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歌一身的才气,为我们写下了《太平》、《鼠药》等小说之后,他的心开叉了。他拿起了毛笔,写字了,画画了。
在荆歌仅仅还是一个小说家的时候,我们成了挚友。我喜爱他的小说,他的小说有点像青花上的缠枝,纷繁,缭绕,调子冷冷的。这句话也不对,青花上的缠枝规规矩矩,从来不捣蛋,荆歌的小说却捣蛋,这捣蛋就是批评家们常说的“批判性”。可是我很诧异,批评家们太多地关注了荆歌的聪明、幽默和江南性,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荆歌捣蛋。我个人以为,作为一个小说家,荆歌有荆歌的死心眼,还有他的愤怒。
但荆歌的才华是多方面的,不只是小说。我第一次看见他用毛笔写字的时候吓了一大跳。我们都出生在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那是一个毛笔已死的时代;也许有人会说,当时那么多人在写大字报,毛笔怎么就死了呢?我要说,毛笔字比钢笔字大,戾气更足、火气更旺,除此之外,那时的“毛笔”和我们所说的书法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年少的荆歌恰恰就是在那样一个时代拿起了毛笔,我只能说,这是荆歌的父亲为荆歌所做的一件好事。荆歌从小就有毛笔字的训练,这个很让我羡慕。我愿意相信,这个在当时让荆歌痛苦不堪的经历成了后来的荆歌真正的起点。在我们这一堆朋友里头,荆歌的身上散发出最为浓郁的中国趣味。——我们呢?我们都成了杂种。
之所以说荆歌的父亲为荆歌做了一件好事,我想还有这样的意思,荆歌的父亲并没有逼迫荆歌把自己“练成”一个书法家。如果是那样,我们也许会看到这样的一个荆歌:行业电视晚会的高潮降落之际,二胡演奏家或琵琶演奏家登台了,他们在舞台的左前方,挺胸、昂首,可曲子实在太长了,荆歌等一干“著名的书法家”来到了舞台的右前方,他们“豪情万丈”,在特写镜头面前为我们留下了“龙马精神”、“共创辉煌”等书法作品,——这些字有严格的师承,“上抵唐宋、直攀魏晋”,完全配得上现场观众“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所表示的感谢。
谢天谢地,荆歌没有在特写镜头的面前“共创辉煌”。与那些职业书画家相比,我觉得荆歌的字画更加可亲可爱。他的笔墨稚拙古朴,天真烂漫。不造作,有真性情。我一直相信,文化才是书法的核心。荆歌的笔墨和线条间,洋溢着非常独特的个性和趣味,以及高深奇雅的文艺修养。这样的字与画,是可爱的、感人的、真正有价值的。作为一个汉语小说家,他热爱着他的汉语,他是把他对汉语的热爱用另外一种更加直接、更加中国的方式表达出来了。
(江南兰亭绘·“荆歌的六间房”——作家荆歌的书画展于5月5日在杭州开幕。湖山明媚、杂花生树的时节,西湖畔北山路95号的老别墅内,将迎来一次充满传统文化气息的文人雅聚。本文是毕飞宇为此展所作的序言。标题系编者所拟。)
文/毕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