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一网通办、便捷优质高效”的10项创新措施,从昨天起在上海自贸区实施。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的通知》,这10条措施是从大量备选方案中精选出来的,充分考虑了今后在全国推广的可行性。这意味着这些措施在上海自贸区试验之后,最快将在自贸区成立一周年时批量推广复制。
据了解,新措施在服务最大化、干预最小化、纳税诚信化方面下了很大功夫。
10项措施
■网上自动赋码:最能体现自贸区转变政府行为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措施。新方式由原先纳税人发起税务登记申请再审批,转变为税务机关根据工商、质监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由系统自动赋予税务登记号码。政府无需事前审批,不因企业递交材料不全而不作为,从而实现零审批。同时,税务部门建立自贸试验区税务登记查询平台,纳税人可以网上自主查询税务登记信息。
■网上发票应用:充分考虑到区内有大量的电商企业,所触及的范围面很广,推广电子发票有助于这项创新的发展。受票方也由个人消费者扩大到企业单位。同时,到今年年底,符合条件的金融保险行业也将试点电子发票,相关的时间表已经制定完成。
■网上区域通办:解决了自贸区地域宽广、企业往返时间长、办税成本高等问题。在自贸试验区所有办税服务场所,都能为企业提供税收业务事项的区域通办服务。这项创新还逐步将通办范围扩大到浦东新区税务局和市税务三分局,为实现全市通办积累经验。
■网上自主办税: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率先推行网上发票核定管理、发票领用、普通发票验旧、涉税事项证明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电子申报撤销等事项的网上办理。
■网上审批备案: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内率先试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对清单内常用涉税事项实行网上“先备后核”,纳税人根据现有政策规定向税务机关网上备案(备忘)后先行享受相关政策,税务机关进行事后核实和监管。
■网上资格认定:对自贸试验区内的新办企业取消三个月的辅导期,率先推行网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网上非贸管理:根据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进程,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为目标,逐步完善非贸服务的相关制度,加强对非居民纳税人的涉税服务。对在银行等托管方设立自由贸易账户开展投资等综合业务的非居民企业,试行托管方提供纳税人基本信息,由托管方主管税务机关集中提供相关网上涉税服务。
■网上按季申报:享受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的洋山保税港区纳税人,申报方式可由原来的按月申报转变为按季申报,并在申报后享受退税优惠政策。
■网上信用评价:在自贸试验区内率先通过信用信息平台,采集、分析和评价纳税人的信用信息,得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纳税人可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自身的纳税信用级别。税务机关将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网上服务体验:在自贸试验区内推行网上信息收集,对纳税人需求进行分类采集。推行网上信息推送、根据纳税人需求提供个性化政策推送、风险提示提醒等主动服务;推行网上信息查询,提供网上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查询服务。
文汇报记者 陈韶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