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是天生长于观察、了解人的心性的一种人,就如画家之于色彩、音乐家之于声音,若没有那样的天赋,是不大能成功的。就使不写小说,有此种天赋的人,也必然在对人的理解上,有过于常人之处,在社会上做事,因此也肯定优于一般人,而较为游刃有余,尤其是优于同为弄文学的诗人,事实上大多数的诗人,都是倾向于想当然、只关注其自身而忽视他人的人,这比起小说家来,无疑有些太高蹈了。《水浒》 的作者,无论其为谁,必是一位伟大的人性的观察家,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其书不但善写人的性格,对小说中的人在特别境遇中的“心性失常”,也做了极出色的描摹。以笔者之所知,此义似尚未有论及的,长夏无事,聊为拈示二事,并加扼要的评说,以为谈助。
第一事,为第十回的结尾写林冲打人,林冲在山神庙杀了陆虞候等人,冒着大风雪,一气走到柴进的东庄,问庄客讨酒喝,一言不合,便把枪去火炉里的火柴头一挑,来烧老庄客的脸,众庄家都跳起来,他又用枪杆把他们乱打一顿。此举在儒雅的林教头,可谓粗野。林冲的为人,因自幼有家学 (见第七回鲁智深对之云:“年幼时也曾到东京,认得令尊林提辖。”可证),必然教育甚佳,心气较平,所以平日是有涵养的,这也就是何以他在柴进庄上,与洪教头比武,洪大喊着“来、来、来”时,他仍不失礼,只说“师父请教”,在洪使了“把火烧天势”那个骄愤的棒势,他也只使个“拨草寻蛇势”,与之对敌,无一毫的矜气。凡此种种,见出虽在押解之中,他的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的身份、气度,依然未失! 金圣叹批中就连赞之“儒雅之极”,确是解人。有作家认为林冲的为人,“心中积压了太多的负能量”,是“黑色的、畸形的、变态的”,实为诬妄之谈。林冲若是这等人,哪还会立在大相国寺的菜园子外,看鲁智深使铁禅杖,又与之片语即合,结为兄弟?“不知其人视其友”,与鲁智深可以“倾盖如故”,则他的为人,不难想见。不仅于此,在火併王伦时,他对刚认识的吴用说:“古人有言:‘惺惺惜惺惺,好汉惜好汉。’量这一个泼男女,腌臜畜生,终作何用!”在破连环马时,大家要赚徐宁上山,林冲听了,又说道:“这徐宁的金枪法、钩镰枪法,端的是天下独步! 在京师时,多与我相会,较量武艺,彼此相敬相爱。”言语之间,可云披肝露胆,英气毕见,如此的为人,何有于“变态、畸形”? 又何有于“积压负能量”?至于他与陆谦往来,那只是小人善佞,适逢其意而已。这在英雄豪杰,是从来有所不能免的。而挑起火柴块来烧人,则是在连杀了三人之后,他的余怒未消尽,而杀气犹存所致。大凡不易生气的人,生起气来,则其消也亦较不易,余势在胸,有时迁怒旁溢,也是很怕人的。所以以林冲之儒雅,在柴进的东庄上,便发生了此一突兀之举,大反于平日的为人,而为失常之事。而此一行为,在小说家,却也只是借之过入水泊,是所谓的文章的余波。只此一节,便见出小说家的深通人情及文字技术了。
第二事,为写宋江杀阎婆惜,其详见第二十一回,这是自来公认的《水浒》 中的最出色的故事之一,其笔墨之妙,真可以叹绝了。金圣叹的批本,在此回,作了一较大的掉改,即将宋江取婆惜为外室,置于刘唐来郓城送金子之前,此改至佳,不仅针线加密了,文势也更有精神。原作是宋江收了刘唐一锭金子,当晚遇见阎婆,不久要了婆惜,又过了许久,才去杀了婆惜的。这于事理当然疏了,于文字也嫌散缓了。不过,此回的妙处尚不在此,而在于宋江的心性,本不是要杀人的,本不要杀人的人,最后却又把人杀了,而被杀掉的这个人,又是与之共枕的“水也似的妙龄女子”。