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张懿
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是上海建设全球科创中心的主攻方向。破解阻碍创新的体制机制,首要目标就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这也是所有环节中最难、最关键的部分。
《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从政府管理、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科研院所改革、企业为主的创新投入制度、成果转移转化等入手,着眼于激发各创新主体活力,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探索。
改革政府行为
从计划经济时代延续下来的一些政府行为方式,比如以前置审批为主,长期阻碍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虽然本届政府正在清理审批事项,但存量审批依然太多。
在谈到创新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时,天使投资人查立举过一个例子:科技型初创企业时常因为融资、退出等发生股权更迭,但按照目前的工商注册规定,企业要变更股权,全部股东必须同时到场。然而,许多企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的股东通常由职业投资人担任,要让这些时常全球飞行、平时一般不怎么直接介入企业运营的投资人凑齐,一起到场办手续,难度极大。
类似麻烦,可能会在今后成为历史——《意见》提出,对企业创新投资项目,将取消备案审批;初创企业如果自愿变更股东,以往过于繁杂的管理办法也将改革。
事实上,改革审批制度是重点。随着政府监管职能的重心更多地从“事前”转向“事中”、“事后”,政府也必须同步配置一些新的手段,以适应这种变化,“信用管理”就是其中重要的工具。因此,当“全面推进全过程信用管理”的字句出现在《意见》中,也就并不令人意外了。
事实上,科创中心建设对上海的意义并不仅限于科技领域,相关举措和改革精神将辐射到上海的全面创新。除了审批,其他一些管理手段和政府资源,也成为《意见》重点关注的内容。比如对于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医疗等跨界色彩明显、与传统行业监管体系不甚兼容的新兴行业,《意见》提出要放宽准入管制,改进监管。对于政府掌握的数据,特别是位置类、民生类、市场监管类信息,今后将重点向社会开放。
过去一提到创新,常常意味着各部门将启动新一轮“分钱分物”。但在“一号课题”的调研阶段,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强调不能走老路。《意见》也明确提及“改变部门各自分钱分物的管理方法”,而是建立一个新的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特征是跨部门统筹决策、联动管理。而且,对于那些非基础科学领域、特别是市场需求明确的技术创新活动,政府将更多地从事前资助抽身,转向后补助、风险补偿、创投引导等方向,并扩大政府、国企等采购中小科技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
重塑创新主体
政府的行为模式和角色定位进行改革之外,体制机制突破也涉及高校、科研院所特别是企业。
突出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这是近年来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和共识。《意见》明确表示,要改革国企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加大创新考核权重。企业在科技研发、收购创新资源和重大项目等方面的投入,今后将均视同于利润考核。此举显然有助于为国企的创新活动松绑,有助于将国企的经营管理目标从短期收益转向积累“内功”、投入中长期项目。
另一项利好企业创新投入的政策,是对现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行强化升级。有专家认为,国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支持力度不够,“研发费”的界定范围较窄。虽然税收政策的变更需要国家授权,但《意见》还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出要积极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扩大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
对于高校和科研院所,《意见》也为他们的成果转化进行“松绑”,今后,由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成果转移转化时的手续将大大简化,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等,高校院所无需上报,可以自主转化,而且收益全部留归本单位。此举若能有效实施,将彻底改变目前教授、研究员们的尴尬和焦虑。此前,一个政府课题成果若要转化,无论成败,老师们都可能要冒“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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