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东部时间4月1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4月11日凌晨3:00),第101届普利策奖名单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揭晓,小说奖由《地下铁道》获得。“本书巧妙地融合了现实主义与寓言性,将奴隶制的残暴和逃亡的戏剧化结合成为一段指向当代美国的传奇。”——这是普利策奖的授奖词。
《地下铁道》中文译本于2017年3月底已经推出。在获普利策奖之前,它的中文版封面早就频繁出现在各路文青的朋友圈。
“美国在世作家中最出类拔萃的一个。”——然而90%以上的中国读者恐怕以前听都没听过科尔森·怀特黑德这个名字。这就对了。当文青们不吝付出他们的流量、朋友圈地盘,去展示《地下铁道》这本书封面的时候,从某种意义上说,《地下铁道》就成了他们的身份证。
“冷酷的叙事风格既保留了小说的文学性也增强了情节的悬念,而我们也在阅读科拉逃亡的旅程中感受到了作者被笔下主人公所激发的史观与情感。”——《华尔街日报》的评论提醒我们,哪怕只是点赞,也要有技术含量,必须赞到点子上,不可以毫无根据就说好。
然而,《地下铁道》却不仅仅是一本单纯地满足文青确认自我身份、展示审美观等需求的小说。它是2016年横扫全美各大榜单的现象级畅销书。
一切都是美丽的意外。
其实,《地下铁道》 单纯从书名、题材、再到人物,都不出挑。任何稍具专业眼光的编辑,乍一目测,恐怕都会一针见血地给出判断:它并不具备畅销书标配的基本素质。首先是书名,它很容易误导人,让人以为它是写监狱的小说——难道,它能超越斯蒂芬·金写的《肖申克的救赎》? 再看题材:写黑奴的逃亡与救赎,说实话,这也是老梗——19世纪美国最畅销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已经珠玉在前;最后看人物设定——曾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女作家凯伦·布里克森的自传式小说 《我的非洲庄园》,在1985年被改编为电影《走出非洲》以后,梅丽尔·斯特里普饰演的女庄园主形象多么深入人心。
所以,许多自认为见过世面、审美眼光越发挑剔的读者,如今真的还愿意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性黑奴的逃亡故事买单?
但《地下铁道》在美国到底任性地畅销了。如今,中译本也已出版。先睹为快的嗜书症患者绝不会忽视一个事实:它是经得起各种苛刻评价体系来挑剔与考量的。
小说优秀与否的评价标准中,首要一条包括作者的表达力。
其实,“故事”可能是当今地球上最不稀缺的资源,每年在全球范围内,都有数以万计的剧集源源不断生产出来。那么,究竟是电视不好看、综艺节目不好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才促使越发依赖各种屏幕打发闲暇时光的人们去翻开一本并不薄的书、且一旦读下去一发不可收拾?
见多识广的读者判断小说好不好看,惯常方式是,随意翻开小说的某一页,不看情节、人物,先入为主看一条——作者的语感棒不棒,叙事的腔调够不够酷。而真正语感好的作家,他小说的任何一页,都经得起这样近乎残酷的考验。
《地下铁道》对语言的魔力做出了优质的呈现,它可以是多变的,冷静的,间歇夹带某些暴力色彩,同时又是节制的——尤其是在某些悲怆至极的时刻,叙事者竟然礼貌地戛然而止,中断了对惨状的继续叙述与评论。例如:“盗尸人打开坟墓,赫然看见某个长期不通音信的表亲或某个好友的脸,碰到这种情形的,他可绝不是头一个。”——然后呢,就没有然后了——高明的作家,一定不会在这样的句子后面长篇累牍地穷举具体案例,以增视听上的惊悚感。
这很像中国画美学观里强调的“留白”——作者的沉默和有意的忽略,形成了叙述的空白,能够推动读者自己去脑补各种恐怖剧情,作家意图传达的恐怖感反而可以更强烈。
而以往我们见过某些语言能力堪称出类拔萃的作家,往往会一不留神就踩到雷区,忍不住犯错误——炫技——为展示自己炉火纯青驾驭语言文字的能力,剑走偏锋,大段地展示自己对某些冷门词汇的渊博存储,或者某些高难度华丽排比句的运用,使用过于晦涩、语焉不详的隐喻,乃至为显示自己思考力或段子手潜质,而恣意铺陈各种米兰·昆德拉式的带形而上意味的金句。
