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金宇澄在散文集《洗牌年代》中的手绘插图《除夕的上海》。(图由出版社提供)
金宇澄
《繁花》从初稿300字起,就看见了读者的意见——每天贴出一小节,就获得读后议论,整个初稿阶段,我和这部小说(如今它还挂在网上)一直伴随读者的贬褒,直到最后完成。
初稿面对读者,是西方旧习,作者写一页小说,写多少行的诗,习惯念给朋友听——这是当今盛行的“作品朗读会”缘起,其实却是倾听建设性意见的某个过程,不是标准出版物的朗读。伴随报业的兴起,狄更斯式“连载”继承了这类做法,作者随写随发,以初稿面对读者,取得更多的阅读关注,不少作品是在发表第一个段落起,就拥有读者的陪伴——民初不少小说,包括鲁迅《阿Q正传》,也这样写成一段就直面读者了,读者可以给作者、编者去信,发种种议论,作者可以在小说里产生某种回应。
很多年以后,这种书写的旧方式不再有了,报纸连载小说都是出版后的选择,我们再写小说,是埋首书斋的一种安静方式,不再有初稿的读者,完稿后只给第一读者——小说编辑去读,这个沉默过程一般经过几年,得到发表或退稿的消息,是编辑一两千字的意见,也就是全部书稿的阅读感受了,想知道更多读者感想、纷繁的议论,必是在出版后的一段时间才会获得。上述两者之比,可以知道《繁花》在初稿阶段,作者享受一路无穷无尽的读后感,并非“新鲜”两字可以囊括——作为幸运的写作者,是一种极度的奢侈与愉悦。
初稿期间,作者自谓“独上阁楼”,不用真名,也是连载的旧样式,得到心身自由与种种陌生感,是我意外的体会,仿佛我立刻换了一人,有脱胎换骨的改变,写一件事,写许多人,写整个小说,心随意愿,得到更放松的拓展,一个始终有姓名、始终稳定的写作者,无法体会这种无牵无挂的缥缈——忽然间,原本的你已经消失,你不再是你,你原有的叙事习惯,你和原来的种种写作障碍,仿佛脱尽了干系。
每天写一节,每一节结尾的处理,有意无意形成一种现场感——作者始终是相当紧张,感到孤身立于高台,每天更新文字,每天暴露于读者眼前,这种严峻和愉快的复杂感觉,难以言表,文言的意思,大概就是“警敏”,超常的谨慎,调动全身心投入,逼出所有的经验和力量,沉睡的记忆都早早醒来,无时不刻供你自由选用和拿捏,迫使作者进入到更为冷静,也更喧杂的状态里,让你与人物、故事紧密呼吸,篇幅也在无意间通常每节的两千字,逐渐升温到最佳状态每日六千字,心事重重,寝食难安,不吐不快。除赶回家写字之外,没任何的兴趣,应该是怀孕的一种心情,一种异常的幸福、吸引与被吸引的牵引,身不由己。
《繁花》从初稿到出版,经过数度修订,但仍然按照原结构、原章节的样态成书,保持了原有的节奏与气息,包括每一节突然停止的方式……仍像是当时每天完成的模样,尤其每小节形成余味的结尾,与一般叙事是明显不同的,是一段一段相对独立的空间,仍可以随时迎接读者的置评,它每一节,当时都获得近千字的评语——不同的写作场域,作者在章节的表现和效果,就会这么不一样。
博尔赫斯喜欢《一千零一夜》,他认为写作的真谛是“旨在给人感动和消遣”。对于读者,消遣和感动是阅读的重要部分,“不醒世与教化”是文学允许的方向,一如我们“爱以闲谈而消永昼”旧传统,放松身心,进入无尽的回忆,在无数的阅读意见面前,作者从来没有如此靠近他们的现场,清晰看到他们的喜乐,明白了当下所面对的他们,已不是假想中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的文学老读者,他们可以有“闲散”空间,可忽略繁复的分析和劝化,却必须观看到你的生活主张,你发现的一种主张,记录平凡和特殊的主张。
茅盾先生在《子夜》中,采取多个坐标方式,写出了他心目中的城市。在以后的很多年里,书写重心逐渐转移,也是这单一背景中,我从上海转去黑河的乡野务农,但关于“城市坐标”的概念,在我眼里始终没有暗淡,而是更深刻和诱人,更为夺目和重要。
尤其到了“城市化”当下,借用前辈这个方式观照文学,城市也就表露出它最重要的特点——面对无数赖以生存的人群,它始终像一座伟大的原始森林那么深邃、温和、复杂而丰富、生气勃勃、深不可测。城市迷人的轮廓、难忘的细部和遗落的琐事,它的喧哗骚动、沉默无言、口口相传的人声与叹息,那么令人难以忘怀。
这让我感悟到,城市与乡野的主题始终密不可分,同样是普通生活的重要聚集地,同样需要作者沉浸其中,不断发现、积累和忠实表达,需要更充沛的热情和投入。城市同样是打开文学视野的一把钥匙。
(作者系著名作家,其长篇小说《繁花》获2015年茅盾文学奖)
上海文艺评论专项基金特约刊登
组稿:许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