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行为始终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中的一大难点,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二场大会发言上,许剑民委员建议,要从城市公共安全的角度加快立法,确保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可以将此类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在他看来,目前上海在管理这一问题时存在一定短板。例如,执法取证难,要是当事人故意拖延回避或不予配合,严重影响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部分老旧住房原始资料缺失,居民对损坏承重结构行为意识及判断不足,相关装修施工单位 “野蛮”装修。
许剑民表示,要从城市公共安全的角度加快立法,确保居民人身财产安全。从法律层面授予公房管理人上门执法权。对于仍不予配合,或继续严重损害房屋承重结构的,公房管理人可代表公房所有权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通过从公房管理层面破题为下一步扩大治理范围提供经验。
他认为,一旦发现破坏承重结构行为,行政部门要及时做出认定,对行为人的责任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根据装修施工单位是否明知等实际情况,将其作为共同被告,并承担连带责任。他还建议,可以将此类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此外,各区县要开展普查工作试点,分批对存量损坏房屋开展普查并建立数据库,制订专项整治计划,逐步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排查及预防体系,加强基层联动,发挥居委会、业委会及物业公司三驾马车的主观能动性,做到及时排查、发现、劝阻、上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避免在房屋使用人装修投入较大后产生的抗拒心理。加强前端管理,由市建设及房管部门研究加强针对住房装修施工等方面的政策引导和审核,从源头上减少破坏居住房屋承重结构行为的发生。
作者:唐玮婕
摄影:叶辰亮
编辑:朱伟
责任编辑:戎兵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