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我一直有个习惯,把跟母亲上街买衣服视作一桩隆重、铺张,充满潜力与希望的大事。小时候尤其迷醉,简直觉得比过春节还要刺激一点。记得周末出门前,我总是早早就穿好最得意的衣服和鞋,坐在或者蹲在门口,一边兴奋地看母亲梳头,涂口红,系丝巾,一边在脑中回放最近在街上见过哪些漂亮的衣服,从周一回忆到周五,提醒自己别把头两天正梦想的款式给漏掉了。
小学一二年级时,我们那边的小女孩流行穿大纱裙。我本来对芭比娃娃没热情,卧室里最好的伙伴是一只穿圣诞服的毛绒灰老鼠,胡须一边长一边短,不漂亮,优点是特别软乎。但小学时正值 《圣斗士星矢》 风靡国内,剧中雅典娜就有两条白纱裙,她从山顶穿到海中,从来不脏不懈,跟月光一样皎洁。我看着看着,也馋了。每次画画玩时总是一不留神就画出个细腰女子,长裙如白瓷大碗,立于茫茫天地。姿态僵硬,但表情得意,有点“得一裙而得天下”的意思。
可是跟父母张口要东西对我来说一直是个难题。“考试拿多少分就能得到什么”的刺激对话在我家从没有过。我父母不擅长胁迫,我也不擅长撒娇。通常是只要我有礼貌地提出喜欢什么,就会得到行或不行的答案,而且“行”的答案总是大多数。我虽是烂漫儿童,也常感到局促。真的是快快乐乐长大就行了? 那怎么好意思。于是我也养成了深思熟虑的习惯,喜欢一件东西,总要翻来覆去推敲,到底值不值得张回嘴。
可是拥有一条华美纱裙的愿望使我夜不能寐,终于有一天在国营商店的童装部拽住母亲。我记得那裙子真贵,眼睛盯着价签,渴望变成震惊,又因震惊而产生更大的渴望。心里被做好孩子还是坏孩子的决定拉扯着,痴呆似的原地摇晃。母亲决心付款时,我突然慌了,拉起她就走。可是走得并不决绝,一边还恋恋回头看。我记得女营业员把胸脯与双臂一起搁在柜台上,守护着身后一片盛开的纱裙海洋,嘴角带着解闷的淡淡冷笑。妈妈困惑地停下脚问我,“到底想不想要?”我抿紧嘴,摇头,带着悲情而大方的神色走出商店。落日后的银蓝色空气稀薄,路上的人兴致勃勃地去做他们感兴趣的事。我心里懒懒的,好像释怀了,可是又有说不出的委屈。悻悻然应该是个准确的形容,但成人对孩子多变的情绪一般只总结为心事重。有一个心事重的孩子,父母要么会变得易怒,要么会被训练出心理医生的若干素质。母亲最终回商店买下了那条裙子,很够意思。我道谢时的笑脸恍恍惚惚,拘谨了一晚上,并不显得愉快。等熬到夜深,才在卧室里蹑手蹑脚换上裙子,用书橱的玻璃门照自己,吃惊地看到一片粉红色的柔光填满了整面淡蓝玻璃,小小的我立在旋转的荷叶边里,一动弹就感觉膝上有千军万马跟着颠。窗外月光沉沉,我终于敢确定自己是非常快乐的。可是跟期待的快乐又不太一样,说不好那种梦幻又孤独的感觉。
对于那条裙子我深爱了一年有余,后来因为个子蹿得太高,不好意思再穿了。
中学时代,膝上磨白的牛仔裤刚出现,不知为什么只有小混混才穿。我又像水手听到海妖唱歌一样被吸引了。试探性地问母亲:“你觉得那裤子好看吗?”母亲回答“不觉得”。我不以为然,想出个办法,趁家里没人,拿出在外贸店买的纯色牛仔裤,以客厅地毯做搓衣板,自己加工磨白,过了一会儿又转移到水泥地上接着磨。这个秘密工程断断续续进行了一星期,我心想自己如此虔诚,早晚能达到裂石穿云的效果。可是那条牛仔裤上硬挺的粗斜纹布始终色彩均匀,不为所动。我感到非常苦闷,像是错过了灰姑娘的晚宴。睡觉时混混沌沌做梦,看见自己穿着磨白渐变的牛仔裤跑来跑去,是个快乐的小痞子。