这自是一失错之举。不过,这一失错之举,出现在这里,却有充足的前提,所以事虽出于变故,文却当于神理。宋江之杀婆惜,推原其本心,是并没有此一念的,此一念之起,无非是在婆惜的过于咄咄逼人之下,宋江被迫得急了,而在二人抢夺招文袋时,袋子里的那把压衣刀又偏不巧拽出在席上,宋江抢了在手,直至此时,宋江的意中,也并无明确的杀人之念。可是,婆惜见宋江抢刀在手,偏又鬼使神差,喊叫了一声:“黑三郎杀人也!”只这一叫,叫醒了宋江,便将其所积之怒,一时激起,而杀之一念,亦如电光石火,顿生于心间;小说中写此云:“只这一声,提起宋江这个念头来。那一肚皮气,正没出处。婆惜却叫第二声时,宋江左手早按住那婆娘,右手却早刀落。”这一段文字真写得好,我以前读至此处,也忍不住在书边批了两字:“神手。”极佩服作者的手段。金圣叹在此处的批,则云:“宋江之杀,从婆惜叫中来,婆惜之叫,从鸾刀中来,作者真已深达十二因缘法也。”所谓“十二因缘”,是佛经中的说法,大意谓一切众生,皆本来清净,因过去一念无明妄动,便有无数的造作,便生出诸烦恼;真所谓如水起波,一波才动,万波即随之。圣叹赞作者“深达十二因缘法”,是很正确的,只是说“宋江之杀,从婆惜叫中来”,尚欠分疏。因为,此事的缘起,不仅为婆惜的一叫,在此之前,已有无数的因缘和合,造因于前,所以婆惜之死,已是“在劫难逃”,是必然和注定的了。在前一回,婆惜因通张文远,遂嫌宋江不中意,“宋江但若来时,只把言语伤他”,宋江已不悦在心;不过,“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也就不去上门了。在杀婆惜的这晚,宋江又受了一夜婆惜的冷遇,一肚子气,挨至五更起来,恨恨骂了句:“你这贱人好生无礼。”可见出宋江之极不平。婆惜却又不饶不让,回骂说:“你不羞这脸。”宋江固是阔大,也为此“忿那口气,便下楼来”,出了门,又“忿那口气没出处,一直要奔回下处”。也正因为怄了口气,才忘了那只惹祸的招文袋。而回来找那只袋子,婆惜又藏了不还,还威胁说什么“该一刀的罪犯”(婆惜之狠而愚,于此可见。其实婆惜的悲剧,在根本不能了解宋江的为人,而又自作聪明,臆测对方,所以对策大谬;若稍能了解,取别的策略,又何至于此);不但可气可恼,更为要命的是,这也刺中了宋江的心病。宋江在此种情境之下,情绪波动,理性终于失衡,而平日的心性及操持,一时俱失,遂至意乱无主,却又被婆惜这一叫,勾起了杀心,而成此一“失措之事”。必须说明,只有写本无杀心的宋江杀人,才用得着这种“因缘法”,若是换了李逵,那就用不到这样了,因为杀人之于李逵,乃是家常的便饭,无须铺垫事势,只有在宋江,才是“失常的行为”,当然,若不是为此,小说也不能写得这么好看了。
说起来,在真实生活中,无论是谁,也无论其如何节制、有修养,总免不了在有些时候,会发生“失常的行为”。而这些“失常的行为”,必然与其人的平日为人、性情,是大相径庭的。不必说小说家,就是我们普通人,只要有相当的阅历,对于别人行为的失常,一般也都是理解的。史书中的大有名人物,也每不乏例。如东晋的谢安,可说是一个最能节制的人了,平时坐船行路,一任下人“放船纵横,撞人触岸”,略无喜嗔;甚至在泛海时,遇到了大风浪,其他人无不惊惧,唯他不为之动,神色如故。可是为兄送葬,日暮雨急,他却忍耐不住了,发起急来,“手取车柱撞驭人,声色甚厉”。临川王评之云:“夫以水性沉柔,入隘奔激,方之人情,固知迫隘之地,无得保其夷粹。”可谓知言。人性中的常与变,自然如此,若推明其故,就可以“哀矜而勿喜”了。只是小说中写此类的情事,大抵着墨无多,不甚引人注意罢了。
文/王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