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市》简介:
分别发生在24小时内的两个故事,独立存在又相互交织。酒吧陆老板偶然与女孩施小愿相识,漫无边际的对谈中渐生情愫,在陌生人面前的自己有时甚至会让自己着迷。待产孕妇被注入无痛分娩药剂后出现幻觉,往事如幻影般倒带放映。平日被忽略的情感,在产子阵痛中被放大;一些看似莫名的偶遇,也被理清了来由。
我坐在吧台看着酒柜上被荧光灯打亮的酒瓶,好像坠入了一个不知名的花瓣里,只有在喝过几杯后我才会对周边的世界逐渐敏感起来。仔细看着一排排根据不同理由排列的酒瓶(产地?种类?或者是酒瓶的高矮?),会有很多疑问和不解,但那些都不重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颜色属性,你可能会更钟情蓝色,抑或沉迷紫罗兰色,或者永远选择黑色,每个人都会选择有安全感的颜色沉入其中。而我喜欢琥珀色,温暖的颜色,威士忌的颜色,在冰块中拥有最多变化的可能性。是的,我又点了一杯威士忌。
我隐约能记得从上个酒吧结账走人的时候好像有人叫过我的名字,但我没有留意是谁,因为那个酒吧的吧椅实在太不舒服了,喝完第二杯时我的腰像被卡在椅座和靠背的连接处里,动弹不得。我使了很大的力气才慢慢地把腰从吧椅里拔了出来,幸好它还在我的身上,如果卡在那把吧椅里就麻烦了,我可能就完蛋了,或者被人连人带椅一起送去医院,医生可能会先拿电锯把椅子锯断,再给我的腰打上封闭,一步步治疗,想想太可怕了。
我喝了两口杯里的威士忌,看着酒柜,感觉着自己开始变成一个金黄色的人。首先从手开始,因为我能感觉纹在我手背上的罂粟花开始盛开,伴随着音乐里的鼓点儿,一跳一跳地打开花瓣,我能闻到那股迷人的香气。哦不,我的烟呢?我开始翻我所有的口袋,妈的,肯定是忘在之前的酒吧里了。该死!我新买的大麻还在烟盒里呢!这实在是今天最糟糕的事情了,妈的!才卷了一根就给丢了,这实在太不走运了!我不想回去再找了,也肯定找不回来了,一定是我努力把腰从吧椅里拔出来的时候弄丢的。当我确定烟丢了的时候,我手上的花朵开始凋落,含蓄的花瓣开始闭合。唉,只能再来杯威士忌了。
给我倒第二杯的调酒师换了一个人,他又重新问了我要喝什么威士忌?这让我更加烦躁了,但我觉得没必要跟他翻脸。他的确没做错什么,我只是觉得可恨!特别地可恨!
