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路过程中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45岁女子田玲(化名)对七旬老人破口大骂,即使在知道老人患有心脏病不能受刺激的情况下依旧不依不饶,最终七旬老人王某心脏病发不治身亡。
8月19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田玲提起公诉。青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田玲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4月19日13时许,田玲与朋友一起沿着青浦区徐泾镇京华路自西向东步行。因酒后微醉,在人行道行走时东倒西歪,引起了骑电瓶车的老夫妻王某和李某(女)的不满。
夫妻俩急着要去医院看病,用喇叭催促田玲让路,并训斥了几句。训斥惹恼了田玲,她上前打了李某两个耳光,并拉扯着她的头发,两人扭打在一起。
王某见状,将田玲绊倒在地。田玲爬起来,接着又上前去拉李某头发,王某用力掰开田玲的手,三人纠缠在一起。他们被过路的群众劝开后,双方报警。
在等待警察处理的过程中,两位老人想要赶去医院看病。此时,李某妹妹也赶到现场,劝老两口马上离开,并反复告知咄咄逼人的田玲,王老伯有心脏病,不要和他吵了。
可田玲不依不挠,认为自己挨了打吃了亏,田玲拔下王某电瓶车的钥匙,不让其离开。此后,田玲继续大声指责王某,称“男人怎么能打女人”等等。
根据李某妹妹的证人证言显示,当时她明显感到王某脸色发黑,手不停的发抖,可田玲还大声和路人说“老头子要向我赔礼道歉,不然我不让他走”。
对于田玲的辱骂,王某显得很激动,对老伴李某说了一句“我不行了”,之后就捂着胸口倒地昏迷不醒。王某被送到医院后死亡。经鉴定,死因为心脏病发作致急性心功能衰竭。
8月19日上午,在庭审中,公诉人播放了案发当天街头的监控录像。在录像中,可以看出双方冲突持续了约十分钟左右。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田玲在明知老人王某患有心脏病的情况下,依然对王某、李某辱骂,其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田玲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但她始终陈述,“我不知道他有心脏病,如果知道他有病,肯定不会与他争吵。”
法院为田玲指定了辩护人。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但是指出,心脏病有多种类型多种症状,即使被告知道被害人的病情,被告的辱骂并不是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被害人已经做过三次心脏搭桥手术,自身的身体状况较差,对于被害人的死亡,被告应当承担一定责任,但不应承当全部责任。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通过证人证言、现场监控录像,对田玲提出她在王某倒地后才知道其患有心脏病的说法不予采信。综上,青浦区法院当庭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