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国家的传统说法中,《大宪章》的签订具有开天辟地的意义。没办法,谁让当年签订《大宪章》的贵族们还掌握着英语国家的话语权呢。其实《大宪章》的签订者们真的没有想这么多,他们就是不想被超级皇家律师约翰王割韭菜、当冤大头。
约翰是人渣,但他是一个受过最良好教育的人渣。约翰的“体育老师”是骑士中的超级巨星马歇尔,他的法学老师是当时英国最顶级的法律专家、大法官格兰维尔。约翰王的学习效果上来看,他更像是格兰威尔的好学生,法学功底十分扎实,宰起客户来手段也十分高明,堪称是最牛的皇家律师。
作为“皇家律师”,约翰王是利用法律的bug谋取私利的顶尖人才。他本人就开着法庭盈利,这是他作为英国最大封建领主的特权。在英国,贵族私设的法庭是他们主要的盈利工具,收益甚至超过了地产收益。英国贵族们的法庭法官都是自己庄园里的管家,法警就是庄园里的佃户。但是如果贵族土豪们之间有了纠纷怎么办?
当然是上王家巡回法庭,王家巡回法庭在当时的英国就是司法界最高权威,它开庭时地方法院一律要关门停业。王家巡回法庭是约翰的老爸亨利二世(亨利二世是同样有深厚的法学基础,这可能也是他宠幸约翰的原因之一,和动不动就抢劫修道院的哥哥们比起来,善于罚款收费的约翰算是个好孩子)建立的,最早只接手刑事案件,但到了1209年约翰在其下创立了民事法庭,也接受各种纠纷案子。巡回法庭法官就是王室最信任的贵族和骑士(巡回法庭的法官甚至可以在得到国王授权的情况下,剥夺当地郡守和贵族的权力),而最强的律师自然是国王本人,因为国王可以通过秘密信件干涉法庭的结果,堪称是最牛辩护律师。约翰出马那自然是吃了原告吃被告被告,而且收费非常坑爹。
约翰的服务标准很唯物主义,谁的钱多谁就赢。约翰从杰拉德爵爷手中收取了足足1000英镑的“律师费”(这是一笔非常惊人的数字,14世纪牛津城全市居民被罚了500英镑就全民吐血了),就宣判对土豪爵爷的上诉撤销。约克郡男爵莫布里和邻居起了地产纠纷,激动之下就向约翰许诺了2000英镑的律师费(到15世纪这笔钱依然超过了普通公爵的年收入,和英国最大地产主坎特伯雷主教的年收入差不多),约翰判决的结果却是这个倒霉的男爵却败诉,莫布里的上诉对象赢得了争议的19块骑士领地(当时的行情是一个骑士领地每年有20英镑左右的地产收入),但是欠下的律师费依旧要偿还。莫布里没了地产,却还要给约翰送钱,这个男爵被约翰逼得发疯,不得不在男爵中进行大串联。
约翰还改变了英国的继承法,对寡妇和孝子们大肆征收遗产税,这激怒了全英国的贵族。为了不当约翰的“韭菜”,他们纷纷串联,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这才有了大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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