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要不要禁放烟花爆竹?这一话题讨论了不下二十年,但是达不成共识。值得注意的是,民俗专家几乎是众口一词地反对禁放爆竹的。他们的意见显然起了重要作用。笔者虽然主张禁放烟花爆竹,但却也认为不能无视民俗专家们的意见。因为一个民族需要一定形式的狂欢,正确的态度应该是:积极地寻找爆竹的民俗替代物。
在汉民族的大多数地区,没有如其他民族所流行的各种狂欢活动,如那达慕大会、叼羊、泼水节,似乎放爆竹成了我们这个民族最激动人心的活动。所以,虽然放爆竹的弊端非常明显,但是要想禁止也不容易,需要用另一种民俗来替代。新中国成立之初,震天的腰鼓声曾经响彻神州大地,这声响足以振奋每一个人的心灵,可惜后来不流行了。那时候没有人懂得环境保护,所以也辨别不出爆竹较之腰鼓有更多的弊端。赛龙舟、舞狮、舞龙、秧歌也都是够格的狂欢形式。我想,大体上能有百分之五以上的人群参与,而又有百分之二十的人群围观喝彩,这个活动就足以用来取代爆竹的地位。赛龙舟虽然受水域的限制,但是在地理条件许可的地方仍然可以推行。汉民族分布的地域辽阔,不同地区可以推行不同的民俗狂欢形式,关键在于要采取一致的和积极的态度,不要抱守爆竹文化不放。而要实现这种替代,仍然要仰仗民俗专家的力量。
结婚是另一个点放爆竹的重要场合。从前嫁娶,除了放爆竹,还要吹唢呐。后来爆竹保留下来,并不污染环境的唢呐反而被淘汰了。爆竹之所以能比腰鼓、唢呐等民俗存在得长久,一个原因大概是它不需要专门的技术训练。但是中外许多狂欢节上的表演,也都需要一定的训练,这不是烟花爆竹不能被取代的理由。有人说放爆竹可以辟邪,但是这属于迷信范围,民俗专家应该遵守科学立场,与这些无知邪说划清界限。
总而言之,烟花爆竹应该禁止,但是应该推出其他的民俗文化来替代它。民俗文化也要与时俱进。因为只有行进中的文化,才可能是有活力的文化。
文/浦家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