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金
许多歌剧创作不去思考如何把中国深邃的文化展示、推介到国际舞台,而是一味迎合西方人的审美,在歌剧创作中生硬地加入“中国式”元素,这势必将踏入误区。
歌剧作为音乐王冠上的明珠,集音乐、文学、戏剧、舞蹈、舞台美术等多种艺术形式于一体,其表现力之丰富是任何一种艺术形式也无法取代的。因此,它的创作水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文化发展的高度。近年来,我国许多中心城市都已兴建歌剧院,歌剧创作也几乎出现“井喷”之势。然而,艺术在于“质”而非“量”,中国歌剧尚缺少能以艺术高度在世界歌剧舞台占有一席之地。原因何在?
从客观上分析,歌剧属于西方文化,在欧洲已有几百年的历史,许多国家尤其是德国,几乎每一座大、中、小城市都有一座,甚至两座、三座歌剧院,它的存在早已成为当地人民文化生活的一部分。而歌剧在中国的发展还不足100年,起步较晚,传播的广度和深度与欧洲各国相比较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歌剧作为一门投资花费大,回报慢的艺术形式,往往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支持。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经济实力有了很大发展,国家级歌剧院有了较为稳定的来自政府的扶持与经济支撑,但在中小城市,歌剧的发展依然面临极大的生存压力。另外,在“快餐式”的社会大环境下,现代人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歌剧作为慢节奏的艺术形式,原本也是小众文化,在当代“流行”艺术的主流文化中颇显得势单力孤。
从主观上分析,主要症结还在于我国歌剧专业创作人才的相对匮乏。歌剧作为一门综合艺术,对创作人员的要求自然高于其他艺术形式。首先,歌剧作曲家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音乐创作能力,还要具备对戏剧剧本的鉴赏、掌控能力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及文化修养。许多作曲家虽然在音乐创作上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但在尝试歌剧创作时,仍会表现得力不从心。同时,剧作家也应通晓音乐,而我国专业剧作家队伍中,具备一定音乐修养,熟谙音乐发展规律并能准确把握音乐语境的人员也相对较少,优秀剧本奇缺也成为掣肘歌剧发展的严重问题之一。歌剧是戏剧和音乐结合的产物,两者相辅相成,既对立又统一。编剧和作曲家必须拥有互相融洽的协作关系,不能单打独斗。只有处理好中国歌剧创作人员在协作能力上的欠缺,解决好音乐与戏剧的关系,才能统一音乐戏剧结构,创作出成功的作品。
此外,还有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主观原因。许多歌剧创作只是为了赶上某一项目而写,这些作品缺乏长期酝酿、构思与推敲,更谈不上用心,这类“短”“平”“快”作品的泛滥成了当下非常严重的问题。甚至还有一些急功近利的人,一门心思揣测什么样的作品能获奖,这种创作不可能结出成果。歌剧的排演花销不菲,动辄几十万以及几百万元,把这些未经推敲、仓促而就的投机之作搬上舞台,简直就是“烧钱”的行为。
中国歌剧的发展尽管存在着诸多需要改进的主、客观问题,但从整体来看,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依托中华民族几千年丰富的文化遗产,探索具有民族性的创作,不失为中国歌剧发展自身特色的一条路径。
众所周知,歌剧最早起源于意大利,逐渐传播至法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并形成具有各地本土特色的艺术形式。比如德国歌剧偏好超现实题材,情节往往取材于历史、传奇、童话和民间故事,从中探索人生重大命题和哲学意念;法国歌剧艺术创作理念则不再局限于音乐和歌唱本身,而是将其逐渐拓展到音乐与整体视听效果的结合层面上,形成布景宏大、带有大型芭蕾舞蹈与合唱,并涵盖序曲、咏叹调、宣叙调、合唱曲的歌唱形式,人们称之为法国大歌剧;俄罗斯歌剧题材多表达精神上的追求,尤其是19世纪的俄罗斯歌剧,借鉴并吸收了法国、意大利、德国歌剧的精华,使其在保留本民族特色的同时,具有了国际性,将民族性和国际性完美结合的俄罗斯歌剧自成一派,成为为数不多能与老牌歌剧大国相媲美的流派。
纵观中国歌剧成功的本土化作品,整体上呈现出西方音乐语言与本民族特征兼容并蓄这一鲜明特点。例如《原野》,大量借鉴了西方专业作曲技法、手段,而剧本则由中国经典文学名著改编,舞台、表演、服装等诸多方面更展示出浓郁的中国民族元素,尤其在宣叙调的创作中,作曲家十分注意中国语言的不同语调与节奏的联系;《木兰诗篇》将中国戏曲、曲艺及民族音乐元素自然地融于西方交响乐的织体结构,同时又传承了中国古典诗词的优美,舞美、服装设计也处处展现中国传统文化。然而,中国歌剧创作中的“民族性”,在吸取成功经验、不断探索同时,也需谨慎。许多歌剧创作不去思考如何把中国深邃的文化展示、推介到国际舞台,而是一味迎合西方人的审美,在歌剧创作中生硬地加入“中国式”元素,将自己置身于外国人的立场,寻找中国亮色,这势必将踏入误区。
歌剧创作中真正的“民族性”到底是什么? 对于中国歌剧创作者来说,还没有明确的答案,也许需要长期地思考与挖掘,但是从已有的经验来看,只有不断创作出具有民族精神的优秀剧本,融合中国传统戏曲、民族民间音乐以及中国语言特有的语言韵律,兼容并蓄西方音乐的作曲技法和多元素材,才能创作出更多优秀歌剧。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