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唯一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上海法院充分发挥改革“领头雁”作用,大胆探索、统筹推进,初步形成6大司法运行基础制度体系、18项综合配套长效机制,最高法院明确要求全国法院推广上海改革经验。
改变案件分配模式,推进由指定分案向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模式转变,除特定类型案件外,案件受理后由电脑系统自动分配给办案法官,减少分案环节的人为因素。加强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完善专业法官会议、立审执联席会议、审判委员会制度,积极发挥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作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确保放权与监督相统一。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20.6万件,占全部案件的23.8%;召开专业法官会议4168次,意见采纳率98.5%;评查案件1.5万件。
完善法律适用统一机制,制定类案办案要件指南,发布参考性案例3批18件,开通全市统一的适法疑难问题专家咨询平台,建立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机制,为法官办案提供一体化、智能化的业务支持和规范指引。
作者:何易 王蕾
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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