“四玫瑰,加冰。”
这次给我的酒明显没有上杯那么多量,色泽也黯淡了许多,可我还能抱怨他什么呢?他是一个可恨的调酒师。为什么一个长得像剁椒鱼头一样的家伙也能来做调酒师呢?难道他老板面试他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他腮帮子上的高原红吗?或者他的老板本身长得就像盘地三鲜?妈的,全是可恨的人。
最近喝酒都没遇到什么好玩儿的事儿了,之前有一个哥们告诉我,他特别爱喝金酒,有一天喝多割到手后他发现流出来的血液竟然不是白色透明的,这令他特别失望,然后他就去找酒吧的工作人员理论说为什么卖给我的是假酒?我的身体里流淌的应该是金酒啊!当时我听到他这么说,觉得他真是个傻逼,一个脑子里都是瓶塞的傻逼。但那天我也喝多了,回家擦脸时被遗留在毛巾上的风干了的鼻屎划伤,我才发现脸上冒出来的并不是红色的血液,而是一层油脂。金黄色的油脂从我的脸上渗了出来,我一阵狂喜,觉得自己真幸运,喝到的肯定都是真酒,因为威士忌就是这样的颜色。好玩儿或者开心就是这么一回事儿:你觉得自己赚到了的时候就是赚到了,并不会介意你脸上是否还在继续流着血,也不会介意传过来的大麻上装没装嘴儿。
我问剁椒鱼头有没有烟卖,他竟然耸了耸肩跟我摊开双手。你知道一个肥硕的大鱼头耸肩是一副多么滑稽的嘴脸吗?他耸肩的一瞬间两腮也在抖动,我手上要有筷子真想一下扎漏他,恨不得戳到他的腮泡儿里。可恨的人真是怎样都招人恨,而且大部分时候让人猝不及防。
“你要想抽可以抽我的,刚才最后一包被我买了。”
我扭头看到一只纤细的手推了一包中南海过来,手很白,跟中南海烟盒的颜色一样白,指甲很小没有涂过指甲油,或者涂了裸色根本看不出来。
“噢,谢谢,那不好意思了。”
我顺着手指的来向看到了姑娘的眼睛,跟她点头示谢。打开烟盒发现真是一包满烟,习惯性地抽出了第一排左数第二根烟点上,再把烟重新推回到她的界内。我进酒吧坐上吧台的时候并没有留意到身边有人,怎么会突然多出来一个人给我递了根烟呢?已经凌晨一点了,吧台全是空位,如果我注意到她坐在这里,那我无论如何不会贴着她坐下的,但如果她是在我之后来坐下的,那又怎么会在我之前买到烟呢?
两个陌生人并排坐在一个全是空位的酒吧里多少有些尴尬,至少对我来说特别别扭。我习惯一个人喝酒,并且经常一个人喝多,我想起身空开一个座位,退到一个和姑娘至少是礼节上的安全距离之外,但刚从人家那儿拿了根烟就起身离开也挺不礼貌的。这就是我特别讨厌和别人一起喝酒的原因,要顾及很多对方的感受,反而有些对不起自己。
我向后拉了一下吧椅,调整了一个显得更自然的坐姿,同时发现姑娘单手倚在吧台上在低头看着书,另一只手在毫无意识地玩弄着自己的头发。一本很厚的书,显得怪怪的,但又明显感觉她沉浸其中,并不是摆个空架子想要吸引谁的注意。突然酒吧里开始放一首Johnny Cash的老歌。特别讨厌音乐没有规律的酒吧,一会儿bossa nova,一会儿的士高或者铁克诺,总是带着你的情绪出出进进,有时不知道被带着走到哪儿去了,但不管被带走多远你都得自己去寻找来时的路,要不你就会成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反正返归途中总得有杯威士忌陪你,就是酒吧用来收钱的那种东西。
我顺手又抽出根烟点上,弹烟灰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又从姑娘那儿切了根烟,有点不好意思,但真是被歌儿给带跑了。我伸手碰了一下倚在吧台上姑娘的小臂,她回头转向我时顺势松开了一直在玩弄头发的手,她的头发就像邓丽君的情歌一样温柔地散撒下来,我才看清了她的脸。
“不好意思又抽了你根烟,请你喝杯酒吧?”
“嗯,行。”
“你在喝什么?”
“伏特加。”
“伏特加?为什么一个姑娘会喜欢伏特加?”
“我以前就不讨厌伏特加,今晚看这个书,就特别想再尝尝看。”
“呵呵,有意思,什么书?”
“你先听听这个。”姑娘一边说着一边把书翻到前面,找出了有折痕的一页,“俄罗斯人作为一个物种从我们的地球上消失的速度比智利海鲈鱼还快。俄国人的死亡率只有非洲那些艾滋病广为流行的国家可以比拟,他们却没有第三世界那种出生率来补足缺口,结果就是俄国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人口降低到了不足一亿四千三百万,从苏联解体算起的话,已经减少了百分之七。最近的一份世界银行报告称,俄国的男人过着短暂而残酷的人生。他们的预期寿命从68岁掉到了仅有58岁,这意味着他们比西方的其他国家的男人至少要少活十五年。如果这种趋势持续下去的话,到2050年俄罗斯的人口就要降低到一亿以下了。这主要归罪于酒。酗酒是俄罗斯人走向灭绝的主要原因。在过去十年间,俄罗斯的七百万起死亡案例中百分之三十四都是因为酒的缘故。酷不酷?”
