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岁老人杨绛先生发表了《漫谈<红楼梦>》一文(2014年6月4日《文汇报·笔会》),娓娓而谈,不拘一格。她赞美曹雪芹过人的才华,也不讳言《红楼梦》中有“不能掩饰的败笔”——例如描画林黛玉眼睛的一段文字:
“第三回写林黛玉的相貌:‘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深闺淑女,哪来这副表情?这该是招徕男人的一种表情吧?”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当代作家中有人批评曹雪芹,而且用的是颇为犀利的笔墨。我认为杨先生对于“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的批评是有道理的。特别是,《红楼梦》第三回作者对林黛玉的眼睛描画了一通之后,紧接着有这么一段文字:“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前面说女主人公“似喜非喜”,含情脉脉,后面又说女主人公“泪光点点”,两靥生愁。两者相互扞格,就更显得不合事理了。
但《红楼梦》版本繁多,原书经作者“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脂砚斋等人评批和辗转传抄的过程中回目、正文又常有改动,这就使我们在面对《红楼梦》种种异文的时候,有时会大费踌躇,很难判别何者是曹雪芹的原文,何者是他人的改笔。以描画林黛玉眼睛的文字为例,脂砚斋评本就有如下不同的记述:
甲戌本: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非□□□□。
己卯本: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后笔在“似”字下添“笑非笑含露”五字)目。
庚辰本:两弯半蹙鹅(蛾)眉,一对多情杏眼。
戚序本、蒙府本:两弯似蹙非蹙罩烟眉,一双俊目。
梦稿本: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目。
甲辰本:两弯似感非感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列藏本: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
从以上引文看,甲戌本抄胥最规矩,碰到原著字迹不清或作者未最后定稿的地方宁可留白,不轻易改动。但有的抄本就没有这样做。例如“罥烟眉”的“罥”(juan)字,悬挂之意,“罥烟眉”是形容黛玉眉色美好,如同青烟飘拂于额际。抄胥不解其意,于是将“罥”改为“罩”者有之,改为“笼”者亦有之。庚辰本的校订者更是大动干戈,换成六字句,说什么“半蹙鹅眉”、“多情杏眼”,俗气逼人,原作蕴含的一点诗意可谓丧失殆尽了。在各种抄本中,红学界蔡义江教授力挺列藏本“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两句,认为“工巧妥帖远胜诸本,知为原文”。看来他的意见是对的。我查了一下,第一个用“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这句话描画林黛玉眼睛的是甲辰本,后来程甲本、程乙本照抄照转,一时风行天下。列藏本是1830年以后由俄国传教团成员从北京带回彼得堡,到1986年4月始由我们的中华书局影印出版的,它出书迟,发行面不广,可能少有读者。如果列藏本描画黛玉眼睛的一段文字是雪芹原文,“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出于谁手就是一个疑案了。——己卯本早已留下“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笑非笑含露目”这样的文句,到后来怎么可能舍弃好好的“罥烟眉”和“含露目”不用,反而换成“笼烟眉”和“含情目”这样的劣笔、败笔呢?
《漫谈<红楼梦>》一文谈到“南唐以后小说里,女人都是三寸金莲。……满族人都是天足。”所见甚是。但说“《红楼梦》刻意不写的是女人的脚”,似与事实不合。就我所知,曹雪芹写红楼二尤的悲剧时,是涉及古中国的小足文化的。《红楼梦》第六十九回《弄小巧用借剑杀人 觉大限吞生金自逝》写凤姐悄悄带着尤二姐拜见贾母,问老祖宗“(二姐)比我俊不俊”时,贾母曾戴上眼镜,命鸳鸯、琥珀把二姐拉过来,“我瞧瞧肉皮儿”。小说写贾母将二姐“细瞧了一遍,又命琥珀:‘拿出手来我瞧瞧。’鸳鸯又揭起裙子来。贾母瞧毕,摘下眼镜来,笑道:‘竟是个齐全孩子,我看,比你俊些。”——贾母将二姐“细瞧了一遍”之后,接着先看她的手,以后要看的就是她的莲足了。小说只写鸳鸯揭裙,点到为止,所谓“不写之写”,文笔是很含蓄的。比较起来,写尤三姐的场面就要直露得多。第六十五回《贾二舍偷娶尤二姨尤三姐思嫁柳二郎》写贾珍、贾琏兄弟到小花枝巷找尤三姐饮酒鬼混,三姐一顿痛骂,使两人狼狈万状。此时小说有一段描写:“这尤三姐……大红袄子半掩半开,露着葱绿抹胸,一痕雪脯,底下绿裤红鞋,一对金莲或翘或并,无一点闺阁之体。”这是《红楼梦》全书中有关妇女缠足的最显豁、最直露的笔墨。“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晴雯也是小足文化的受害者。如果说贾宝玉《芙蓉女儿诔》中的“捉迷屏后,莲瓣无声;斗草庭前,兰芳枉待”只是隐隐约约地透露出晴雯并非“天足”;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 史湘云偶题柳絮词》中有关晴雯的描写就把她的小脚在众人面前彻底裸露了。作者写道:“宝玉听了,忙披上灰鼠袄子出来一瞧,只见她三人(按:指晴雯、麝月、芳官)被褥尚未叠起,大衣也未穿,那晴雯只穿葱绿艳绸小袄,红小衣,红睡鞋,披着头发,骑在雄奴(芳官)身上。”这里的“红睡鞋”现代人可能知之不多,而在当年却是最招人耳目的女性私密之物。徐珂《清稗类抄·服饰类》称:“睡鞋,裹足妇女所著以就寝者。盖非此则行缠必弛,且借以使恶臭不外泄也。”《中国鞋履文化辞典》(叶大兵、钱金波主编)除说明睡鞋是旧时缠足妇女临睡前所着之软底鞋外,还特意点明它的另一种功能是“以此取媚于枕席间”。不久前,夏薇女士曾在《红楼梦学刊》上发表论文,对明清两代小说中有关睡鞋的记述进行探索。她提到风流灵巧的晴雯一身清白,除了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无半点勾引宝玉情事,结果“俏丫鬟抱屈夭风流”,落了个被逐出大观园,一病奄奄,最终焚尸灭迹的悲惨结局。夏薇说,大观园的女孩们人人都可能要在睡觉时换上睡鞋,而作者很小心地没有让她们任何一个人的睡鞋暴露在读者眼中,除了一个晴雯。她认为,这样写,“从‘个性强、生得美’到‘因勾引宝玉’而被逐的命运之间,就有了一个隐藏的、不容易被我们这些已经不知道睡鞋为何物、代表了何种意义的现代人知晓的联结点,而它却是晴雯殒命的一个重要物证。”这些话揭示了雪芹写晴雯著红睡鞋的深意,是发人深思的。
杨绛先生是我们敬重的学者和作家。十七年前我在帮助处理《钱锺书散文》书稿时,碰到疑难,曾得到她的教益。这回拜读了她的《漫谈<红楼梦>》,有点零零碎碎的想法,现在把它整理出来,草草成文,亦不知当否?甚望先生不吝教正。
2014年9月7日.杭州
文/伍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