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心理罪》的制片方搬来了实力派演员廖凡与偶像派李易峰,显露出强烈的用商业逻辑最大范围圈观众的企图。图为该片海报。
■本报记者 张祯希
由廖凡、李易峰联手主演的电影《心理罪》 于近期上映,目前票房已经突破两亿元。《心理罪》 是不折不扣的大IP,原著小说10年前出版,在中国悬疑推理小说界颇有名气;前两年推出了同名网络剧作品,播出两季点击过亿。这一次“触电”大银幕,制片方搬来了实力派与偶像派,显露出强烈的用商业逻辑最大范围圈观众的企图。
神奇的心理画像、疑点重重的案发现场、紧张的打斗追凶戏、性格互补的双男主搭配……这样的组合让观众眼前一亮,也让业界看到了一个可复制的类型片模板。但这部类型片的缺点亦十分明显:原著主人公立体丰盈的性格,以及心理画像背后的推理乐趣被让渡。这也造成了观众对角色、剧情信服感与代入感的缺失。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这实际上是国产行业片/剧普遍存在的缺陷:以天才式主人公的灵光闪现,取代了剧本在情节推理上的严丝合缝。而往更深一步探究,则多多少少源自制作方“背靠IP好乘凉”的疏懒心态。
一次推理题材类型化的有益尝试
对没有接触过 《心理罪》 原著与同名网络剧的观众而言,这是一部颇具新鲜劲的影片。廖凡饰演的资深刑警队长邰伟,被一桩特别的案件难倒,在资深心理学教授的推荐下,与李易峰饰演的心理学天才方木组成了临时探案组合。方木擅长对疑犯进行心理画像,能够根据现场的状况与疑犯的作案手法,精确推导出凶手的作案动机甚至其外貌特征。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心理扭曲的疑犯逐渐浮出水面,而方木与邰伟也从最初互相看不顺眼,发展成能够交心的搭档。
在影评人虞昕看来,《心理罪》 进一步丰富了悬疑推理破案类影片的模式。“几起案件环环相扣最终指向始作俑者,高潮迭起,也未见大的逻辑漏洞;在运用新鲜的心理画像手法破案之外,影片还叠加动作片模式,其中穿插的几场警察与犯罪分子之间的打斗追击都是重头戏。这样的类型叠加在内地同类影片中不常见。”
类型叠加意味着模式的可复制,这正是 《心理罪》 带给业界的积极价值。事实上,近三年间,此类题材作品已经成为国产电影中一道不容忽视的风景线。从擒得柏林金熊的 《白日焰火》,到一度称雄上海国际电影节的 《烈日灼心》,再到小成本却口碑爆棚的《心迷宫》,这些电影都努力拓宽了此类影片的市场边界,试探着观众的接受力。
但是以上口碑之作都拥有极强的导演个人风格,在情节展现上也更注重展现社会面貌与人性博弈,案件只是一个巨大背景,承载着人的悲欢,类型片的趣味性缺位,且不具备可复制性。《心理罪》 则不同,无论是“画风”互补的搭档组合,几场精彩打斗追击的切入方式,抑或是通过几起案件逐渐调查出幕后黑手与他的阴暗“巢穴”的推进方式,都充分体现了服务观众的类型片意识。这样的操作背后的启示是:电影甚至完全可以像小说一样,根据不同案件产生系列片。
推理性与人物立体感缺失成为缺憾
《心理罪》 系列的妙处其实就藏在标题中。一方面,点出主人公方木心理画像的绝技;另一方面,也指因心理扭曲而犯下的“心理罪”,直指人性阴暗面。可以说这个IP兼具了逻辑推理的乐趣与人性挖掘的空间。可惜的是,与原著和系列网络剧相比,如今声势最为浩大的电影版,在这两点的展现上最弱。
也许是为了用奇观化的效果瞬间吸引观众,方木心理画像的细节推敲过程并未被充分展开,这让电影的推理性严重缺席。举个例子:在调查一桩发生在野外的命案时,方木不仅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推测出作案人的生活习惯和生理特质,还画出了最后被证明与作案人几乎一模一样的素描画像。然而严丝合缝的推理过程和逻辑推导在影片中却是缺失的。这种“神化”的效果,使得方木的心理分析,更像是心电感应,让观众摸不着头脑,也让整个案件的破获都建立在方木的心理画像这一个环节上,变得非常不可信。
除了推理部分,主人公方木的人物塑造也存在被弱化的问题。方木拥有极强的心理分析能力与共情能力,这样的天才本身就是尼采口中“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的最佳代言人。或许是为了突出方木从不成熟到成熟的“人物弧”,抑或是考虑到偶像演员表现力的限制,电影中的方木一改原著中隐忍、自闭的设定,成为了一个冲动的愣头青,甚至一开始就因鲁莽间接害死了邰伟的老搭档。这种低起点的人物性格设定让天赋带给方木的性格厚度不复存在,极大削减了天才的魅力。
在人物的处理上,网络剧版无疑更为成功。第一季中,有许多方木与初恋女友互动的场景,方木的恩师又总对他欲言又止。直到最后其中的谜底才被揭晓,原来女友早已死去,方木由于接受不了这个残酷的现实,再加上常年洞察罪恶受到巨大心理创伤,而被困在作茧自缚的幻觉中。甚至连女友出现时老是戴着围巾,也是方木在潜意识中为了遮盖她脖子上的致命伤口。这是在原著基础上生发出来的一段情节,丰富了方木这个人物。这种直面罪恶所必须承受的代价让人心疼,绝不是电影最后,李易峰那句口号式的自我激励“要画得出自己,扛得起明天”所能涵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