大概过了一年,磨白牛仔裤就普及到所有孩子中间。小混混们穿的牛仔裤只不过在裤子后兜上增加了铆钉、飞燕和绣花骷髅。我终于也有了一条磨白牛仔裤,周末可劲穿,春游也可劲穿,照片里表情得意,但没有狂喜,因为已经不算走在潮流尖端了。
再到后来,街头的外贸时装店开始风生水起,再奇形怪状的衣服也见得到。我立即就买账了。我喜欢那些狭窄无窗的小屋,总在低头涂指甲油、露出肥腻白腿的年轻女店主。英文日文的字母高悬在彩色墙壁上,金属骷髅坠子和仿绿松石耳环叠嵌在天鹅绒布里,新鞋子有皮革的酸沉气味,新帽子有森林草垛的气味。显瘦的镜子被昏暗的暖光烘着,镜中人穿什么都气象清新。墙上贴着赫本,安室奈美惠,艾薇儿的脸蛋,示意只要你穿上这里的衣服,就立刻跟远方的美人们产生了神秘的关联,吸收了她们发出的光。小店里香水混合午餐盒味的空气里,永远流动着一种令人激动的气氛———是肃静,整洁,清心寡欲的对立,是全世界最不会让我联想到教室的地方,是充满叛逆情调的魔法屋。
然而我还是喜欢拉着母亲一起去逛,从未觉得被长辈品味拖累的委屈。理由也很简单,母亲是个美人,而且是个会打扮的美人。我喜欢看她身着薄绸玉兰花旗袍上衣与驼色百褶裙,手提阳伞,沉静地迈进播放哥特摇滚乐的阴暗小店,不动声色的微笑里有一种温柔神秘的压迫力。再傲慢的导购看到母亲,也容易惶惶不安,摁掉香烟,起身随行。在给出时尚意见时,母亲对处于青春敏感期的我开始使用友好的外交辞令,赞成时说“好看”,不赞成时说“你觉得好看就好”。我当然也执拗地买过不少她说“你觉得好看就好”的衣服,事后常常后悔。但在为了叛逆而叛逆的年龄,不喜欢了也要忍着蠢相穿下去,只为了烦人。
大学时学服装设计,有一门服装英文课。封皮朴素的术语词汇书含量惊人,每一页都整整齐齐摞着严整高雅的密码:刀背缝,前过肩,压褶热定型,粘胶哔叽,盘花扣,荷叶边,桑绢丝,涤棉府绸,柳条麻纱,靛蓝青年布……读那本书时,感觉像是趴在博物馆昆虫标本玻璃柜上往里看,把人生所需的所有昆虫知识一网打尽了。可是那种对知识的亲近,跟对现实里衣服的爱到底隔着一层,跟逛街的动感与亢奋更是两回事。我背单词时经常溜号,想着跟母亲逛噪杂小店,坐在街头吃雪糕,评点过路人服饰的情趣。
如今我和母亲有了新的默契,平时买衣服各自网购,但只要我回家,就继续我俩的逛街约会,风雨无阻。帮母亲选衣服时,我喜欢握住母亲柔凉的白手臂摇来摇去,花言巧语,看她羞涩地照镜子。换我在试衣间里,听见导购和母亲在外面聊天,“孩子都这么大了? 您可真年轻啊。”我总感到快乐,想多磨蹭一会儿,好像自己又变成了小时候命题作文“快乐的一天”里的主人公,蹦蹦跳跳,吃吃喝喝,眼珠子转来转去地看这个好玩的世界。反正有妈妈罩着,万物皆静,时间都被温柔的指尖按暂停了。
文/鲍尔金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