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食物生产和制作过程中其他化学物质的引入应该遵循“能不用则坚决不用”、“能少用则坚决不多用”的原则,远不说我们老祖宗怎么发豆芽的,也不说在“学人们”将6-BA作为“创新成果”“开发”出来以前豆芽怎么发的,就是现在,这个行业内就有不少从业人员使用不加6-BA的工业规模流程和设备,添加6-BA实在是既没有工艺必要性,也没有工艺合理性。因此,通过大张旗鼓地为6-BA“去污名化”,堂而皇之地塞入新版国标,实在无此必要,也缺乏科学基础
最近,中国豆制品专业委员会起草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芽》(草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曾被认为是“毒豆芽”祸首的6-苄基腺嘌呤被定性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就此“去污名化”,为其合法运用于发豆芽生产铺设法理基础。
按急性毒性分级应归在“有害”一档
我结识“豆芽无根剂”好歹也有二三十年了。还是在1980年代中期,我去北方一个农学院商谈工作,只见一位教授(他的专业方向是旱地作物农业害虫防治)实验室的人上上下下正忙着将一种液体注入1-2毫升小安瓿中,喷灯上封口后印上“豆芽灵”字样。据告那是一种嘌呤衍生物,农民买去后,只要一缸豆芽加一瓶,豆芽就只长主根,不长侧根,又白又胖,而且在高气温下也不容易“蔫”,卖相好。
“豆芽无根剂”,又叫豆芽素、豆芽灵、“8012”等,其实就是6-苄基腺嘌呤(6-BA)溶液。6-BA具有促进细胞分裂、诱导芽的形成并促进其生长的细胞分裂素作用,是一种植物激素。自然界细胞分裂素主要分布于植物茎尖、根尖、未成熟的种子、萌发的种子、成长的果实等细胞分裂旺盛部位,然而6-BA却并非某些专家所讲的是“植物天然物质”,而是人们根据天然细胞分裂素的6-氨基嘌呤环基本结构设计和合成的人工化合物,特别具有高效、稳定、廉价、易用等特点,是实验室植物生长培养基的重要组分。在豆芽生产中利用的是其抑制不定根和侧根形成,延缓衰老的作用。
6-BA对于啮齿类实验动物(大白鼠和小白鼠)的口服半致死剂量LC50(可以大致认为是实验动物死一半时的施用剂量,尽管不太精确)都在千把mg/kg体重水平,确实算不上是剧毒或高毒物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6-BA应归在“极毒”(verytoxic)“有毒”(toxic)之下的“有害”(harmful)这一档(200-2000mg/kg)。
食品添加剂标准“不认”豆芽灵
2011年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有关问题的复函指出:6-BA等23种物质缺乏食品添加剂工艺必要性,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而之前老版本的国标(GB2760―1996)曾允许用于发黄豆芽绿豆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1年第156号)规定: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对6-BA等33种产品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食品添加剂企业禁止生产6-BA,已生产的6-BA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企业禁止使用6-BA。
国际范围内关于食品内加入的化学物质安全性评价有一个“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历年都有修正。该法典标准前言部分指出:“只有在本标准中列出的、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方可用于食品。只有经过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的评估,赋予其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值或基于其他标准认为是安全的,而且具有法典指定INS编码的食品添加剂方可列入本标准。按照本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则应认为工艺上合理。”6-BA不在其列,究其原因,估计是:一,虽然豆芽已被世界各地的消费者接受,在世界各地都有生产销售,但是添加6-BA则依然是中国“特殊国情”;二,6-BA的毒理学数据除了某些急性毒理数据外,其他方面的数据可能还不够充分。
“正名”背后的公关活动当注意
此次为豆芽灵“正名”的大动作源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的一系列密集公关活动,该代表机构自2011年起先后向多部委致函,要求“明确豆芽制发监管职责”。2014年5月,卫计委下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芽》的标准修订计划。豆制品专业委员会一位负责人提出了五个所谓“亟需厘清的问题”:豆芽制发是“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为,还是“种植活动”行为?豆芽制发过程中使用6-BA,应该遵守什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GB2760-2011是否适用于豆芽的制发?6-BA是什么?什么是有毒有害物质?制发过程中使用了6-BA的豆芽是有毒有害食品吗?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五个中任何一个都不会是问题,为什么到了业内人士那里反成了问题?
食物生产和制作过程中其他化学物质的引入应该遵循“能不用则坚决不用”、“能少用则坚决不多用”的原则,远不说我们老祖宗怎么发豆芽的,也不说在“学人们”将6-BA作为“创新成果”“开发”出来以前豆芽怎么发的,就是现在,这个行业内就有不少从业人员使用不加6-BA的工业规模流程和设备,添加6-BA实在是既没有工艺必要性,也没有工艺合理性。因此,通过大张旗鼓地为6-BA“去污名化”,堂而皇之地塞入新版国标,实在无此必要,也缺乏科学基础。
作为普通消费者,面对放了6-BA因而显得格外白白胖胖的豆芽和按传统办法生产出来的普通豆芽(价钱可能还要稍微贵一点),你会选哪一种?常识和理智这时一定会回归。
文/沈建华(作者为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