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济新闻》关于町村信孝“中国毕业论”主张的报道
1978年8月,园田直外相曾明确指出:“日本没有对中国提供援助这样一种傲慢的想法。而是希望互通有无,从而对双方都有益。”他的继任者大来佐武郎也说过:“中国的经济发展有利于日本,而且也绝不是单方面的贷款,从长远有利于我国的能源政策来看,对华日元贷款是互惠的。”
2018年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访华期间,中日两国政府就准备结束持续约40年的日本政府发展援助,并希望就新的合作模式达成共识。根据中日双方最新达成的协议,日本对华政府开发援助的所有项目将于2021年正式全部结束。实际上,进入21世纪后,日本政府便一直在考虑重新调整对华援助的政策。
2004年10月3日,时任外相町村信孝(1944—2015)在参加东京都市民大会时,发表了一篇关于“反思日本政府开发援助”的主旨演讲。这是日本政府高官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明确提出逐步减少并最终中止对华日元贷款的主张,而对华日元贷款正是日本对华援助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町村的这番议论,随后被外界称为所谓“中国毕业论”。其大致主张是当时中国社会经济已然崛起,不再需要日元贷款的支持,故有“毕业”一说。一个月后,如同是在呼应町村信孝的主张一般,《参议院政府开发援助调查派遣报告书》正式出炉。这份报告认为,进入21世纪后,中国自身的资金筹措能力已大大提高,政府与民间资本大幅增多,日元贷款的必要性已不存在。而这份报告也成为了日本官方之后正式提出终止对华日元贷款的政策依据。2005年4月,中日双方外长正式确认自2007年度后不再设立日本对华日元贷款的新项目,即在北京奥运前终止新增日元贷款项目。换言之,2008年后,日本对华援助项目仅以少量无偿援助和技术援助为主,原为主体的对华日元贷款项目均已结束。
长久以来,“对华日元贷款”一直是日本对华政府开发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所谓“政府开发援助”是指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用于提高发展中国家经济与社会福利水平的经济援助,而此类援助的赠与比例一般都较高,多在25%以上。从1979年开始,日本政府正式决定向中国提供由日元贷款、无偿援助和技术援助组成的政府开发援助。其中,尤以日元贷款为多,占到了对华援助总额的90%以上。根据日本外务省的统计,自1979年至2016年,对华日元贷款达到3兆3165亿日元、无偿援助为1576亿日元、技术援助为1845亿日元。
▲1979年12月,邓小平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一行
回溯历史,第一笔日本对华日元贷款始于1979年12月。当时,时任首相大平正芳率团访华。在这次访问中,日方正式确认对华实施日元贷款。日本由此成为了第一个向中国提供政府贷款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第一批项目提供500亿日元的贷款,年息3%,10年宽限期,20年内偿付,采购方式上采取非捆绑方式。在此一年多以前,中日已签订了《中日长期贸易协定》并就民间金融合作交换了意见。1978年8月,两国正式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双方政经交流日趋活跃。这都为对华日元贷款创造了有利条件。一年后,首批贷款确认、到位已是水到渠成之事。根据双方的协商,这笔500亿元的贷款主要用于铁路、港运与电力基础建设。而在整个协商过程中,双方都极为谨慎、低调。对中国而言,同意接受外国政府贷款是一大改革创举;而对日本来说,成为第一个向中国提供贷款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有政治上的风险。1972年9月,日本率先实现了对华邦交正常化。原日本外务省国际情报局长孙崎享曾如此评价:从结果来说,田中角荣夺取了尼克松访华的果实,进而触怒了华盛顿。作为田中内阁外相的大平正芳,在1978年成为首相后,处理对华援助问题时就显得更谨慎,既要给予中国政府开发援助,但又不能得罪美国。因此在率先给予中国援助的同时,大平正芳也一再强调“谋求与欧美协调”的原则,也表示“日中关系不是排他性的”,希望打消美国方面担心日本借援助来垄断中国市场的担忧。
如何看待日本政府对华开发援助的性质及其发挥的作用,在中日两国都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华东师范大学周边国家研究院徐显芬教授在她的新书《未走完的历史和解之路——战后日本的战争赔偿与对外援助》(世界知识出版社,2018)中对此问题进行了一番细致的考证与梳理。书中,她一再指出对华日元贷款的实施过程中,充分照顾了中日双方的利益,并非单方面的“慈善行为”。1978年8月,园田直外相曾明确指出:“日本没有对中国提供援助这样一种傲慢的想法。而是希望互通有无,从而对双方都有益。”他的继任者大来佐武郎也说过:“中国的经济发展有利于日本,而且也绝不是单方面的贷款,从长远有利于我国的能源政策来看,对华日元贷款是互惠的,从日本的国家利益来说,也是做一点事才更好。”
当时,日本方面会形成此种认识,很大程度上与中国主动放弃战争赔偿有直接关系。1983年3月的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现任首相安倍晋三的父亲、时任外相安倍晋太郎就表示过:“日中邦交之所以能够实现,是因为中国放弃了赔偿。作为日本,考虑到至今为止的历史的经纬,并且立于反省之上,对中国的经济建设给予积极的合作,是很重要的。”而原首相中曾根康弘也曾对中国的领导人说过:“对华合作,是对于由于战争给中国造成重大损失的反省的表现,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1982年11月,时任日本外务大臣的安倍晋太郎(右)与其子安倍晋三
