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照英美法词典》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英汉英美法词典,14位早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的老人参与审稿,平均年龄84岁
东吴法学院是特殊的,其兴办及取得的办学成就,实在不能脱离其历史时代背景。不过,学者们认为,纵然有特殊原因,东吴法学院的一些做法预示了今天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一些可能。
一位法学教授认为,东吴大学其他院系都在苏州,唯独法学院放在国际化的上海,其教材、授课方式等都是西方化的,这是当时高等教育本身的一种开放,其培养的人才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当时有一种说法是,东吴法学院是美国以外的唯一一所LawSchool。独树一帜的教育模式为国家的法治事业做出了很多贡献,出了很多出类拔萃的校友。”
东吴大学法学院所在的时代,不同类型的大学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竞争。“东吴大学是一所教会大学,当时教会大学在中国非常兴盛,如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等等。可以说,中国高等教育的起步源自教会大学,美国长老会在山东登州最早建立了大学。”法学教授说,1952年之前,中国的大学格局为三种类型并存:国立大学、私立大学及教会大学,不同类型的大学之间存在竞争,它们竞争的内容包括如何找到更好的教材,如何更好地设置课程等等,正因如此,当时出现了一批亚洲领先的学府。1952年后,大学全变为国家所有,之间缺少竞争。“今天纪念东吴法学院也有这方面的意义。之前曾有人提出当代中国大学何以无法培养大师之问,我认为,大师出自优秀的高等学校,而如今大学之内却是官僚气息浓重。若没有高等学校之间的良性竞争,也无大师诞生的环境。”而对于曾经兴盛的教会大学,上海市历史学会会长熊月之建议今天要用全面的眼光去看待它们:“教会学校兴办有多种原因,其创办人群的视野多种多样,其中的确有帝国主义侵略分子,但也有一心向学的学者,还有以全球人类关怀问题为终极目标的热心人士,他们关心全人类文明的发展;再者,教会大学实行的是精英教育,要求非常之高,那时的精英特别容易受时代主旋律影响。教会大学之所以培养了很多非常爱国之人士,是因为这些人立足中国本土,怀着对天下、对家国的深深热爱之情,所以他们在教会大学学知识的同时,当国家需要时就能为国家挺身而出。”
东吴法学院在特殊背景下取得的成功,对今天的法学教育更是具有启发意义。“东吴法学院可以说是美国法律教育模式在上海的一块飞地,借助上海当时的特殊环境,将原汤原汁的美式法律教育带到中国。”一位法学教授表示,东吴法学院的成功也提醒我们法律教育应是多样化的。我们在国际贸易、国际关系的处理上,针对的是一个多样的世界,而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有多样化的选择,而不是铁板一块,整齐划一。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朱应平认为,在法学教育层面,东吴法学院的教学方法是非常超前的。“比如案例教学,在让学生知晓一个国家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了解其实际运行的情况,整个法律框架就在眼前立体、形象起来,这种教学方式非常科学。”朱应平说,今天我国各所法学院的教学中普遍采用了东吴法学院当年的教学方法,可以看到东吴法学院科学教学方法的复苏、延续和普及。“今天许多教学都采用了东吴法学院具有世界性特点的教学方法,比如请外教来讲课,大量用英文上课。案例教学也是一样,我2003年到华东政法大学的时候,当时大家还没有做案例教学的意识,还是专注于法律条文、课本,而现在案例教学方法已经很普遍了。至于比较法学,可以说,如今不做国外比较研究是很难做好教学研究的,不仅很难教好书,甚至写不出有质量的文章。而对于学生来说,比较法教学会让他们体会到法治社会的多样化与差异,同时也能看到很多共同性。”朱应平认为,对于曾经在东吴法学院修法律的那批人来说,当年的比较法教学可以让他们清楚地看到法治国家是如何运转的,这会让他们对未来法治中国抱有很高的期望和理想,也因此催生了他们追求法治和献身法治发展的动力。
王健则认为,今天要从东吴法学院办学中找出对改进和完善今天的法律教育有意义的东西,最根本的,是东吴办学者(管理者和教师)对法学教育事业的热忱、敬业、虔诚和执着追求,东吴法学院的校史可以证明这一点。办理法学教育不仅要有办教育的一般事业心,还要有特殊的崇高使命感,因为培养法律人才不同于培养其他专业人才。“由于东吴法学院的这一办学品质和事业追求,又衍生出一系列值得我们今天学习的方面,例如,如何像东吴人那样很好地随时代发展去把握法学和法律人才培养的发展脉络,我们今天讲全球化、与国际接轨等等,在这些方面,东吴法学院有很好的办学经验值得学习。东吴法学院办学之初的教育目标定位是‘以英美法与中国法为依据,而旁参以大陆法’,后‘改以中国法为主体,以英美与大陆法为比较之研究’,旨在‘学生对于世界各大法系之要理,皆有相当认识’,这些都是对办学理念的原创性的表述,包含着东吴人对法学教育的深入观察、体验和充满智慧的把握。我们今天有许多法学院在提炼自己的办学特色,但大都缺乏特色,缺乏具有独立个性化的创造,思想也不深刻。”
他还认为,东吴法学院为贯彻理解和认识“世界各大法系”的办学宗旨,创办了中西合璧的法学期刊,期刊的中文部分是介绍或译介国外法学和法律的内容;期刊的英文部分则是介绍中国的法制发展情况和法学资料。“这种双向交叉式的法学期刊举办思路,很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多年来缺乏向国外介绍我们自己东西的载体,直到最近才随着国家‘走出去’战略有了英文版的《中国法学》。”
可以说,“东吴法学”没有过时,在今天依然有着强烈的时代意义。
作者:刘力源
编辑: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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