说真的,写黑奴逃亡与救赎这样题材的小说,一不小心,通常还可能出现以下错误:热衷于展示作家貌似深刻、而其实在学界早已司空见惯的思想体系和史学观;醉心于展示作者已经齐集的庞大资料体系,令小说成为各种罕见但并非必须的诸多细节陈列场所,失去重心。
事实上,一部好看的小说,还必须包括一种素质,比写得好看更为重要的素质——得体。得体意味着用恰到好处的语言风格去配合它需要匹配的题材。正如女士不可以抹着香奈儿香水、身着高贵小黑裙出现在自然灾害现场去采访灾民一样,写黑奴逃亡这样沉重题材的小说,语言不可以是轻佻的、俏皮的,也不可以是华丽的、铺陈的、拿腔拿调的。
所以,如何为《地下铁道》这本小说选择一种合适的乃至得体的表达方式,极为重要。科尔森·怀特黑德毕业于哈佛大学,他的学院派背景,为他写这本小说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准备。而他之前为此书所做的16年构思,则意味着他已经做好了充分的资料储备。
但这些准备,并不意味着作者就必然有可能写出一本优秀的小说。重要的是,科尔森·怀特黑德在表达方式领域的探索,从未停止:发表《地下铁道》之前,他已写过六部小说,两部非虚构作品,创作题材广泛,风格各异,被《哈佛》杂志称为“文学变色龙”——他在虚构类及非虚构类领域所做的有益探索,为《地下铁道》语言风格的形成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地下铁道》 在虚构、还原历史场景与细节的纵深能力方面,令人叹为观止;与此同时,小说的文字表达却是节制、毫不油腻的,它隐隐约约带有以卡波特《冷血》为代表的、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美国逐渐形成风尚的非虚构写作套路——以叙述代替论述,尽可能地只叙不议,并且,叙述性语言在表达上,往往是惯用主谓结构,慎用乃至不用形容词。每个段落的组成多以短句为主,弃用长句,在行文中,尤其较少见到从句套从句之类的繁复句式——从表达效果上看,这样的句式往往更有力量,显得干净利落、一针见血。
地下铁道是美国历史上独特的存在,它是黑奴们通往自由之路的理想,也是噩梦。假设一下,如果作者这样去写它,用女奴科拉的视角去描述它:“气味、声音、光线,稍纵即逝,被时光切割的记忆构成了我们的生活,而对于这座城,我们几乎没有记忆,因为从前黑奴不能进入这座城。”——如果作者胆敢这样写,相信一定会被很多读者给差评,不是这段话不漂亮,而是因为——它不得体。它显然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职业作家写的,但绝不是女奴科拉说得出来的。
小说里写科拉第一次在地下铁道看到火车,印象是这样的:“火车头黑黑的,样子好丑,前面的排障器像一张三角形的大嘴巴,可是不会有什么动物脸上长着这样的引擎。”
这就对了,这才是科拉的视角和观感,吻合她的生活经验和阅历。
得体地运用语言,忍住炫耀修辞才能与技巧的诱惑,是作家的基本职业素养,也体现了作家的慈悲与体谅。唯有在“得体”方面的胜利,才配得上称为“写作的胜利”。
在叙事视角方面,《地下铁道》采用的是混合叙事视角,比起第一人称叙事,这更为考验作家的功力。如何恰如其分地书写人物的内心,而又不至于粗暴地把人物内心扒到让人一览无余、给读者留下“多此一举”的印象,分寸感很重要,这关乎作家的直觉。在这方面,作者确实做到了挥洒自如,例如:“病态的悖论每天困扰着史蒂文斯。他的专业是延长生命,现在却暗地里盼望着多些死者。”然后呢,心理活动到此为止,作者笔锋一转,接下来就写笔下的人物怎么去盗尸了。
总的来说,《地下铁道》作为一本现象级的畅销书,它的畅销,可能跟文青们的自发刷屏无关,乃至跟奥巴马、奥普拉等名人热情地推荐也无关,而与它作为一本小说所具备的优秀素质息息相关,正如《观察家报》所言:“这是一个令人深思、令人愤怒,并展现作者超绝想象力的故事,不仅为最黑暗的历史时期点亮一盏明亮的光,同时也在小说这种文学体裁上开辟了新的方向”。
(作者为文学博士、上海政法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