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一:管委会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
解读:草案拟授权管委会以自己的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解决目前规章委托执法方式导致的名义主体多、权责不一致等问题。
亮点二:管委会应公布行政权力清单
解读:今年3月,国务院60个部门集体“晒”出了权力清单,主要涉及行政许可审批权力。草案的这一条款提出,自贸区管委会要公布全部行政权力清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以及其他行政管理权力。
亮点三:企业行业有望参与政策评估
解读:草案借鉴了国外自贸区理事会管理的机制,意在为市场主体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和管理提供保障。
亮点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纳入法规
解读: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自贸区最重要的制度创新之一,目前市政府正研究制定2014年版负面清单。
亮点五:新的工商登记制度纳入法规
解读: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介绍,新的工商登记制度在自贸区运作顺畅,大幅度压缩了企业设立环节的办理时限。自贸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90%是通过备案方式设立的。
亮点六: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解读:此为商事登记改革配套制度,根据上海市工商局今年3月制定实施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自贸区内企业应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间,登录市工商局门户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企业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在网上查阅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目前已有300多家企业报送年报,预计全年的报送高峰将在5月出现。
亮点七:引导专业机构参与市场监督
解读:草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促进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提出要鼓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报关报检机构、检验鉴定机构、认证机构、船舶和船员代理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专业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业务。
亮点八:公民可提请规范性文件审查
解读:公众评论、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是在现有基础上推进行政透明度的重要改革举措。条例提出允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请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意味着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由过去的具体行为扩展到了抽象行为。
文汇报记者 钱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