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熙
余秀华显然是一个成熟的诗人。高二辍学就以诗歌为伴,寂静枯燥的乡村,加之行动不便,唯一的慰藉就是诗歌。她的诗歌阅读史与创作史,经年累月,可见她并非“爆得大名”,而是诗坛的寂寞高手。
某些居名已久的诗人大佬,说她靠脑瘫博同情,实让人看出自己的小来。一个无权无势的村妇,未靠行为艺术博眼球,更无美色花边可炒作。诗歌圈外,她像一枚诗歌原子弹迅速爆发,诗歌魅力大面积辐射人群。诗人圈子里,她好像一道难题。对这个闯入者普遍惊愕,其诗美则美矣,却无所适从,于是出现一种礼节性的有限赞美。从这个角度看,余秀华又不啻为一面世相之镜。
中国现代诗早已从朦胧诗的英雄主义大词里走出来,但矫枉过正,当下口语诗零抒情充斥着无聊琐碎。余秀华的诗有如中间道路,脱离了过于空泛与过于实有,真实可触,有质地感。一个弱势者、边缘人以诗歌的力量揭示生活真相,洞穿人心,读者产生强烈共鸣。
贫瘠封闭的村庄,并未阻碍她的宽广视野。沸沸扬扬的《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为组诗《10个,我意淫的那个男人》之六。标题惊世骇俗,尤其一个睡字太撩拨人,带有女性主义色彩。可惜人们大多忽视了其中火热深沉的社会关怀:“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更鲜有人读懂诗人深刻而绝望的爱情:“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如此义无反顾的决然,让人想起贫困交加的茨维塔耶娃写信给里尔克:“我想从你那儿得到什么?什么都不要。什么都要。好让你允许我在我生命的每一瞬间都举目向你。”余秀华不少情诗,像在向一位神秘爱人大胆而绝望地表白爱欲,这或许是她写诗的内驱力,如罗兰·巴特所言:“我写作是为了被爱,被某个人,某个遥远的人所爱。”
余秀华骨子里有诗,总将生活的现场感和生命感呈现出来。从“秋风浩荡/她不知道他的名字叫王法/他掏出身份证,又仔细看了一遍”(《嫖客王法》),可读出黑色幽默。从“拥抱的时候,他的腹部抵着了她/大腹便便的中年让她悲从心来:爱突然缩成刺猬/她无从下口”(《中年的肉体》),可读出生活的原生态。“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我的狗,叫小巫》),可读出弱势者的控诉。就此而言,将余秀华称为中国的艾米莉·狄金森多有误读。狄金森自愿选择田园隐逸,作诗自娱。余秀华也囿于一隅,但她内心从来就是一股子向外的冲决之力。“横店的石磨上,谁栓住了我的前世今生”(《石磨》),“这些年,我偶尔想一想死亡的事情/把活着/当成了一种习惯”(《捂不紧,内心的风声》)。将她归类为乡村诗歌是无视余秀华诗歌触及的广泛主题。将余秀华当作正能量心灵鸡汤更是削足适履的媚俗。她根本不是生活的鸵鸟,而是真实表达我们这个时代的撕裂感,五味杂陈般的痛楚、荒诞、悲哀、绝望和无力,让我们感同身受,如她一首诗的名字——“我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
余秀华在使用一套独特的诗歌语言系统。她的诗用语新鲜活泼,遣词造句干净利落,没有坊间习见的矫揉造作。这一点她接续了海子。她使用的意象可巨可细,顺手拈来;诗句松弛而富于弹性,充溢着内在张力。“他粗犷,他温柔,他慈悲/哦,我愿意他危险/并涉及到我”(《你我在纸上》),类似佳句俯拾即是,“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我爱你》)。语感和节奏超好,情感和欲望,炽热而美好。
云端梦呓,余秀华博客名。除了余秀华这个名字平凡,其余皆是人间天籁。正值余秀华诗集《月光落在左手上》新鲜出炉,我愿意慢慢读余秀华,看击溃我的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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