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于2015年发布《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配套出台了实施细则,建立了涵盖编制、管控、实施、行动各环节的工作体系。此后又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城市更新工作也从探索城市小微空间改造,到系统开展共享社区、创新园区、魅力风貌、体闲网络等,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
但是,城市更新推进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点状零星更新项目的带动效应尚不明显,城市更新所涉及的规划建设、房屋管理、金融财税、市场投融资、绿化、消防等多方面的工作合力还需要加强等。
为此,市人大代表崔明华在建议中提出:要加强区域整体更新工作的推进,以全口径、多元路径的方式全面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同时拓展更新类型,对商业商办集中区域、重点转型区域加强试点推进;研究建立各方共同参与和多元实施路径,创新多元实施平台;强化公共要素的机制和资金保障,建立对新增公益性设施和公共空间后续承接、监督管理和考核的机制;在所得税、契税增值税、房产税等方面研究特定政策,善待城市“有机体”,最终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多方平衡。
市人大代表吕琰则建议:在城市更新中要鼓励金融工具创新,充分盘活存量资产,优先鼓励有条件的社会资金参与到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创新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比如,引入创新金融工具——不动产投资信托,有利于将存量资产盘活,提高资金流转率,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推动更新项目的滚动发展。
作者:顾一琼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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