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市的定位和实力,应当也完全可以继承上海有个性、有品位、有流派的建筑风格,通过建筑艺术予以体现。”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二场大会发言上,祝学军委员呼吁,在上海城乡展开一场建筑设计革命,给子孙后代留下新的文化遗产。
在祝学军看来,近40年来,上海经历了旧城改造的高峰和新城开发的高潮,新的建筑体量巨大。但是无须讳言,由于对建筑艺术价值的忽视、建筑设计审核依据的缺失和评审把关的缺位,风格独特、内涵丰富、艺术价值高的新建筑并不多见。放眼可见多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形态单一的密集建筑群。包括近年修建的车站和桥梁,样式酷似孪生兄弟;商业街区、住宅小区,造型缺乏辨识度;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公共设施也面貌雷同。及至城乡中小河道整治,基本统一样式,一张图纸快速复制,江南水乡自然生态、蜿蜒灵动的氤氲之美,已然较少存在。
对此,他建议,要树立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与统筹的理念。希望新城开发、城市更新甚至微更新,都能根植建筑设计审美理念,重视建筑设计风貌的定位和整体把握,“让我们的新建建筑,能传承好中国传统建筑一以贯之的典雅、柔和、深刻的内涵美,强调整体协调、尊重自然的意境美,又体现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精神美,树起‘新海派’或‘新江南’建筑的风貌标杆,衬托上海的城市品质和韵味。”
针对建筑外观审核管理缺失或随意性、差异性都比较大的现状,他认为,应当制定建筑形态审核管理规范,建立评审机制,明确主管部门权责。从中体现出:区域建筑风貌总体规划确立 “大风格”的要求,土地出让招标明确建筑风格“小呼应”的要求,以及审批主管部门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建筑形态设计进行“严管控”的要求。既对大型居住区、街坊以及学校、医院、图书馆等的建筑形态加强评审管控,城市车站、桥梁、道路、河流等,也要避免只讲技术没有艺术,尤其要把形态风貌作为公共建筑的审核基础条件。
祝学军表示,评审委员会可由审批主管部门和业界权威的建筑师、美术师、音乐家、工艺师等组成,共同讨论评审。通过评审规则设计,体现艺术、科学的权威,避免行政命令的独断,确保真正的专家意见得到重视和运用,让建筑从源头汇聚并展现多种艺术形态之美。
作者:唐玮婕
摄影:叶辰亮
编辑: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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