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福雷斯特
菲利普·福雷斯特(Philippe Forest)是法国当代知名作家和学者,1997年以《永恒的孩子》获费米娜处女作奖,2004年《然而》获十二月奖,2016年《阿拉贡》获龚古尔传记奖,同年《洪水》获法语语言奖。《好奇心》一文选自福雷斯特的《一种幸福的宿命》
(Une fatalitédu bonheur,黄荭译,中信出版集团即将出版,“笔会”获授权刊发)。这是一本很特别的书,整本书分二十六个章节,每章标题都是在兰波诗歌中出现的词汇,而这些词汇的首字母又以二十六个字母顺序排列。这是一场语言的冒险,既像一部评论兰波作品的随笔集,又是碎片式的作家传记,而在排列组合的过程中,若隐若现的又是一本关于作家本人生活的小说。“我是另一个”,这是兰波的名言,而福雷斯特《一种幸福的宿命》想要表达的或许是“另一个也是我”。
当我回想上学时的情形,往事又历历在目,时间总停留在道德教育课上。课开始了,在上写字和算术之前,老师每天都要在黑板上写一句教导孩子们的新箴言,让他们思考和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奇怪的癖好啊!”就像是路易斯·卡罗尔笔下的爱丽丝注意到的那样,“人们总想从任何事里都得出一个教训!”
人们教导我们,好奇心是一个“很坏的缺点”。但是我从来都不太明白这是为什么。相反,我一直坚信好奇心是很重要的美德。而且我坚信常常是好奇心救了我。好奇心:一种迫切想了解之前发生了什么,之后又会发生什么的愿望。就仿佛人生是一本打开的书,它正好处在一个已经开始、还要继续发展的故事中间,对这个故事我们几乎一无所知,几乎什么也不明白。因为我们眼前看到的,只是生命之书当下的那一页。前面的和后面的书页,我们只能通过想象去了解。
小时候,我总是想知道小说的开头是什么,以前发生过什么,事情是从何而来。也就是说,它们意味着什么。尤其是我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故事的后续是怎样的。说白了,我总想搞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就像在一部侦探小说中,我们哗哗翻页是为了尽快知道凶手的名字。即使书中最后的结局总是大同小异,也因为这个原因,注定让人感到失望。所以唯一有价值的小说就是那些没有真正结束的小说,这些小说的结局让读者感到困惑,使他还保留那种在读寓言故事时信以为真的稚气,尽管他没有完全被故事的故弄玄虚所迷惑。如果他刚刚读过的小说没有回答他此前所提出的问题,那么答案就一定在另外的地方,而并非不存在。也就是说:在另外一部明显延续前一本书的书中,替它承诺,于是所有书都像是唯一也是同一部电视连续剧的剧集,最终的结局总在向后推延。人生也是如此。即使在人生最黑暗的时刻,当我觉得一切美好都结束了,我也从来没有放弃对即将发生的事的好奇心。我们带着一点同样的有点傻乎乎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狭隘的固执,来继续阅读一本糟糕的小说,在读它的时候,尽管每一章都一次次让我们感到失望,但我们仍然坚持认为最终会发生什么事情让阅读变得值得。
一切始于好奇,它将我们带到人世,让我们一直保持活力。出于好奇我学会了识字。细想一下:这完全是出于对某些东西的好奇,虽然这些东西在书中并不能找到,但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去书里找。我对于好奇心本身感到好奇:既然我们很快就明白好奇心显然是永远都没有办法满足的,那么它强大的力量源自哪里?谁是它好奇的对象?我认为这个问题,或者不如说所有问题,都有答案。至少就这个问题而言,而且对很多问题来说,弗洛伊德都给出了合理的答案,他说所有的好奇都源自性本能。人们之所以对科学、哲学、艺术和文学感兴趣,只是为了从性的角度,以一种世人更容易接受的方式,来展开这个我们从小就已经开始却羞于承认的探寻,它和我们身体的性别有关。这就是所谓的“升华”。弗洛伊德继续说,人类头脑中的一切问题,不管措辞是多么晦涩抽象、玄之又玄,都是最初的思想的一种转换,说到底它才是唯一重要的,其他一切都和它密切相关。
但我不记得自己小时候,小伙伴们思考问题的方式曾经让我不安,甚至感到困扰过。虽然我还清晰地记得:一天,和我同龄的同学不经我要求就给我做了有关这一问题的各种讲解,而我对此一无所知,这些解释和我所知道的东西并没有建立起任何联系,但它们却很长时间都萦绕在我的脑海里,尽管我坚信,它们和我经历的现实之间难以存在任何联系。
相反,我记得很清楚,很小的时候我就对异性感到好奇。仿佛男孩和女孩、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差别注定了我们得共享这个有一半我难以触碰的世界。我真的认为世界存在另一半,从这一半看,世界显得很不一样。不是显得而是真的不一样。两个对立的世界,充满了两种性别不同的生物,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宇宙中。我曾经很想越过边界,亲眼瞧一瞧,但一想到如果我冒险一试将会发生的事,我就焦虑不已。我不能用很平淡的方式去想象我全然不知的关系。因此,我以一种我熟悉的故事的形式隐晦地展开想象:推开一道隐秘的门,去到镜子的另一面,进入陌生的国度。到女性的国度——在那里生活着让我感到陌生的造物,我不知道她们是比我所属的那类人高等还是低等的物种。哪怕以后和异性真实的交往会让我摒弃这种想法里很傻很天真的一面,但我并不确定最初想象会就此烟消云散。
显然,这已经是欲望。但还处在无法满足的状态。不是占有欲,而是求知欲。我深信占有欲只是求知欲的一个伪装,目的就是为了给自己一种可以被满足的错觉。
就我而言,我可以大方地承认:我希望这种好奇心高于一切,并且成为我们在词语和书籍中找寻的明灯。我们之所以读书写书,就是为了解决这唯一重要的问题——既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生活都拒绝向我们揭示答案,那么就要好好在小说作品里去寻找。所以,我的识字读本的开篇应该是代表“好奇心”的C,而不是代表“字母表”的A。
那些年仅七岁的诗人写的关于人生的小说,不管他写的时候几岁,女主人公是西班牙女郎还是意大利姑娘,这些作品都只有一个主题,讲述的是类似的场景,只是细节略有不同:
当工人邻居家八岁的女儿
褐色眼睛,又疯又野,
裹着印第安长裙,
从一个角落跑来,一下子骑到他的背上,甩着辫子,
被压在她身下的他,咬了一口她的屁股。
因为她从来不穿裤子,
被她拳脚相加一通暴打之后,
他把她肌肤的味道带回了房间。
最初的好奇心同样也最为持久。艺术、文学和哲学,我可以想象有朝一日把它们都一一穷尽了。有时候,我甚至会想这一天已经到来。所有书都读完了,自然好奇心就没有了。或者至少可以说:当书读得够多,就不再有想读新书的欲望了。面对文山书海,只有一点点恶心的感觉:一种“有什么用?”的感觉。尽管肉体是可悲的,或者说它会变得可悲,当然,有时事实如此。这甚至,是它最常遵循的轨迹。但并非总是如此。而且就算心灰意冷,肉体也永远不会完全失去天生的迷人魅力。
我之前就说过是好奇心救了我的命。如果我们需要给爱命名的话,好奇心就是它的名字。
作者:菲利普·福雷斯特
译:黄荭
编辑:王秋童
责任编辑:舒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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