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纸堆里扒出价值百万的藏品。日前,最初发表于《解放军文艺》的莫言《苍蝇·门牙》手稿现身北京歌德春拍,私洽价格达400万元。当莫言叫停后,经多方协商,十余年前在潘家园收废品处购得手稿的藏家赵庆伟同意将手稿捐赠现代文学馆,终于皆大欢喜。
然而,并非每份名家手稿都能等来“圆满”的结局。在一层层转手中,因牵涉著作权、所有权纠纷,作家与收藏者之间火药味渐浓,甚至不惜跟拍卖公司对簿公堂。莫言手稿一事看似尘埃落定,乱花却更迷人眼:名人手稿在多次流转后究竟该归属谁?投寄给杂志社的手稿为何流落在外?屡被推上风口浪尖的拍卖行该如何规避风险?
手稿著作权所有权需分开认定
近年来,名人手稿信札在收藏市场一路水涨船高。茅盾毛笔写成的《谈最近的短篇小说》年初拍出1050万元的天价,一举打破由鲁迅《古小说钩沉》残页创下的690万元中国名人手稿拍卖纪录。手稿大多是原生态孤本,集文献、收藏和艺术价值于一身,堪称文化标本。
但手稿首先涉及著作权,尤其是50年保护期内的作品。去年底作家迟子建在微博上称,1995年应《中国文学》杂志之邀写就的手稿在旧书网上被拍卖,自己毫不知情。“即使作品印成铅字发表过,但手稿本身也是书法作品,据著作权法规定,如未经作者同意公之于众,就涉及侵犯作者发表权的问题。”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寓禹认为,哪怕手稿被收藏者以合法渠道购入,或被认定归出版社所有,所有权转移时,手稿著作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权利并不因此转移。
不过,他也提到,关于物权归属问题,则要看当时作家投稿时与杂志社的约定。由于许多手稿流转时间跨度大、过程复杂,准确界定将有一定难度。
回过头来看莫言为感谢赵庆伟的赠诗,其中几句颇值玩味——“为防青史化灰尘,万方搜求故纸堆……收藏不是小趣味,于国于民居功伟”。艺术品市场研究专家、复旦大学文博系教授胡志祥说,手稿流落在外时,能被有心人“抢救”出来,也不失为好去处,“万一化成纸浆永不见天日,岂非史料研究一大损失?合法交易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手稿价值,为其创造了‘再问世’机会。”在他看来,拍卖行要对参拍手稿的真实性、合法性、隐私权等问题进行必要审查,看委托人以何种渠道取得手稿,是否是合法途径,从源头上避免物权纠纷;还要积极与作者或家属沟通,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利益,力争达到“多赢”局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拍卖人建议,在确保委托人所有权合法后,在法律框架内,每次拍卖和再转手时,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比例收益作为补偿也未尝不是一种解决纠纷的办法。
呼吁杂志社出版社妥善保管
中国作家大量的手稿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那时根本没有电脑写作这回事。到了本世纪,依然有些作家不用电脑写作,他们的手稿往来于杂志社和出版社之间,交接过程很容易被忽视。有专家称,“80年代杂志社来稿量巨大,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3个月未接到采用通知方可自行处理”,这似乎成了当时出版界不成文的“规矩”。如果作者没有与出版社约定物权归属,难免会多出一笔笔“糊涂账”。
如此背景下,主动还稿的杂志社实属难得。《收获》执行主编程永新忆起1983年正式分配进社时,有编辑专门负责打包寄还手稿,“这对我们来说是工作的一部分。不少作家表扬此举,后来才得知,并非每家杂志社都退还手稿。”程永新说,巴金、靳以、李小林等《收获》前辈都主张把手稿退还给作者。一些杂志社负责人表示,最近十几年来,越来越多的作家熟练掌握了电脑写作,现在收到的稿件基本都是电子文档,新的手稿将会越来越少。但没有了名家手稿,从史料研究的角度看,可以说也是一种遗憾。
中国作协此前曾公开呼吁:请广大杂志社、出版社珍惜并妥善保管作者手稿。如因搬家或变动等无法继续保管,应主动联系作者将手稿退回;在无法退回的情况下,也可将手稿捐给文学馆等相关单位,使之获得专业保存。当然,作家自身也要提高保护意识。
文汇报记者 许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