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1月1日起,上海市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正式实行记分管理。从事餐饮行业将和道路驾驶一样,如果有违法违规情况将被记分,一年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将被强制“回炉”学习。
《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列有49种违法行为和记分标准,涉及食品经营、加工、配送、包装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多个环节。记分根据违法程度分为6档,分别记18分、12分、6分、3分、2分和1分。比如,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回收食品处置规定的行政处罚记12分,对餐、饮具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政处罚记6分,对违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记1分。一次行政处罚中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将分别计算,累计记分。一次行政处罚中某项违法行为涉及多条记分项目的,按最高分值记分。
根据该办法,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年度内违法行为达12分的,相关负责人、厨师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将被强制参加免费的食品安全培训,并要通过评估考核。
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将记分情况作为行政处罚裁量依据之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阎祖强表示,监管部门将根据记分采取强制性培训考核、从重实施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记分情况同时纳入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从全球范围来看大部分食物中毒的原因仍然是由于食品加工者的不当操作行为所致。根据相关统计,上海市近年由于从业人员不规范的行为所导致的食物中毒占80%以上。因此,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评估考核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显得尤为重要。”阎祖强称。
据了解,目前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实行记分制的,还有湖北省对于互联网药品交易及信息服务的监管;北京市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