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英语最尴尬的一件事,发生在小学五年级的课堂上。
老师请大家朗读一段对话,我和一个男同学“荣耀”中选。为了表现得踊跃自信,我抢着开腔:Whattimeisit?(几点钟了?)
随后的事实将证明我的“积极”是多么莽撞愚蠢。
男同学不紧不慢地读出下一句:Itisseveno’clock.(七点了。) 我不假思索地往下念:Let’sgotobed.(让我们上床睡觉吧!) 这时,男同学忽然停住,不再往下读,而是用戏谑的目光瞅着我。在那漫长的停顿中,其他同学逐渐反应过来,窸窸窣窣的笑声从教室的各个角落里钻出。男同学故意拖长了声调:O-k-a-y.(好-的-耶。) 霎时,全班都欢乐了,笑声几乎要将天花板掀翻。
我面红耳赤,却还暗暗劝慰自己:学外语嘛,总要经历一些难堪。我这不是把Let’sgotobed铭刻在心了吗? 然而,当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因为被嘲弄而牢记的句子根本没有用武之地。不是吗? 如果我不找外国情人,不嫁外国老公,不生混血宝宝,哪有机会用英文跟人说。
学了三十年外语之后,我终于明白,有些英语表达就像初恋情人一样。任凭当年追得死去活来,爱得回肠荡气,充其量只是一段回忆,在柴米油盐的俗世生活中压根没有出场机会。
还有一句“what’syourname?”(你叫什么名字?) 这是所有学英语的中国人最早会说的句子之一。我也曾与它耳鬓厮磨,将之烂熟于心。直到出国后才发现,外国人根本不会这么问人姓名。要是A先生想跟我攀谈,他要么已向别人打听清楚我的情况,要么会热情友好地说:Hi!IamA.Youare? (我是A,您是?) 至于“What’syourname”呢,如果我实在不甘心将这个铭心刻骨的句子从语言的“武器库”里删除,大概只好去当警察。审讯犯人时,这句话绝对能派上用场。
有位闺蜜跟我吐槽,说我跟着老师学、跟着收音机学、跟着网络学、跟着美剧学,从小学到大,怎么还是学不好英语? 我说你得把自个儿打造成一台机器,既有输入端也有输出端的机器。你不能光在输入端使劲儿,输出端也要加强才行。
这是肺腑之言。我曾和无数留学生一样,背“红宝书”,啃GRE。为伊消得人憔悴后却发现,输入得再多,倘若学而不用或学无所用,依然要掉进“入不敷出”的凄凄惨惨戚戚里。抱着“学以致用”的信念,我在英国读书时便努力把自己学过的单词句型嵌入每一个应用场景。一次,我和波兰的B同学一起吃早饭,话题不知怎么跑到了鸡蛋上。我想说我讨厌吃蛋黄,可是“蛋黄”这个词竟不识时务地从脑海里溜走了。其实我完全可以用theyellowpartoftheegg(鸡蛋黄色的那部分) 表达同样的意思,可我偏不。我绞尽脑汁:Y打头的……四个字母的……。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终于,我的诚心感动了上天,“蛋黄”(yolk) 回来了。“Ihateyolk”(我讨厌蛋黄),我坚定果敢地吐出这个句子,如释重负。B同学一脸迷惑:yolk是什么?他居然不知道这个单词! 是了,他是波兰人,不是英国人。我忘了我们是两个非英语国家却要用英语交流的人。我沮丧地用叉子指了指盘子里剩下的蛋黄,他恍然大悟:Oh!Theyellowpartoftheegg(鸡蛋黄色的那部分)。
自此,我对“学以致用”有了新的认识:用的对象的有别,用的内容自然也不同。
归国后我与外国人打交道的机会不多,英语的“输出端”主要用于“为人民服务”。除了翻译过几篇论文和一部小说之外,主要是为朋友们翻译简历,为朋友们的孩子们翻译申请书。近几年,大家都在加速“国际化”进程,托我翻译名片的人多了起来。这本是小事,有时却令人头疼。因为许多名片上堆满了头衔,有的不好翻译,即使翻译出来外国人也不懂。比如“博导”,我从未见国外学者的名片上印这个头衔。可能是因为教授、副教授、乃至助理教授,皆可带博士,并不稀奇。可是C教授就因为我擅自把他的“博导”头衔在翻译中省去大为光火。他压住怒气谆谆教导我:这名片都是发给中国人的,上面的英文也是给中国人看的,中国人懂就行了。外国人? 管他懂不懂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