人皆得戴之。商文毅用自编民,亦以此中见。”杨维桢所戴的方巾,有四方平定的含意,受到明太祖喜欢,得以推广、流行。顾炎武又引 《太康县志》 所载,比较自洪武经弘治、正德、嘉靖历代,服饰时尚的流变,似乎只体现在冠帽尺寸、衣衫高低、裙褶多少上,没有出现根本的异常。
然而在 《对襟衣》 一则,顾炎武引《大祖实录》 载:“洪武二十六年三月,禁官民步卒人等服对襟衣。惟骑马许服,以便于乘马故也。其不应服而服者罪之。”对襟衣,跟宽松飘逸的袍服不一样,便于骑马。尽管明洪武年间禁止穿着,甚至问罪于不该穿服者,但是到了顾炎武生活的明末,仍然以罩甲、蔽甲、披袄、背子的名称存在,由不同的人们穿着。形制与对襟衣相仿,两襟相对,中间系纽。
上古时代,汉人所穿上衣大多是交领斜襟。中原人崇尚右,往往是衣襟右掩,用左手解开,抽带比较方便,称之为右衽。左衽一般为死者所穿,因为不再需要解开了。然而长城外的北方诸族崇尚左,习惯上衣襟左掩,称之为左衽。顾炎武引用大量史料说明,一些殿堂寺庙的塑像出现左衽,都是金人制作的,到了明代初年,尽管有奏报,有明旨,仍未完全改变。这在 《明实录》 中有所记载。
关于行幐,顾炎武也引用了 《诗》《左传》 《礼记》 《战国策》 的诸多资料,叙述其传统由来。幐,《说文》 解释为囊。赵俪生教授认为,行幐即近世所谓的绑腿,取其行走和跳跃的便捷。这就从冠服转向了鞋靴。顾炎武说,古人的袜大抵是用兽皮做的。现在的村民往往有裹脚布而不穿袜子,“古人之遗制也”。为了保持仪容,坐下时常常穿袜,而看不见脚。但在汉魏时代,不穿袜而看见光脚的就多了。
服饰文化的剧烈变化发生在清初。清顺治元年五月,多尔衮进入北京后,立即颁布剃发令,由于遭到老百姓的强烈反对被迫停止。第二年,清兵进入南京,于六月再次颁布剃发令,规定所有的文武官民都要剃发,衣冠服饰也要遵从清制,违抗者杀无赦。在汉族人看来,发肤来自父母,怎么能轻易剃掉?不仅剃发留辫,还要穿小领窄袖的满族服装,实在是奇耻大辱。江南各地纷纷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剃发斗争。
顺治七年,顾炎武三十八岁时,也被迫含恨剃发。为此,他还写过一首题为 《剪发》 的诗。诗中有这样的句子:“稍稍去鬓毛,改容作商贾。”“丈夫志四方,一节亦奚取?”剃发是让顾炎武耿耿于怀的权宜之计。但是,尽管在感情上难以接受外来服饰,他心里仍很清楚,“处夷狄之邦,而不失吾中国之道,是之谓‘素夷狄,行乎夷狄’也。”随着时代变迁、文化的渗入与融合,对襟衣之类的胡服终究由于便利,渐渐地被人们所接受。左衽和右衽的差异,最终将消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