“挺有意思,所以你想试试伏特加?”
“对啊。”
我伸手示意剁椒鱼头再来两杯跟姑娘一样的伏特加,但他竟然没有看懂我的手语,还贱嗖嗖地走到我面前说:“对不起先生,您需要什么?”真是太可气了。我告诉他两杯一样的伏特加,他竟然又说:“之前不是我为小姐服务的,请问小姐您喝的是什么伏特加?”我真想站起来抽他,不知道客人喝了什么难道不会去看看之前的点单吗?
“伏特加不都是一个味儿吗?随便什么都行。”姑娘放下书轻声地说道。
伏特加倒上来了,谢天谢地那个傻逼没再问我要不要加冰块儿先生?
姑娘喝了口伏特加,随后也点起根中南海,感觉是非常舒服的一口。夹杂着烟草气息的冰冷伏特加。姑娘也向后移动了下吧椅,在交叉换腿的时候,我留意到她的皮鞋,传统的Brogue,鞋头有着精致的花卉钉孔图案,但这又不是一双生硬的三接头皮鞋,像是本来就长在她纤细小腿上一样。
“你平时都喝什么酒?”我也咽下一口伏特加。
“什么都喝些,但啤酒喝不多。”
“苦艾什么的也没问题?”
“我之前也专门试过苦艾,因为那段时间连续看了王尔德和梵·高的传记。”
“呵呵,好文艺。”
“你呢?”
“威士忌多吧,便宜的。”
“好像男生都爱喝便宜的威士忌?”
“也不都是吧。”我把手上的烟掐灭,顺手把烟灰缸推到离她更近的地方。在她弹烟灰的时候我发现她无名指关节的根部纹了一个音符,但被一枚极细的戒指给挡着,好像孙悟空头上的头箍。
“你是不是丢东西了?或者刚刚遇上了什么让你恶心的事儿?”姑娘灭了烟后问我。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刚才自己呆滞了一会突然轻声说了句‘fuck’,感觉像踩到了狗屎。”
“我来这儿之前把烟丢了,特别窝火。”
“整包的?”
“不是,应该没剩几根了吧。”
“哦,那这样吧。我这包分你一半吧,就当我捡到了还给你的,这样你也不用一根一根借了,还得再请我喝酒。”姑娘一边说着一边从烟盒里往外倒烟,“一共十七根,我九根,你八根。”
瞬间我的酒杯旁边滚动过来一溜儿的中南海,感觉像回到了中学时偷烟抽的年代,每天放学后一帮男生都躲在厕所里分烟,大部分烟都是从家里偷出来的,每抽一口还会咂咂嘴儿。要是谁能抽出烤烟和混合烟的区别那可真是件牛逼的事儿,在不会抽烟的年纪关于烟的一切都是让人兴奋的,就像在烟不离手的现在对童年的回忆一样。
未完待续
刘世博,男,1982年出生在黑龙江。时值东北重工业没落与大规模边贸下海浪潮前夜。
12岁随父母举家南迁至上海。青春期开始接触书籍、电影及摇滚乐。
大学主修法律,肄业。同时完成第一部小说《3218》。
24岁留学日本,主修国际关系与贸易。开始在酒吧兼职打工,成为调酒师。
日本3·11大地震后回国,在北京创立自己第一家酒吧,口碑和声誉俱佳,但亏损。两年后开了第二家酒吧,扭亏。
完婚。在次子出生前完成第二本小说《余市》。巨蟹座,爱饮酒。目前正在构思第三部小说,并已在着手完成第一本有关鸡尾酒的专业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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