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育儿假延长至半年、加大减税力度、增设家庭基本养育保险……如果这些政策措施一一落地,生娃会不会更有动力?
今天上午举行的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二场大会发言上,翁文磊委员表示,在全面鼓励生育 “两孩”的政策背景下,建议出台与上海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家庭养育支持政策,通过制度安排和公共服务实现对家庭养育等责任承担的支持和协助,提升家庭养育意愿和养育能力。
市妇联去年的一项调查发现,家庭养育面临的担忧主要来自三方面。第一是家庭养育经济压力。66.3%的上海女性不打算生两孩的主要原因是 “经济负担”。2018年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4183元,婴幼儿直接抚养成本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近六分之一。
二是家庭育儿的精力和时间。43.8%的受访者因家庭缺乏照护能力而放弃生养两孩。祖辈照料是上海家庭育儿的主流,然而,随着初婚初育年龄的提升以及老年人对生活质量的追求,祖辈育儿红利正在逐渐消失。
三是女性职业发展是否受两孩影响。生育两孩的女性担心因职业生涯中断和工作时间缩短而导致工资和升职机会损失。重返职场后,家庭和社会对 “母亲”的期望往往高于“父亲”,同时由于“技能萎缩”使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劣势。
为此,翁文磊带来了四条具体的建议:
第一,继续探索推广公益性社区幼儿照护模式。建议继续坚持以普惠性、公益性、托幼一体为主导,整合资源,加大为3岁以下幼儿提供社区托育供给。同时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不断提高科学育儿宣传、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第二,建议合并产假和配偶陪护假为家庭育儿假。目前上海生育妇女可享受的产假和生育假有128天 (其中产假98天,新增设的生育假30天,且不包括难产假和多胎假)男方可享受的配偶陪产假10天,夫妻双方合计共138天。为创造家庭共同承担养育责任的良好氛围,积极为父亲育儿创造条件,建议借鉴国外经验,将产假和配偶陪护假合并为可由夫妻双方共享的家庭育儿假。建议家庭育儿假延长至半年,即182天,其中,强制父亲休假不少于30天。
第三,建议将“独生子女奖励费”更新为“计划生育奖励费”。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的奖励政策。目前,上海凡领取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日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给予夫妻双方独生子女保障费各30元。同时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建议将原有的 “独生子女奖励费”更新为“计划生育奖励费”,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领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奖励费。
第四,建议以“家庭”为单位提高保障水平。一是加大减税力度。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虽然规定子女教育费用可作为专项扣除,但未将0-3岁幼儿教育费用纳入扣除范围,同时减税的力度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仍有很大空间。二是增设家庭基本养育保险。以保险的形式补充对养育子女的家庭的经济补贴,减轻育儿负担。
作者:唐玮婕
摄影:叶辰亮
编辑:朱伟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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