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在网上找到这种木屐的照片,据说是东莞石龙镇出产的,但是总觉得比过去粗糙了。
我读小学两年级时,二楼亭子间搬来一户人家,一个男人拖着两男一女三个孩子,锅碗瓢盆之外就是一张床一张小方桌,如果说稍见出彩的话,他家的凳子倒是圆凳面,比我们家的宁式骨牌凳摩登一些。芳邻远来,妈妈前去道喜,但男主人的上海话说不好,三两句后就转到广东话,于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好在微笑是相似的,大家都能读懂彼此的心声。从此我也明白了“剪刀磨剪刀”是啥意思了。
亭子间男人姓刘,在老西门一家食品厂工作,厂里的师傅几乎是清一色的粤籍人士,“官方语言”便是广东话,两点一线的生活使刘家爷叔缺少练习上海话的机会。刘家爷叔安顿好卧榻炉灶,在休息天做了两锅米花糖。甜热的香气吸引我去看个究竟,炒菜锅子(刘家爷叔称之为“鼎”)里倒入麦芽糖,慢慢熬至溶化,将事先准备好的爆米花倒进去,再撒一把黑芝麻,用力搅拌翻炒,再倾倒在抹了熟油的桌板上,趁热压扁至一寸厚,吹冷后找来一把竹尺,用刀贴着划成长条,再剁成方块。边缘不甚整齐的留着自家吃,外观靓丽的装了蓝边大碗楼上楼下分送邻居。
刘家爷叔做的米花糖松脆香甜,比八仙桥食品店里的米花糖要好吃。
吃了米花糖,我与他家三个孩子也熟了,老二成了我的同班同学,他叫刘志强。有一天他在我家看《儿童时代》,妈妈请他吃柿饼,看他衣衫破了就找出针线盒给他缝补,不经意地问了一声:“志强啊,你妈妈……”
志强似乎早有准备,应对干脆:妈妈在广东,国庆节回家。
国庆节到了,志强的妈妈果然回家了。志强的妈妈踏进弄堂就成了新闻。一个身材苗条的女人,肤色黝黑,颧骨微突,唇薄嘴阔,绾了一个洋葱头似的髻,穿一件香云纱短褂,挑着一副担子,前面是一只红漆小木箱,后面是一只本色的藤条筐。扁担小巧玲珑,两头高翘,就像后来我在梅州看到的老房子上面的燕尾脊。女人脚步轻快,扁担跟着上下弹跳,就像是有生命的活物架在她的肩头。最大的亮点在贴边绣花的裤子下面,赤脚穿一双木拖鞋。木拖鞋是弄堂生活的常见之物,但她的木拖鞋出类拔萃,不同凡响,后跟有两寸高,用大漆绘了彩,还画满了花鸟鱼虫,珠光宝气,世俗美艳。更触目惊心的是十只脚趾,被指甲油涂成樱桃一般,滴呱滴呱一路走来,弄堂大叔看得眼睛都蹿火了。
广东女人叫阿珍。阿珍将带来上海的番薯粉条和蚵仔干分送给邻居,她会说普通话,一点点口音也不妨碍与大家热烈交流。她抽烟的姿势很好看,就像女特务,进了我家也不看山势,把烟盒递到我老爸面前,叫他一脸通红。
大家很快知道,阿珍是“跑单帮的”。但是要等我看了京剧《沙家浜》后才知道“跑单帮”是怎么回事,不免肃然起敬。
女人来了,亭子间弥漫起热蓬蓬的烟火气,刘家爷叔跑腿,阿珍捋袖当灶,朴刀咚咚,锅铲咣咣,各种小菜变戏法似的上了桌。阿珍买了一只八斤重的大公鸡烧白斩鸡,一顿吃个精光。烧了一锅卤水大肠,也是一顿吃光。刘家爷叔从厂里买来做火腿月饼扦下来的火腿皮,芳香汹涌地炖了一下午,叫楼上楼下的邻居口水流了一地。他家的亲戚从四面八方聚拢来,欢声笑语,不醉不归,在天井里都能听到亭子间里鸟语般的广东话,他们甚至唱起了依依呀呀的潮州戏。邻居们相视而摇头:上海人家没有这样吃法的,败家子啊。
几天后阿珍悄无声息地走了。第二年国庆节她又来了,还是“黑里俏”的模样,但是木拖鞋换成本色的。这次她做了豆腐馅的馒头给邻居吃,真是太好吃了。她向邻居借粮票,吃过豆腐馒头的主妇不好意思拒绝,我妈给了她三十斤粮票。
阿珍不在家的日子漫长而昏暗,刘家爷叔一个人带三个孩子过日子实在辛苦,亭子间充斥着一股尿臊气,而且像冰窖那么凛冽。他出门前给每个孩子两角钱,让他们自己解决伙食。暑假里志强常常不吃饭,光吃棒冰雪糕,竟然也能将一天对付过去。我与志强读到四年级了,他还像猴子一样精瘦。那时候谁家都没有多余的吃食,我偶尔也会扯半根油条、掰半只大饼给他。
那年深秋,志强每天一早便去菜场摆小摊,给买菜的主妇们刮鱼鳞。刮鱼鳞是不收钱的,报酬就是鱼肚肠和鱼鳞。那时候菜场卖得最多的就是带鱼,志强把鱼肚肠卖给养猫的人家,半小罐银光闪闪的鱼鳞带回来煮粥,据他说味道鲜美,富有营养。
某天黄昏,窗外飘着鹅毛大雪,西北风啾啾地往门缝里钻,志强来到我家,“我要去乡下读书了”。他说着便往我手里塞了一块两头大中间束腰的绕线板,雕了稚拙的图案,朱漆描金,似有一种不甘寂寞的喜庆气息。“你喜欢画画,就给你留个纪念吧。”这神情如口气与年龄不大相称,我有点不知所措,但他不容我多想,提出向我要一件纪念品。这又让我为难,我实在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可以给他。他眉毛一挑提醒我:“你可以把《红岩》送给我呀。”
这年头书没读多少,但同学间还能悄悄地传阅小说,我的这本书得之不易,舍不得送人,便说借给小黑皮了。“我已经问过了,他说今天一早就还给你了。”他的情报工作做得这么好,我就无路可退了。我抚摸了一下用牛皮纸修补过的封面,将心爱的“藏书”压在他手里。
后来刘家爷叔跟我妈说,他把志强送给了乡下的一个亲戚。这年春节前阿珍回家了,挟了一只蓝布包袱走进弄堂,当然也不可能穿绘彩的木拖鞋。天寒地冻,云海翻腾,她这次回来有些突然,当晚有里弄干部上门,关照她去派出所报临时户口,“投机倒把的事情决不许再做啦!”
第二天她趁我独自一人在家,就来找我要那块绕线板:“这是我从娘家带来的,志强怎么可以将女人用的物件随便送人呢?你应该比他懂事吧。”
这有什么稀奇的,我给了她,当然也有点生气。不过她也给了我一枚“红灯记”纪念章,那是用四颗有机玻璃扣子做成的一盏号志灯。一阵狂喜几乎叫我窒息,同学们可要眼红死啦!
吃过端午粽子,刘家搬到南市去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那个“黑里俏”广东女人,还有刘家爷叔和志强。但是我清楚地记得那双绘彩的木拖鞋,此后也再没见过这种散发着民间艺术之美的木拖鞋。为写这篇小文,我特地微信广州一家杂志社的朋友,她说这种木屐在南粤早就绝迹了。
我却分明又听见了五十年前,亭子间里的滴呱滴呱……
作者:沈嘉禄
编辑:钱雨彤
责任编辑:舒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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