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介绍了最新出台的《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相关情况。
记者提问,《办法》实施后,如何为医疗卫生人员提供更多的关心关爱激励措施?
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张梅兴介绍,《办法》实施后,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人社等有关部门为医疗卫生人员进一步提供更多的关心关爱激励措施。
一是改善工作条件维护医疗卫生人员身心健康。
改善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条件, 保障医疗卫生人员休息时间,安排好轮休调休补休。加强医疗卫生人员个人防护,减少院内感染。
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保障心理健康。建立本市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紧张风险管理地方标准,为开展职业紧张风险识别、分级干预控制及效果评估等提供技术指导。
深入推进《“关爱职工健康 共享美好生活”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在继续开展健康食堂、健身角创建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健康办公室、休息室样板房的创建工作,更多地关注和改善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环境,提升医疗卫生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工作幸福感。
二是落实医疗卫生人员相关待遇保障。
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医疗卫生卫生人员收入分配各项政策规定,建立正常的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薪酬待遇。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根据规定及时落实相应的补助补贴等政策。医疗卫生人员直接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情形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级工会组织将继续做好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救急济难、帮助医疗卫生人员做好法律维权等相关工作。
三是加大医疗卫生人员教育与发展的支持力度。
市卫生健康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医疗卫生人员在新冠疫情防控等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置一线的表现和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对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优先晋升、聘用。
四是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人文关怀。
开展“关爱职工健康,共享美好生活”医务职工健康促进行动“五个一”活动;开展“改善医务人员职业心理健康”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上海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心理健康关爱计划”等各类活动。
五是弘扬职业精神做好先进表彰奖励工作。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关心关爱医疗卫生人员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奖励表彰工作。
作者:李晨琰
编辑:唐闻佳
责任编辑: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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