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讯 综合新华社消息,刑法修正案(九)草案27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对涉及贪污贿赂犯罪的法条修改引人瞩目。
我国刑法分则中,用专章15个条款规定了贪污贿赂罪的定罪处罚。专家表示,刑法前八个修正案中,只改动了15个条款中的2条,而这次修正案一揽子修改其中6个条款可谓“大修”,修改主要针对贪污贿赂定罪量刑标准和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两个方面。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根据各方意见,拟删去对贪污贿赂犯罪规定的五千、五万、十万元等具体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原则规定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三种情况,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并保留适用死刑。
此外,草案从三方面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一是对多类行贿犯罪增设了罚金刑;二是严格了对行贿罪从宽处罚的条件;三是增加了向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犯罪处罚规定,在打击行贿的同时,约束领导干部身边人。
法学专家认为,此次对刑法中腐败犯罪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惩治腐败的相关法律规定,将腐败犯罪的“全环节”纳入惩治范围,体现了国家打击腐败犯罪的决心。
行贿人通过贿赂官员获得了巨大利益,而在查处贿赂案件过程中,由于立法缺失,很难对行贿人进行经济处罚,使其“吐出”不当获利。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在涉及对行贿犯罪的处罚条款中,多处增加了处以罚金的内容。而此前在刑法对行贿人的处罚条款中,都没有涉及罚金。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将“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修改为“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检举揭发行为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免除处罚。”
近年来,葛兰素史克行贿案等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行贿犯罪4397人,比去年同比上升37.6%。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增加规定,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亲属等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犯罪。
多数被采访专家认为,本次修法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对行贿人是一个震慑,更加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行贿受贿犯罪的发生。
12月4日拟设为国家宪法日
27日,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将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在作草案说明时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为此,有必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决定草案指出,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草案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设定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我国拟建立国家反恐情报中心
27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草案规定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和跨部门情报信息运行机制。
据了解,当前我国反恐怖主义斗争形势严峻复杂,暴力恐怖活动呈现出国际因素影响加大、案件多发频发、网上网下互动等新趋势。反恐怖主义工作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向实战化转型,在反恐怖主义情报、侦查、防范、应急等各方面都有了新的发展。
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反恐怖主义斗争形势,需要制订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完善我国反恐怖主义法律体系。同时,随着我国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对象和范围不断拓展,进一步完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有利于在国际反恐怖主义合作中把握主动。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对有关工作体制机制责任和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应对处置等手段措施做了规定。
编造传播虚假险情疫情拟入刑
27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为维护信息网络安全,完善惩处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草案新增多项措施严厉惩处各类网络犯罪。其中,针对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草案拟增加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犯罪。
草案拟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灾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针对网络犯罪行为的新情况,草案还进一步完善了刑法有关网络犯罪的其他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修改出售、非法提供因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而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定,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
针对一些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增加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致使刑事犯罪证据灭失,严重妨害司法机关追究罪犯的,追究刑事责任。
对为实施诈骗、销售违禁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网站、通讯群组、发布信息的行为,进一步明确规定如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在网络空间传授犯罪方法、帮助他人犯罪的行为多发的情况,增加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