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近来看某知名音乐类选秀节目的,歌者顶着爆炸头,唱起“秋意浓”,竟然引申出一种幻觉:仿佛浑圆的面庞“噗”的一声变成栗子,鼻尖也隐隐嗅到了栗香。按说如此卡通的剧情不应发生在现实中,可美食当前,迷醉以至通感大概也可以理解。
以上只是“举个栗子”。
寒露过后,清秋渐近,满大街的糖炒栗子摊前又排起了长队。虽然无数次看到街边小摊将“栗”子误作“粟”子(最令人发指的是一家店招写着“糖炒票子”),但宽容务实的国人仍旧循着香甜,列队致意。
如今,栗子多是机炒。过往那些手持大铲,上下翻飞,将沙子和糖炒得黝黑的场面,大概要划归到非遗那一拨了。犹记儿时不谙世事,看着深褐色的栗子在“黑沙”里翻滚,不断有饱含甜味的热气渗出,忍不住就想攥几颗开吃。火中取栗,大概是为数不多的既见诸课本,生活中又有机会体验的成语。
兴许是孤陋,关于北京郊区房山的记忆,一则来自去岁暴雨,另一则便来自良乡。良乡板栗果小、味甜,据说每粒袖珍到5克左右,足见烂大街的良乡栗多是以次充好。其余大些的迁西明栗、莱阳红光栗,也有成熟又不放纵的甜意。江南地界也产栗,未熟时躺在绿色针刺的怀抱内,剥开后三两颗相互依傍,宛如珠玉,因此又唤作珍珠栗。
糖炒栗子的迷人之处,充分体现在食用的过程中。首先是惜时。若不趁热享用,一旦凉下来,栗子不仅发硬,还会有轻微的腻味。其次是有趣。会吃栗子的人,手指轻划,再用力一按,便有壳尽衣褪,“美人”降世。遇上不熟练的主顾,无论咬、磨、蹭、剪,都难得完整的肉身。
当然,吃栗子更重要的是知味。作为干果之王,栗子不似水果有席卷味蕾的甜意,又较多数干货来得更密实。它的甜并不直击心扉,但慢慢品咂,却呈现由平淡向美满的层次,颇有臻于至善的君子之风。也正是因此,它可以辅佐甜点,某知名英式面包房的栗子杯,靠着鲜奶与栗子的缠绵口感,赢得诸多青睐。
至于栗子的其他吃法,不妨往后再说。
最后扯一句,在以实物为颜色命名的“名人堂”里,栗子也身居期间。全民洗剪吹的风潮里,怎少得了栗色秀发的渲染。
国外对栗子也有过人的痴迷,君不见《破产姐妹》里“落毛凤凰”Caroline 一夜之间失去了几乎所有的华服珍宝,唯独对那匹骏马念念不忘。而那匹可人的爱吃胡萝卜的马,正叫做Chestn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