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不是“唱歌跳舞送温暖”
潘世伟
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的区别:
■主体区别,“管理”单一主体,“治理”多元主体
■属性区别,“管理”带有社会性、政治性,“治理”是公共性的
■内容区别,“管理”包括许多行政性内容和指标,“治理”以服务型为主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社会建设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处于比较低的位置。这说明上升空间很大,所以要不断加强对社会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特别要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来指导当前的社区建设工作。同时还要培育出一大批充满能量的社会领域的主体,那就是社会组织。
将共治放到治理框架来思考
我国的社会建设发展水平是落后于经济发展的,这是一个现实,要改变这个现实,需要我们党更加重视这方面的工作。
整个三中全会的总目标论述就是“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天讲共治,其实还可以放到治理框架来思考问题。
过去讲“社会管理”,现在讲“社会治理”,两者有很多区别。首先,主体区别。“管理”是单一主体,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工委,就是一家说了算。“治理”肯定是多元主体的,要考虑在基层中,除了党工委以外,有哪些新的主体出来,它们是不是平起平坐的?
其次的区别是“属性”。“管理”带有强大的社会性、政治性,“治理”是公共性的。在“运行路径”上,管理是自上而下的,但是“治理”是扁平运动,没有高低之分。
最后的区别是“内容”,管理有很多行政性内容,有指标。我们的政府现在是“包揽型”政府,什么东西都要包,但是包的效果并不一定好。但如果是治理的话,以服务型为主,做老百姓所需的,这就是民生民意。
要搞社会建设、社区建设,真正目标是自主成长,而不是消极地稳定听话就可以了。
用党的话语来说,要人民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这个口号我们讲得太好了,但做的时候很少有同志朝这个方向努力,基本上我们社区理念很多是施舍型、恩赐型的,而不是帮助其成为成熟型、成长型、自主型的。
从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新要求来看,对基层社区治理实际上有很多新要求,因为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基层治理。今天考虑社区治理、共治,有新的坐标,这个坐标就是三中全会所传达的精神,其中一个非常核心的精神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什么叫现代化?以后要把三中全会精神和现代化结合起来理解。
努力做好改革开放排头兵
中央对上海的要求是成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其中应该也包括社会建设和社区发展。上海有基础、有条件、有积累,完全可以成为全国做得更好的领头羊、排头兵。然而,我们实践当中有待于解决的问题也非常多,我觉得接下来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做更多研究。
第一,回归基层本职本位的问题。基层真正地回归到本性、本职、本位其实非常难。基层本身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功能、使命、运作特点和规律?长期以来基层习惯对上负责,但实际上基层设置,尤其是居委会里应该是自治的,这才适应了老百姓的水平。
第二,整合的问题。现在社区建设上力量投入很多,但是各唱各的调。这么多力量和资源的介入,我建议应该进行整合。所有事情能不能装在一个篮筐里面?有一个框架?现在百花齐放大家各自探索,但是到一定阶段总要有一个规范。
第三,资源的问题。各个区的资源不一样,资源稳定体制化的供应到底有多少,这还需要摸索。
第四,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每个地方公共产品不一样,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不一样,这种随意性不可持续,要做到公共产品均等化、基本化。
第五,活动主体的问题。社会领域真正主体不是党组织和政府,党是对所有社会组织进行统领的核心力量。社会领域的真正主体应该是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中的老百姓。
现在很多社区建设都讲共治,但其实都是一些生活性的、文化活动性的内容,真正社区事务涉及得很少。生活共同体里面所有工作事务都要形成机制,大家来讨论,大家来决定。这个过程中老百姓的成长,才是共治和自治的真正内容。很多社区活动停留在“唱歌跳舞送温暖”的层面,老实说这不是真正的社区发展,更不是真正的社会建设。
推进上海的社会建设,我们恐怕要解决很多瓶颈性的问题,这个过程当中我们搞理论的,非常愿意和实践部门一起努力,来共同迎接上海社会建设和社区发展的新高潮。
(作者系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