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介绍了最新出台的《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相关情况。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张梅兴、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裘文进、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单雪伟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提问,如何贯彻落实《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执业环境保障,改善工作条件?
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张梅兴表示,市卫生健康委作为本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政策措施,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保障好医疗卫生人员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市卫健委依托“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平台,强化了与公安机关等部门间沟通配合,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提升内部安全防范能力,强化医警联动配合,依法保障医患安全和医疗秩序稳定。
下一步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定期开展医疗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通过联合督查的方式,指导医疗机构认真查找内部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切实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相关要求,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人员自身安全意识,健全医院保卫部门组织构架,完善相应的工作流程、应急预案,合理配备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努力为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创造条件。
二是在前期会同市公安局制定《上海市医患纠纷突发事件医警联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医患纠纷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规范医警联动机制的组织架构,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确保医患纠纷突发事件依法、规范、有序处置。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也将积极配合“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目前,本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共计7830人,建立医警联动系统或警务室的医疗机构有226家(警务室76家),实现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
三是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健康防护。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硬件设施改造,尤其是要配置好防护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的设施设备。要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工作场所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发和使用。规范放射诊疗行为,确保放射诊疗安全,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放射源,防止医疗卫生人员因放射污染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的职业病。
四是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落实推进改善执业环境的要求。今年初,医务工会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了《关于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保障职工安全”(2020-2022年)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下一步将积极宣传推广,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保障职工安全”主题活动,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培训班,从意识、知识、技能等多个方面得到提升,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作者:李晨琰
编辑:唐闻佳
责任编辑: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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