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地下管线成“地雷” 十年后石化管道将大规模老化,委员建议及早立法强制报废年限
去年“11·22”中石化黄岛输油管爆炸事故,向所有人揭示了地下管线的安全风险。在今年的上海“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就此提出,应以黄岛事故为鉴,举一反三,抓紧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比如,可以考虑立法,规定地下管道的强制报废年限。
市政协委员、中石化集团上海工程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戴叔铭告诉记者,2000年以来,全国进入了石油化工管线的建设高峰。石油或其他化工原料管线多 采用钢或不锈钢材质,设计寿命在20年以上。以此推算,10年后,国内石化管道也许会大规模出现老化;因此,趁着目前这些管道总体上还比较“健康”的机 会,应抓紧完善制度。
在市政协小组发言时,戴叔铭说,“11·22”黄岛事故中,中石化存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 等重大责任,但另一个问题也不容回避——这条年输油量高达2000万吨的地下油管附近,为何会盖起这么多房子?事故是否暴露出城市规划与管线建设间的不适 应问题?
根据国务院本月公布的调查报告,“11·22”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油管与当地排水暗渠交汇处的管道腐蚀变薄、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暗渠;现场处置人员在使用破拆机械试图打开地面、修复管道时,产生的火花引发暗渠内集聚的油气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
“11·22”事故所涉的“东(营)黄(岛)”管道,是中国建设的第一条自动化输油管,1985年开工,1986年投产。戴叔铭说,管道投产时,周围还是一片荒地,可以说是先有管道,再有社区。要不是爆炸发生在人口密集的区域,也不至于造成这么严重的伤亡。
事实上,地下油管泄漏并不太罕见。戴叔铭说,过去,时不时会有人偷偷向地下钻孔,打穿油管,盗取石油。这些管道,事后常需要用机械打开地面,进行修补。 诚然,作业机械最好防爆,但据他了解,目前还没有此类成熟的设备,即便如此,通过采取一定措施,过去从未发生过严重事故。
戴叔铭认为,实际上,如果没有后来修建的排水暗渠,泄漏的油气就不至于四处扩散,也许就不会引发大爆炸。这表明,市政设施的不合理布局,会大大提高石化管线的安全风险。
戴叔铭为此建议,一方面,从技术角度出发,有关科研机构可以尝试开发防爆的大型路面开挖设备;另一方面,国家和地方应加强对输送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化 工原料的地下管道的管理,明确管道建设质量要求,制定明确的定期检测、故障排查制度,并严格审查城市规划,杜绝其与石化管线之间的风险隐患。
戴叔铭还表示,地下石化管道目前缺乏达到一定年限就必须报废的制度。从经济上看,管道运输的特点是一次投入大,使用越久,回报越高。因此,出于成本考 虑,企业有延长管道运营时限的倾向,但使用越久,安全隐患必然越大。黄岛油管使用至今已经27年,为此,国家应该考虑为化工管道的强制报废立法。
文汇报首席记者 张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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