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摩外国优秀剧目演出,或者排演外国优秀戏剧作品,其意义应更多在于学习,学习他们对戏剧的本质意义的理解和体现。
不管我们成功引进了多少国外优秀演出,不管我们成功上演了多少国外经典名著,如果我们自己的原创作品不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长足发展,中国的戏剧艺术就不能在国际戏剧交流的舞台上真正拥有自己的艺术地位。
近几年,外国剧团来中国的演出突然大幅增多,北京上海的各种国际戏剧节、国际艺术节令人目不睱接,国外参演剧目经典有之,新创有之,水平质量参差不齐,演出风格花样百出。在“西风东渐”的景观下,我更关心并期待的是,世界名团名剧名导在中国国门内的现场演出,对中国自己的戏剧创作能产生什么影响,进而说对中国的戏剧发展能产生什么推动。
从事戏剧创作的人,要能透过对表面生活的观察和感受,在创作过程中挖掘出人物更深的精神内涵、生命价值甚至人生哲理。不仅如此,表现现实生活的戏剧创作有时也需要一定的历史视角和文化视角,必要的或者独特的历史观察和文化反思,有可能更容易让一部反映现实生活的戏剧作品具有某种历史文化的深厚感。
在这方面,国外的一些戏剧演出特别是那些经典名著的成功经验很有参考价值。事实上每个我们所谓的“经典名著”在它被创作出来的当时,就是它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原创作品”,比如易卜生的《玩偶之家》《人民公敌》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剧”,比如契诃夫的《樱桃园》《万尼亚舅舅》乃至他所有的戏剧作品,比如尤金·奥尼尔的《榆树下的欲望》《天边外》,再比如阿瑟·密勒的《推销员之死》《萨勒姆的女巫》,这些剧作反映的都是剧作家所面对的现实生活,这些剧作都是他们所处时代的“现实题材作品”,但历经时间的考验之后,它们却成了传世之作,成了经典名著。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些经典名著的深刻意义?如何领悟这些经典名著的成功之道?是把它们仅仅当作阅读欣赏、羡慕感慨的书斋之物?或是当作可以学一点窍门、借两个桥段的技术仓库?还是把它们当作关于戏剧规律、戏剧价值、戏剧意义的戏剧艺术教科书甚至启蒙读物?不同的态度决定了这些经典名著对于中国戏剧创作者不同层次、不同深度的影响。
说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曹禺先生。数年前,童道明先生曾经提出“回到曹禺”的口号,我认为这是非常有意义的,其意义就在于曹禺先生的作品能够成为中国戏剧的经典之作,与他学习世界经典的态度和方式是有深刻关系的。戏剧界几乎每个人都能说出曹禺先生作品后面的世界经典名著背景,比如《雷雨》背后的古希腊悲剧和易卜生的《群鬼》,比如《原野》背后的奥尼尔的《琼斯皇》,比如《北京人》背后的契诃夫的《三姊妹》,但我们真正应该思考追究的是世界经典戏剧名著对曹禺先生的深刻影响到底体现在哪里?曹禺先生1936年为《雷雨》出版单行本写的《序》中有一段给人印象深刻的话,他说:“在过去的十几年,固然也读过几本戏,演过几次戏,但我尽管用了力量来思索,也追忆不出哪一点是在故意模拟谁,也许在所谓‘潜意识,的下层,我自己欺骗了自己,我是一个忘恩的仆隶,一缕一缕地抽取主人家的金线,织好了自己的丑陋衣服,而否认这些退了色的金线(因为到了我的手里),也还是主人家的。”
曹禺先生通过阅读世界经典名著,首先学习到的不是戏剧的技巧而是戏剧的艺术规律,首先建立的不是戏剧的功利观而是戏剧的艺术价值观,这种艺术规律、艺术价值观从一开始便深入、蛰伏于他艺术创作的“潜意识”当中,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在二三十岁的年纪就写出了中国戏剧的传世经典,而他的那些可以称之为经典的剧作,表现的都是他当时所处时代的真实的社会生活,都是不折不扣的“现实题材作品”。
我们观摩外国优秀剧目演出,或者我们排演外国优秀戏剧作品,其意义应更多在于学习,学习那些世界经典或者“新经典”对戏剧的本质意义的理解和体现。
但是不管我们成功引进了多少国外优秀演出,不管我们成功上演了多少国外经典名著,如果我们自己的原创作品不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长足发展,中国的戏剧艺术就不能在国际戏剧交流的舞台上真正拥有自己的艺术地位。原创戏剧作品如果不想只图一时风光,就应该追求一种艺术规律之内的“经典性”,这对创作者的考验是双重的,首先是深刻挖掘情感内涵和思想哲理,同时还要在艺术表达上体现出那些深刻挖掘的成果。
在戏剧舞台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中,我们的原创作品毫无悬念地会有越来越大的数量积累,虽然不可能每一部原创作品将来都能成为经典,但是只有当更多的创作者、更多的戏剧人都有意识地追求符合戏剧创作规律的“经典性”的时候,才有可能在大量原创作品的基数上出现真正的精品之作并获得长远生命力;反过来说,如果我们在戏剧创作中没有积极追求“经典性”的意识,哪怕有再大的繁荣基础,也难以出现真正的传世之作。我们需要做的是恪尽我们身为当代戏剧工作者的艺术责任,而把“大浪淘沙”的选择工作交给时间,以我们的共同创造,追求中国戏剧艺术真正意义上的“大发展”。
(作者系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中国国家话剧院常务副院长、导演)