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孤儿药”成了“孤儿”
“所有罕见病中,99%尚无药可治,1%可以靠药物减轻病情,很少能治愈。”顾龙君说,这些用于预防、治疗罕见病的药品由于需求少、成本高,鲜有企业投入研发,通常被称为“孤儿药”。业内通常认为,一种“孤儿药”的研发平均时间是10年,经费约10亿美元。
据上海市医学会罕见病专科分会主任委员李定国介绍,开发和上市一个孤儿药在欧洲的成功率为1/4317,美国1/6155。我国对“孤儿药”的研发、引进、生产及销售等环节都缺乏政策支持,导致国内药企不愿在“孤儿药”研发方面投入太多精力,只能依赖进口。
“事实上,推出生物制剂的‘孤儿药’,我国制药工业在能力上没问题。”黄昱说,譬如在对各种酶的发酵、提取、纯化方面,我国都有成熟的工艺。但一些通过化学合成的“孤儿药”,国内药企不是面临国际专利保护、短期内无法仿制,就是由于自主研发前期投入巨大、后期体系不健全等乏人问津。
黄昱认为,“孤儿药”新药的风险成本较之普通药品研发更高,国家或相关管理部门可以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在高投入的研发初期,建议政府可以通过相关科研基金的倾斜,为企业提供启动资金;在需要测试药物安全性、有效性的临床试验阶段,药监局等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减少受试样本数、缩短试验周期,或者允许上市后补充临床观察等方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在产品上市后,政府应给制药企业提供7至15年的“市场独占期”,激发企业的研发动力。
“这是个内需,更是个机会,越早进入机会越大。”黄昱说。根据专业情报信息提供商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的数据,2001年至2010年间“孤儿药”市场的增长率为25.8%,相对非“孤儿药”市场的20.1%呈显著优势。“孤儿药”单品市场规模虽小,但由于针对特殊人群竞争程度低,准入门槛相对较高,盈利能力更强。“靠一种药能卖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个性化用药将成为全球药业的大趋势。”
顾龙君认为,刺激“孤儿药”市场更需重视立法。比如,美国在1983年《罕见病药法案》实施前仅有不足10个“孤儿药”上市,到2008年批准上市的“孤儿药”达325种。在全球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罕见病相关立法的今天,我国专家仍在呼吁出台《罕见病法》。
“全世界有很多关于罕见病的研究,只是没有中文的。”非营利性组织“罕见病发展中心”主任黄如方说,自去年正式成立以来,中心已吸引30多位具备医科背景的年轻志愿者担任英语翻译,将国外有关罕见病的最新信息译成中文发布在官网上,“因信息不充分、不同步导致我国在罕见病科研、政策、医疗等领域滞后,这种现状亟需改变”。
“‘孤儿药’最终要靠中国人自己解决。”黄昱说。
救命药引发医保争议
目前,我国尚未将“孤儿药”列入国家药物基本目录,仅有个别地区、个别病种出台了若干补充保障措施。关于罕见病患者的医保问题,尽管常年来不乏提案,但多停滞不前。“一般人可能会认为用巨额资金救助少数罕见病患者,是对其他病患的不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罕见病患者说。
黄昱认为,从长远看,将罕见病医疗纳入医保公平而有效,“因为针对他们的治疗客观上有一定的实验性质,能让社会和未来的孩子们从中受益”。通过对罕见病患者治疗效果和副作用的观察,能积累宝贵的临床数据。在确诊遗传性的罕见病后,能进行遗传咨询和生育干预,从源头上减少医疗投入。对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则明确告知,可以避免盲目治疗,节省大量医疗与社会资源。
顾龙君认为,对于疗效确切的罕见病药,政府不可能一下子全报销,可以由设置一定比例和上限的医保基金、慈善救助、药企捐赠及自我承担组成多方支付机制。“必须解决病人的经济问题,否则放弃治疗的病人太多,再好的医疗方法也没有统计意义。”
这几年,“罕见病发展中心”为推动政策研究不断努力。黄如方介绍,他们多次通过人大代表为“两会”提案,给民政部、卫生部、社保部等部委写信,倡议将戈谢病等有药可治的“单病种”列入医保体系,或推进个别地区建立共付机制,最终达到所有病种纳入全国医保,再吸引商业保险加入。
“这是一个循环。”黄昱说,有了政策保障才能刺激国内医药企业研发“孤儿药”,由此救治更多病患,并通过测试药物对基因的作用,在将来帮助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