然而,日方的这种心理却因为中国经济实力的快速增强,中日两国在各领域呈现竞争乃至出现实力颠倒的状态而在悄然间发生着改变。进入新世纪后,不少日本人会批评中国对日本援助不知感恩,而中国人则觉得中国过往遭受的侵略损失并不是所谓“援助”就能弥补的。徐显芬教授就注意到中日两国关系在政府开发援助问题上的敏感性与特殊性。在她看来,无论是中国,还是日本,在面对此问题时更多地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进行评判,以至于出现一种异常吊诡的“双重恩仇论”:一方面中国虽遭受日本长时间的侵略,却最终放弃了战争赔偿的要求,因此中国不仅是“受害者”,还“有恩于”日本。另一方面,日本也确实给予了中国近40年的政府开发援助。这些经济与技术援助对中国的迅速发展在客观上给予了极大助力,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由此,不少日本人就会自认“有恩于”中国。
于是乎,双方都觉得自己“有恩于”对方,也都期待对方会“报恩”,而这种期待一旦落空,就很容易演变成一种彼此抗拒乃至互相反感的国民感情,在各自的社会中不断蔓延。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侵华战争爆发前的中日交往过程中也有过类似的现象。相当多早年支持“亚细亚主义”、曾同情中国革命的日本人,在目睹中国反帝斗争触及日本在华利益后,即视之为中国对日本的所谓“背叛”,最终从“中国通”沦为了“侵华的急先锋”,而其背后也存在着与“双重恩仇论”类似的心理结构。
另一方面,对战后日本来说,政府开发援助又确实多与战争赔偿挂钩,甚至是一体两面;以至于出现用援助来代替“谢罪”,进而回避道德责任的情况。在1951年9月举行的“旧金山和会”上,在美国的要求与斡旋下,英国、苏联、荷兰、澳大利亚都宣布放弃日本的战争赔偿,但东南亚诸国则坚持赔款要求。从1954年至1959年间,日本先后同缅甸、菲律宾、印尼、南越签订了赔偿协议的同时,又与它们签订带有经济援助性质的中长期贷款协议,所以赔偿与经济援助属于彼此挂钩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不仅不会使有限的赔偿成为日本的沉重负担,相反还能促进日本经济结构转型与对外贸易。自1950年代后日本对这些国家的重工业产品出口大幅度上升,同时也相当于找到了新一批长期稳定的原料来源地。并且,在技术援助方面,日本可以把已经或即将淘汰的设备作为补偿品提供给受偿国。1959年日本通产商在官方文件中便承认:日本的战争赔偿产生了与海外经济合作相同的效果,并可借此开辟新的市场。日本以赔偿为手段,扩大了对东南亚国家的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并且极大地加深了日本经济对东南亚各国经济的渗透。
而在日韩建交的过程中,经济援助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内经济持续萎靡、面对北方军事压力的情况下,1960年代朴正熙政府放弃追求日本对殖民统治进行赔偿,转而要求日本的“经济合作”。在1965年2月草签的《日韩基本条约》中,领土问题被搁置,而日本也没有在条约中对殖民统治表达任何反省或道歉。与之相对,日本则同意向韩国提供5亿美元的政府贷款,其中3亿美元为赠予,2亿美元为长期低息贷款;此外,还提供一般民间商业贷款约3亿美元。然而,无论是《日韩基本条约》的签订,还是日本经济援助的到位,都不意味着日韩之间历史问题、领土问题得到了解决,至多只是暂时搁置而已。于是,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这些问题又会重新浮现出来。
▲韩国首尔,在日本驻韩大使馆前树立的慰安妇和平碑
2018年11月21日,韩国政府宣布解散为解决“慰安妇”问题而设立的“和解与治愈基金会”,并立即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日本政府对此表示无法接受并正式抗议。在韩国看来,这个协议不能被认定为日本政府的正式道歉。而在日本政府看来,其出资10亿日元成立的“和解与治愈基金会”即意谓慰安妇问题已成为过去式。对此,日本著名国际政治学者波多野澄雄就曾指出:“虽然各个赔偿协定都符合双方的经济利益,赔偿和经济合作的一体化却丧失了质问‘过去的战争’有何种责任,对谁、如何赔偿等赔偿原本含义的机会。”
▲2016年6月2日,三位在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的中国幸存劳工代表与日本三菱综合材料公司(以下简称三菱材料)在北京召开“达成和解通报会”。中国幸存劳工代表在控诉。
无论是搁置历史争议,又或是给予赔偿或援助,都可能只是在实现真正和解前的某种权宜之计或技术手段。赔偿也好,援助也罢,并不必然意味着反省与和解的降临。随着东亚各国新一代与那段战争历史越隔越远,未达成真正和解的历史认知,就越可能遭到政治利用。又如另一位日本学者高桥哲哉所说,对当下的日本社会来说,需要完成从“战争责任”到“战后责任”的意识转型,即妥善解决战后遗留的各类历史问题,比如通过民间补偿的方式来对受害者予以补偿,承认他们所遭受的苦难。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2016年6月三菱向三位战争期间被强征的中国劳工及其遗属给予经济补偿,明确承认他们的人权曾遭侵犯的历史事实并表示反省与谢罪,并承诺修建受难者纪念碑。在这个基础上,双方才能逐步构建共同的历史记忆,形成跨越国境与社会的历史认知,进而使和解成为可能。
最后,借用韩国延世大学白永瑞教授的一句话:“结束‘历史战争’的最终动力来自人们探寻历史之‘真诚态度’”。包括中日在内,东亚各国的历史和解之路必然是漫长的,这不仅需要基于现实利益联系的共建,更有赖于各方面对过去的“真诚态度”。(作者系上海图书馆信息咨询与研究中心竞争情报部副主任)
作者:沙青青
编辑:王秋童
责任编辑:陈韶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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